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 吴琼 | 董事 | 因公出差 | 胡一元 |
| 刘玉平 | 独立董事 | 因事 | 刘春 |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何振亚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胡一元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张永华 |
公司负责人何振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一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永华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904,641,434.42 | 879,082,416.63 | 2.9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449,002,711.37 | 397,109,275.24 | 13.0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06 | 1.90 | 8.42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9,656,047.20 | -440.16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50 | -425.26 |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912,769.28 | 18,103,335.63 | -59.0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8 | -60.8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8 | -62.5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8 | -62.5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1 | 4.28 | 减少64.38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1 | 4.18 | 减少62.4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0,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51,747.26 |
| 所得税影响额 | -64,998.6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97.75 |
| 合计 | 435,750.87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5,272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何振亚 | 26,566,51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台林 | 9,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周卫军 | 9,236,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吴琼 | 8,0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守才 | 7,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748,989 | 人民币普通股 |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849,96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499,911 | 人民币普通股 |
| 黄海 | 1,987,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李荫峰 | 1,7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货币资金期末比期初减少48.6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支付到期应付票据及费用增长所致。
应收票据期末比期初减少55.29%,主要原因为母公司票据到期结算所致。
预付账款期末比期初增加132.02%,主要原因为母公司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安徽动力源预付厂房工程款和设备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期末比期初增加127.02%,主要为母公司预付的设备安装工程款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期末比期初增长849万元,主要为子公司安徽动力源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期末比期初减少33.70%,主要原因为母公司票据结算支付方式减少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比期初减少53.38%,主要为报告期母公司支付2009年度预提奖金所致。
其他应付款期末比期初增加42.22%,主要原因为母公司单位间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长54.62%,主要为报告期母公司缴纳的主营业务税金增长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长86万元,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所致。
收到的税费返还比上年同期减少82.37%,主要原因是子公司迪赛出口退税减少所致。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34.54%,主要原因是公司人员及工资费用增加所致。
支付的各项税费比上年同期增加48.13%,主要原因是母公司报告期缴纳的税费增长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子公司安徽动力源基建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08.0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保理业务融资增加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70.0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分配现金股利所致。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50.99%,主要原因是偿付保理业务融资款及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振亚股改承诺:所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且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8.00元人民币。
严格履行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2、报告期内现金分红实施情况:公司报告期内已实施2009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振亚
2010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临2010-028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1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21日上午9:00在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4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何振亚、台林、周卫军、田常增、胡一元、刘春、宋华亲自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董事吴琼因公出差委托董事胡一元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刘玉平因事委托独立董事刘春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振亚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如无说明均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 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和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2010年7月向激励对象授予股权激励股份,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现就《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修订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868.72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825.02万元”。
原公司章程第二十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0868.72万股,其中发起人股东持有10932.72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9936万股。”修改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1825.02万股”。
3、审议通过关于为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郎溪支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向郎溪新华村镇银行申请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向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申请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1、会议时间及地点:2010年11月9日上午9:00,在北京市丰台科学城星火路8号公司410会议室。
2、会议审议内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10年11月2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5、会议登记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样)、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人股东代表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外地股东可用通讯方式预约登记。
(2)、登记地点: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0年11月5日、8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
(4)、其他事项:
会议时间:半天
与会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联系地址: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70
联系人:郭玉洁
联系电话:010-83681321
传真:010-63783054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小姐)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不同意 □/弃权 □
2、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不同意 □/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的相应的意向方框内打“√”,其他方框内打“—”。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1日
股票代码:600405 股票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临2010-029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要求。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和摘要
2、 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一、
1、 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和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该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推举吴永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监事候选人:吴永利先生,45岁,本科学历。吴先生曾就职于北京电视机配件三厂,并曾任北京吉乐塑料厂厂长、北京动力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区域销售经理,2007年至今,担任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助理。
以上第二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临2010-030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截止2010年10月20日,公司为其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为 30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30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被担保人名称: 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实际发生的累计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郎溪支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向郎溪新华村镇银行申请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向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申请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郎溪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吴琼
注册资本:429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智能电力电子、电源、节能类新技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股权比例:本公司持股100%。
截至2010年9月30日,安徽动力源资产总额3570万元,负债总额673万元(其中短期借款0 万元,无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净资产2898 万元。2010年前三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0万元,净利润-21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 2000 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安徽动力源属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0年10月20日,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6%,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