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李飚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涛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莉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
| 总资产(元) | 1,144,640,313.81 | 858,167,942.58 | 33.38%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933,759,403.03 | 561,270,833.80 | 66.37% | |||
| 股本(股) | 295,175,385.00 | 188,139,561.00 | 56.89%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16 | 2.98 | 6.04% |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总收入(元) | 47,593,817.80 | 4.57% | 141,135,715.78 | -7.61%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717,710.78 | 8.97% | 38,097,347.61 | 6.25%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6,942,906.95 | -25.57%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02 | -60.00%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0% | 0.13 | 0.00%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0% | 0.13 | 0.00%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8% | -27.03% | 4.74% | -28.39%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5% | -24.46% | 4.64% | -28.94% |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045.00 | 处置固定资产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62,238.75 | 扶持基金、贴息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114.00 | |
| 所得税影响额 | -140,561.96 | |
| 合计 | 796,517.79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2,001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李再春 | 91,845,01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168,094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德润投资有限公司 | 12,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李飚 | 8,061,945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万和 | 6,959,14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6,746,533 | 人民币普通股 |
| 交通银行-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4,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刘生会 | 4,701,737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比年初增加94.03%,主要原因为公司于2010年2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非公开方式向5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70万股而收到募集资金净额33,518.49万元所致。
2.预付帐款比年初增加47.52%,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亚美公司本报告期采购器材票据未到所致。
3.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减少42.9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部分票据结算完成而减少。
4.无形资产比年初增加223.57%,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天津海特和子公司四川奥特购买土地所致。
5.短期借款比年初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公司短期借款到期全部归还所致。
6.应付帐款比年初减少45.77%,主要原因是受近期航材涨价影响公司提前付款锁定航材成本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45.1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发放上期计提职工薪酬所致。
8.应交税费比年初减少132.8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购进固定资产增加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所致。
9.长期借款比年初增加75.97%,主要原因是公司调整负债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所致。
10.股本比年初增加56.90%,主要原因本报告期公司增发新股2270万股以及资本公积8433.58万元转增股本所致。
11.资本公积比年初增加158.66%,主要原因公司增发新股增加资本公积31248.48万元,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减少资本公积8433.58万元二者合计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61.33%,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本报告期内购进固定资产3671万元,以及子公司天津海特购买土地增加投入5141万元,子公司四川奥特购买土地增加投入926万元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3017.88%,主要原因是公司于2010年2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非公开方式向5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70万股而收到募集资金净额33,518.49万元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小于30% | |||
|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为: | -10.00% | ~~ | 20.00% |
| 2009年度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5,118,349.67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无。 |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2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0-051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或取消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0月22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10月21日—2010年10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0月22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0月21日15:00—2010年10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20号文翰宾馆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飚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2,527,0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95,175,385股的38.1221%。董事长李飚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保荐代表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陈茂云律师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1,753,1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95,175,385股的37.8599%。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73,8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95,175,385股的0.2622%。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0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2,527,056股,其中赞成票112,509,2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42%;反对票1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58%;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陈茂云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出席现场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0-050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