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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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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江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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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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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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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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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傅毅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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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92-5161140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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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博爱大厦20层-25层
法定代表人: 张建华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2878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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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ajzq.com、
(85)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赵文安
电话:(0755)83007041 83007166
传真:(0755)83007034
客户服务电话:4008-698-698
网址:www.ydsc.com.cn
(86)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
法定代表人:丁之锁
电话:(010)58568007
传真:(010)58568062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87)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 号甲
办公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 号甲
法定代表人: 李学琦
电话:(024)23266917
传真:(024)23255606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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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4号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1号保嘉大厦15-16层
法定代表人:于宏民
电话:0411-39673301
传真:0411-39673219
(二)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38楼
法定代表人:李勍
电话:(021)38969999
传真:(021)33627990
联系人:朱永红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50099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秦悦民
经办律师:秦悦民、王利民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联系人:金毅
经办注册会计师:马颖旎、金毅
六、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七、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八、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持续获取价格回归价值所带来的资本收益,以及分红所带来的红利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九、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股票投资的目标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90%;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调整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最高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95%,最低比例不得小于基金净资产的60%;同时基金管理人也可以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适当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回购、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权证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十、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构建投资组合,并在投资流程中采用公司开发的数量分析模型进行支持,使其更为科学和客观。
1、宏观经济分析
由于本基金是股票型的基金,因此,宏观经济分析在基金投资中的作用除了确定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外,重点在于考虑不同市场状况下股票资产的投资战略导向,积极寻找各种可能的投资机会,并对价值分析过程中的重要参数和指标进行确认。
2、行业配置
在整体的资产配置策略确定后,本基金将进行行业配置。基金将深入分析不同行业自身的周期变化和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位置,确定本基金重点投资的行业。在行业配置的过程中,基金将利用分类行业模型和公司有关研究部门的分析结果提供决策支持,动态地建立起一个包含所有行业的系统,数量化地分析各行业与整体经济变动的相关性及各行业自身的周期性,判断和预测行业的相对价值,以及不同行业之间的估值水平差异。
在行业配置阶段,本基金重点做以下考虑:
(1)重点关注增长率不低于同期国内GDP增长率的行业;
(2)重点关注具有较大市值的行业;
(3)重点关注价值低估的行业;
(4)重点关注具有持续分红能力的行业;
(5)适当配置或调节经济周期敏感性资产的比例。
3、个股选择
在整体资产配置策略和行业配置决定后,基金经理将对股票库中个股进行分类和筛选,对上市公司的预期收益和风险做出评级,对重点公司建立财务模型,预测其未来几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此基础上对公司股票进行估值,以决定是否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在个股选择的过程中,基金将充分利用华安开发的各类股票估价模型和公司有关研究部门的分析结果提供决策支持,对影响市场和股票价格变动的诸多因素考察,获取股票内在价值的相关参数,动态地建立起个股分析体系,对个股风险特征、预期收益、预期分红、与行业和整体市场相关性进行量化,判断股票的内在价值。
4、组合构建
在构建投资组合时,基金经理将考虑以下因素:
(1)个股的相关性矩阵。组合经理通过个股间的相关性矩阵分析,在精选个股的基础上达到分散投资从而分散风险的目标;
(2)个股买卖的时机和操作周期。组合经理根据数量分析小组的模型分析和自身判断,选择合适的市场时机和个股的价格拐点,在预期的操作周期内完成投资组合的构建。
5、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可转换债券等债券品种,基金管理人通过对收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和风险溢价等因素的综合评估,合理分配固定收益类证券组合中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金融工具等产品的比例,构造债券组合。
在选择国债品种中,本产品将重点分析国债品种所蕴含的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根据利率预测模型构造最佳期限结构的国债组合;在选择金融债、企业债品种时,本基金将重点分析债券的市场风险以及发行人的资信品质。资信品质主要考察发行机构及担保机构的财务结构安全性、历史违约/担保纪录等。本基金还将关注可转债价格与其所对应股票价格的相对变化,综合考虑可转债的市场流动性等因素,决定投资可转债的品种和比例,捕捉其套利机会。
6、其它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审慎投资于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金融工具,以减少基金资产的风险并提高基金的收益。
7、归因分析
本基金通过归因分析确定基金业绩贡献的构成,为以后的组合调整提出方向。
(1)单阶段基金超额收益来源分解分析。
(2)多阶段基金超额收益来源分解分析。
8、基金建仓期
本基金的建仓期一般情况下为3个月,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投资管理的基本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发展环境、微观企业运行态势和证券市场走势。
2、投资决策程序
华安实行三级决策体系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三级决策体系的责任主体是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协调小组和基金经理。决策管理的原则是集体决策、分层授权、职责明确和运作规范。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投资协调小组是基金投资的协调机构和中间桥梁,投资协调小组由基金投资部总监、研究发展部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及业务骨干组成。基金经理是基金运作的直接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决策过程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研究发展部和数量分析小组向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提交宏观经济分析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市场分析报告和数量分析报告,研究发展部和基金投资部联合提交投资策略分析报告,投资协调小组提交资产配置建议报告,基金经理提交基金组合分析报告和未来操作建议,供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讨论。
(2)投资决策委员会月度会议讨论上述报告,并形成月度投资决策建议,确定以资产配置为核心的各基金的投资策略和投资计划。
(3)投资协调小组在总体资产配置决议的框架下提出重点行业配置计划。
(4)基金经理根据决策会议决议、投资协调小组行业配置建议和基金投资限制,从核心股票库中挑选股票构建和调整投资组合。
(5)监察稽核部对投资决策实施全面监控。
(6)数量分析小组和基金经理定期对投资组合进行归因分析和绩效评估。
(三)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十;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三;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百分之十;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百分之十;
(5)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四十;
(6)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60%-95%,债券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5%-40%,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为基金资产净值的5%以上;
(7)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千分之五;
(9)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修改或取消上述限制,则本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1)—(6)项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四)基金的融资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十一、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率×90%+同业存款利率×10%
其中:中信标普300 指数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标准普尔(Standard & Poor's)共同开发的中国A 股市场指数,由深沪股市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上市公司组成,其样本股票经过了流动性和财务稳健性的审慎检查,能较全面地描述A 股市场的总体趋势;同业存款利率是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间存款利率。
如果今后有其它代表性更强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有更科学客观的权重比例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十二、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主动投资的股票型基金,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都要高于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本基金力争在科学的风险管理的前提下,谋求实现基金财产的稳定增值。
十三、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 年7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0 年6月30日。
2、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2.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7,532,432,743.07 | 73.90 |
其中:股票 | 7,532,432,743.07 | 73.90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685,335,000.00 | 6.72 |
其中:债券 | 685,335,000.00 | 6.72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940,117,829.07 | 19.04 |
6 | 其他资产 | 34,165,277.85 | 0.34 |
7 | 合计 | 10,192,050,849.99 | 100.00 |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363,638.00 | 0.00 |
B | 采掘业 | 129,573,841.85 | 1.28 |
C | 制造业 | 3,099,751,103.41 | 30.65 |
C0 | 食品、饮料 | 486,269,136.00 | 4.81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656,000.00 | 0.01 |
C2 | 木材、家具 | - | - |
C3 | 造纸、印刷 | - | -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377,202.00 | 0.00 |
C5 | 电子 | 166,669,571.48 | 1.65 |
C6 | 金属、非金属 | 406,584,930.00 | 4.02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1,326,164,343.93 | 13.11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713,029,920.00 | 7.05 |
C99 | 其他制造业 | - | -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126,700.00 | 0.00 |
E | 建筑业 | 228,665,138.00 | 2.26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218,842.00 | 0.00 |
G | 信息技术业 | 838,250,968.42 | 8.29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647,993,532.50 | 6.41 |
I | 金融、保险业 | 1,918,427,977.90 | 18.97 |
J | 房地产业 | 277,854,000.00 | 2.75 |
K | 社会服务业 | 9,352,358.00 | 0.09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148,329,507.99 | 1.47 |
M | 综合类 | 233,525,135.00 | 2.31 |
合计 | 7,532,432,743.07 | 74.48 |
2.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196 | 复星医药 | 40,699,980 | 712,249,650.00 | 7.04 |
2 | 601318 | 中国平安 | 13,090,000 | 583,159,500.00 | 5.77 |
3 | 002024 | 苏宁电器 | 41,990,000 | 478,686,000.00 | 4.73 |
4 | 002202 | 金风科技 | 29,099,800 | 452,501,890.00 | 4.47 |
5 | 600588 | 用友软件 | 19,900,000 | 434,616,000.00 | 4.30 |
6 | 600585 | 海螺水泥 | 25,190,000 | 405,810,900.00 | 4.01 |
7 | 601398 | 工商银行 | 98,000,000 | 397,880,000.00 | 3.93 |
8 | 600016 | 民生银行 | 61,999,958 | 375,099,745.90 | 3.71 |
9 | 600298 | 安琪酵母 | 9,166,600 | 320,464,336.00 | 3.17 |
10 | 601166 | 兴业银行 | 12,666,600 | 291,711,798.00 | 2.88 |
2.4 报告期末按券种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20,260,000.00 | 0.20 |
2 | 央行票据 | 600,192,000.00 | 5.93 |
3 | 金融债券 | 64,883,000.00 | 0.64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64,883,000.00 | 0.64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可转债 | - | - |
7 | 其他 | - | - |
8 | 合计 | 685,335,000.00 | 6.78 |
2.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901044 | 09央票44 | 4,500,000 | 441,675,000.00 | 4.37 |
2 | 0701095 | 07央票95 | 700,000 | 70,168,000.00 | 0.69 |
3 | 090223 | 09国开23 | 650,000 | 64,883,000.00 | 0.64 |
4 | 0901038 | 09央票38 | 500,000 | 49,085,000.00 | 0.49 |
5 | 0901042 | 09央票42 | 400,000 | 39,264,000.00 | 0.39 |
2.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2.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2.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2.8.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8.2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2.8.3 其他资产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424,256.63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9,357,771.46 |
3 | 应收股利 | 540.00 |
4 | 应收利息 | 11,234,114.91 |
5 | 应收申购款 | 13,148,594.85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34,165,277.85 |
2.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2.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
1 | 601318 | 中国平安 | 583,159,500.00 | 5.77 |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
十四、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净值表现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截止时间201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阶段 | 净值 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自2010-1-1至2010-6-30 | -20.61% | 1.29% | -24.63% | 1.42% | 4.02% | -0.13% |
自2009-1-1至2009-12-31 | 75.46% | 1.67% | 85.57% | 1.83% | -10.11% | -0.16% |
自2008-1-1至2008-12-31 | -48.39% | 2.05% | -58.12% | 2.70% | 9.73% | -0.65% |
自2007-1-1至2007-12-31 | 166.25% | 2.10% | 145.35% | 2.06% | 20.90% | 0.04% |
自2006-9-6(合同生效日)至2006-12-31 | 39.76% | 1.11% | 45.23% | 1.17% | -5.47% | -0.06%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十五、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投资者可选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投资者选择在申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申购费,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申购费。
(1)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申购费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0≤M<100万 | 1.5% |
100万≤M<1000万 | 1.0% |
M≥1000万 | 每笔1000元 |
(2)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申购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申购费率见下表:
持有期限Y | 后端申购费率 |
Y<1年 | 1.50% |
1年≤Y<2年 | 1.30% |
2年≤Y<3年 | 1.20% |
3年≤Y<4年 | 1.00% |
4年≤Y<5年 | 0.50% |
Y≥5年 | 0.00 |
注:一年指365天,两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3)本基金的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额的0.5%,按持有期递减。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 Y | 赎回费率 |
Y<1年 | 0.5% |
1年≤Y<2年 | 0.25% |
Y≥2年 | 0 |
注:一年指365天,两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3、转换费
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转入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max[(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基金的申购费),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如为负数则取0
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其中: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金额-转出金额/(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转入基金固定收费金额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转出金额-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转出基金固定收费金额
注1:转入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0.01份基金份额,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注2:本基金暂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转换业务。
注3:关于转换费用的其他相关条款请详见公司网站的有关临时公告
(三)其他费用
1、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2、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章节 | 主要更新内容 |
三、基金管理人 | 更新了“(一)基金管理人概况”部分信息; 更新了“(三)主要人员情况”。 |
四、基金托管人 |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有关资料。 |
五、相关服务机构 | 更新了“(二)注册登记机构”的部分信息; 更新了“(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的部分信息。 |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在“(二)日常申购、赎回与转换的场所”部分,更新了“直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
十一、基金的投资 | 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
十二、基金的业绩 | 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披露了自2010年3月6日至2010年9月6日期间本基金的公告信息。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