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灵 给予非公众金融机构发展空间
2010-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李丹丹 ○编辑 阮奇
⊙记者 李丹丹 ○编辑 阮奇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第一届中国西部金融论坛”上表示,提高社会群体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是监管部门的责任,因而发展非公众金融机构是传统金融机构的有利补充。
吴晓灵所指的非公众金融机构是指诸如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吸收存款的融资租赁公司、股权投资基金,融资性担保机构等。她认为,这些机构不像公众机构那样受到严格的社会性的监管,但是他们的业务确实是对传统经营业务的一种有力补充。因而监管当局应该适应这些机构的发展,给其一定的发展空间。
她同时建议,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与其把财政局的资金成立一个担保公司,不如成立一个担保基金的效率更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