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编号:临2010-065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0人,亲自出席董事10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根据公司201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原条款第二条中 公司经江西省股份制改革和股票发行联审小组赣股[1999]08号文批准,由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广州市天高有限公司、江铃汽车集团公司、江西上饶信江实业集团公司、江西省进口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3600001131919。
修改后:第二条中?公司经江西省股份制改革和股票发行联审小组赣股[1999]08号文批准,由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广州市天高有限公司、江铃汽车集团公司、江西上饶信江实业集团公司、江西省进口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360000110000550。
2、原条款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448.9729万元。
修改后: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053.0485万元。
3、原条款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8448.9729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改后: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0053.0485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报送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同意提名饶东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议案》
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因工作关系变动及工作需要,同意常健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辞职公告已于2010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登载),潘屹东不再担任财务总监职务。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本人同意,并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同意聘任谭兆春为公司财务总监、潘屹东为公司副总经理,黄智华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期(简历附后)。
常健、潘屹东在分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严格履行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常健、潘屹东在公司上述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1月8日(星期一)9:00
2、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1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2010年11月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书面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二)、会议审议事项为: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代理人应持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10年11月2-3日9:00-11:30,14:00-16:30
4、登记地点: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5、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按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通讯地址: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邮政编码:330012
联系电话:0791-8396314 传真:0791-8386926
6、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1日
附:简历
谭兆春,男,196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江西长力汽车弹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潘屹东,男,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财政部驻江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办公室副主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饶东云,男,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小型厂副厂长、厂长,棒材工程筹建处主任、棒材厂厂长,生产计划处副处长、处长,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副总工程师。
黄智华,男,1968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烧结分厂厂长、书记,生产部部长,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厂长,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指挥指挥中心主任、炼铁厂厂长。
附件: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1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 |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 年 | 月 | 日 | |||
生效日期: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
(注: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