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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0-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庞培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马西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崔海生

    公司负责人庞培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西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崔海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986,065,388.301,032,524,688.60-4.5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246,849,322.21236,047,362.754.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28062.18084.58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652,469.08105.3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153105.30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097,218.8214,516,537.8263.5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480.134163.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260.137321.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480.134163.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31106.0123增加2.2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21296.1558增加0.9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726,901.47长安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172万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70,000.00母公司政府补助15万,长安铁塔政府补助2万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64,232.49其中无法支付的款项50万
    所得税影响额268,251.9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77,979.88 
    合计-346,437.19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1,91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2,095,99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5,184,069人民币普通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805,500人民币普通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999,96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动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5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徐广平1,479,563人民币普通股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建行财富四号-0011,143,17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1,092,118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本期比期初减少78.14%,主要系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采购量的增加用票据大量支付货款所致。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比期初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将持有的西藏发展(000752)股票出售所致。

    3.在建工程本期比期初增长418.46%,主要系长安增加车间设备所致。

    4.应付票据比期初减少了100%,主要是应付票据到期按时支付所致。

    5.其他应付款比期初增加了135.58%,主要是公司间暂时性资金往来增加所致。

    6.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增加了9618.34%,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出售持有的西藏发展(000752)股票962326股,取得银行存款11171740.50元,产生投资收益6215761.60元,其中从资本公积转出4128378.54元,共计影响报告期净利润6215761.60元,去年同期无此类特殊事项。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拟向大股东五洲集团出售公司除西藏大厦股份有限公司14.32%股权及位于海南省临高县皇桐乡楷模上村东边350亩集体土地使用权之外的所有资产和负债,并新增股份吸收合并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产、负债。该事项相关议案分别经2009年4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五届十二次会议、10月26日召开的董事会五届十五次会议、11月16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0年2月,公司收到环保部环函[2010]48号文,原则同意通过上市环保核查。4月底,收到中国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致西藏自治区商务厅的《商务部关于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10]446号),原则同意公司吸收合并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091838号),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重大资产置换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公司于6月底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091838号),公司就有关问题准备了相关文件材料,并向中国证监会进行了提交。

    2010 年9月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0 年第29 次会议审核,本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以新增股份吸收和并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有条件通过。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正式相关批准文件后另行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培德

    201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