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股东所持股份
无偿划转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控股 编号:2010-33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东所持股份
无偿划转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接到本公司国有股股东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天鸿”)递交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0]1076号),同意将首开天鸿持有的本公司10329.44万股(占总股本的9.11%)股份无偿划转给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此次股份划转后,首开集团持有本公司10329.44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9.11%,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本次股权无偿划转方案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本公司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2日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名 称: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美都控股
股票代码:600175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 名: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后街22号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后街22号院
联系电话:010- 64052324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划转
签署日期: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都控股”)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美都控股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美都控股 | 指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美都控股103,294,431股被划转事项 |
本报告书 | 指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后街22号院
邮政编码:100009
联系方式:010-64052324
单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贾宝忠
注册资本:2亿元
主要经营范围:许可经营:生产建筑材料。一般经营项目:国内外房地产开发、出租、出售、收购,房地产金融、房地产业务咨询、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发包,装饰工程;购销:建筑材料,机电设备,五金、交电、化工,百货,电子计算机,工艺美术品,家具;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经营期限:50年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0120905
营业执照号码:110101000027029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1101209057
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公司任职情况 |
1 | 贾宝忠 | 男 | 中国 | 中国 | 董事长、法人 |
2 | 阮庆革 | 男 | 中国 | 中国 | 董事 |
3 | 皇甫晋生 | 男 | 中国 | 中国 | 董事、总经理 |
4 | 邱洪法 | 男 | 中国 | 中国 | 董事 |
5 | 辛继军 | 男 | 中国 | 中国 | 董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首开股份(600376)6.37%的股份。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9月19日下发的《关于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0]1076号)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变动单位 名称 | 变动原因 | 股份 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 数量(股) | 例 (%) | 数量(股) | 例 (%) | ||||
北京首开天鸿 集团有限公司 | 划出 | 国有 法人股 | 103,294,431 | 9.11 | -103,294,431 | -9.11 | 0 | 0 | |
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 划入 | 国有 法人股 | 0 | 0 | 103,294,431 | 9.11 | 103,294,431 | 9.11 |
二、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美都控股股票的情况如下:无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均为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美都控股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义务披露人: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人:
签署日期:2010年10月21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杭州市密度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4楼 |
股票简称 | 美都控股 | 股票代码 | 60017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后街22号院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103,294,431股 持股比例: 9.11%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减少103,294,431股 , 减少9.11%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宝忠
签字:
日期:2010年10月21日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名 称: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美都控股
股票代码:600175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 名: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三区52号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三区52号楼
联系电话: 64056611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划转
签署日期: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都控股”)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美都控股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美都控股 | 指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美都控股103,294,431股划转入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事项 |
本报告书 | 指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三区52号楼
邮政编码:100045
联系方式:010-64056611
单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刘希模
注册资本:10亿
主要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50年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78250454
营业执照号码:110000009067358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2782504544
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公司任职情况 |
1 | 刘希模 | 男 | 中国 | 中国 | 董事长、法人 |
2 | 王少武 | 男 | 中国 | 中国 | 董事 |
3 | 潘利群 | 男 | 中国 | 中国 | 董事、总经理 |
4 | 樊晏平 | 女 | 中国 | 中国 | 董事 |
5 | 胡仕林 | 男 | 中国 | 中国 | 董事 |
6 | 刘贵堂 | 男 | 中国 | 中国 | 董事 |
7 | 王金源 | 男 | 中国 | 中国 | 董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首开股份(600376)47.84%股份。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 年9月19日下发的《关于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0]1076号)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变动单位 名称 | 变动原因 | 股份 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 数量(股) | 例 (%) | 数量(股) | 例 (%) | ||||
北京首开天鸿 集团有限公司 | 划出 | 国有 法人股 | 103,294,431 | 9.11 | -103,294,431 | -9.11 | 0 | 0 | |
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 划入 | 国有 法人股 | 0 | 0 | 103,294,431 | 9.11 | 103,294,431 | 9.11 |
二、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美都控股股票的情况如下:无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均为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美都控股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义务披露人:北京首都开发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人:
签署日期:2010年10月21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杭州市密度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4楼 |
股票简称 | 美都控股 | 股票代码 | 60017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三区52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增加103,294,431股 , 增加至9.11%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填表说明:
5、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6、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7、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8、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希模
签字:
日期:201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