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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0-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吕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张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潘晓华

    公司负责人吕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晓华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289,711,838.39241,298,402.0120.0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249,203,382.63207,957,745.0219.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551.3019.23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7,215,590.1794.4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2993.33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0,828,863.1641,226,301.5353.8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990.257253.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840.240844.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2990.257253.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7218.04增加2.3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6216.89增加1.8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56,373.37主要为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528,987.003.宁波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本期收到宁波市海曙区劳动局用工补助2,520.00元。

    4.宁波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本期收到宁波市海曙区鼓楼街道补助款19,800.00元。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4,624.8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14,407.63 
    所得税影响额-861,581.9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9,331.81 
    合计2,624,077.72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4,961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杭州宝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54,116,000人民币普通股
    鲍正梁12,082,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5,672,07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614,54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895,501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四组合2,236,37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2,107,220人民币普通股
    何谷1,152,75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1,054,050人民币普通股
    史红1,048,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变动金额变动比例变动原因分析
    货币资金132,876,827.5987,469,597.5545,407,230.0451.91%主要系本期经营性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7,339,494.212,910,311.554,429,182.66152.19%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10,068,842.664,259,549.825,809,292.84136.38%主要系本期应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6,068,433.179,748,333.97-3,679,900.80-37.75%主要系本期支付了期初应付上年奖金

    所致

    应交税费11,443,793.635,205,346.516,238,447.12119.85%主要系本期企业所得税计提增加所致
    (2)本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
    项目2010年1-9月2009年1-9月变动金额变动比例变动原因分析
    营业收入178,022,344.80140,055,826.6937,966,518.1127.11%主要系医疗服务收入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94,387,115.7675,397,714.1518,989,401.6125.19%主要系相关材料成本、人力成本的增

    长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268,381.12988,261.83-719,880.71-72.84%主要系营业税免征本期不再计提缴纳

    而去年同期仍计提所致

    财务费用-408,629.5215,126.22-423,755.74-2801.46%主要系本期银行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2,077.47-59,699.7927,622.3246.27%主要系本期基金投资业务公允价值变

    动损失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3,531,695.0076,435.323,455,259.684520.50%主要系本期收到杭州市上城区财政局

    拨付的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所致

    营业外支出585,669.281,508,397.16-922,727.88-61.17%主要系本期捐赠支出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14,562,778.669,502,259.115,060,519.5553.26%主要系本期应税利润增加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94,513.38-379,507.34474,020.72124.90%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净利润增加,子公

    司少数股东损益相应增加所致

    (3)本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
    项目2010年1-9月2009年1-9月变动金额变动比例变动原因分析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47,215,590.1724,282,616.0422,932,974.1394.44%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1,787,928.82-754,856.35-1,033,072.47-136.86%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

    支出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通策医疗全资子公司宁海通策口腔门诊有限公司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财务状况持续恶化,为了整合公司资源,保证公司运营稳定,根据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公司对该全资子公司进行资产清理并于2010年9月15日完成工商注销手续。今后,公司将加强对下属口腔医院治理管理力度,完善制度建设,积极稳妥地定位投资发展方向。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现金分红情况。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建国

    2010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63 证券简称:通策医疗 编号:2010-013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2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三季度报告》和《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三季度报告摘要》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编制了2010年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详细内容请见《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三季度报告》和《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三季度报告摘要》。

    同意:5票; 弃权: 0 票; 反对:0 票。

    议案二:审议《关于同意张弘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的议案》

    2010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张弘先生辞去本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的报告,张弘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原因,特申请辞去本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目前张弘先生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职务。

    同意:5票; 弃权: 0 票; 反对:0 票。

    议案三:审议《关于聘请王毅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按《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之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张弘先生提名,董事会聘请王毅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王毅女士任职期限自2010年10月22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

    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建民先生、李蓥女士、王进先生就本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体制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王毅女士简历请详见附件。

    同意:5票; 弃权: 0 票; 反对:0 票。

    议案四:审议《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银投资浙商产业基金管理(浙江)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浙江通策医疗投资管理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为了充分利用浙江金融业改革创新的优势、突出合作双方的核心竞争力,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策医疗”)拟与中银投资浙商产业基金管理(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基金管理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浙江通策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并签署《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银投资浙商产业基金管理(浙江)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浙江通策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之合资经营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作双方

    1、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平海路57号

    法定代表人:吕建国

    2、中银投资浙商产业基金管理(浙江)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南山路178弄-1

    法定代表人:田晓韧

    二、新公司基本情况:

    1、通策医疗为一家在卫生、保健、护理服务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中国境内上市公司;浙商基金管理公司为一家在投资管理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有限责任公司。

    2、双方共同出资设立:浙江通策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主)。

    3、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具体地址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内容为准)。

    4、公司经营范围:医疗行业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服务(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内容为准)。

    5、新公司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一千万元(¥10,000,000元)双方各出资人民币五百万元(¥5,000,000元)。自本合资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足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额。

    三、《合资经营合同》其他主要内容:

    1、双方应自本合资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足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额。股东的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2、股权转让:双方约定除非经另一方同意外,任何一方不得出售、转让或另行处置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质押、抵押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或对其全部或部分股权另行设置权利负担。

    2.1 浙商基金管理公司向通策医疗的股权转让:

    2.1.1如双方后续共同进行项目投资的,在双方所有出资的资金均投资于具体项目时,

    浙商基金管理公司同意转让公司1%股权给通策医疗;

    2.2 .2如双方后续共同进行项目投资的,当浙商基金管理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投资已经收回投资本金并达到年化收益率50%之后,浙商基金管理公司同意再转让15%的公司股权给通策医疗;

    2.2.3 如浙商基金管理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投资退出后续共同投资,浙商基金管理公司在投资管理公司的股权也应同时由通策医疗进行回购;

    2.2.4 双方应在触发上述股权转让条款的条件成就之日起一个月或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期限内,就上述股权转让签订协议。上述股权转让均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对通策医疗而言最优惠价格执行。

    2.2 转让的完成:有关方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签署股权转让所需的法律文件并采取所需的措施,以申请及取得股权转让的一切必要批准。

    2.3 转让的后果:在不影响任何先前权利的前提下,本合资合同对不再持有任何股权的一方不再具有效力,但明确规定在本合资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的条款除外。

    2.4、承担义务:不论本合资合同是否有任何其他规定,除非各受让人同意就受让的股权受本合资合同和章程的约束,否则不得进行任何股权的转让。

    3、新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通策医疗占3席、浙商基金管理公司占2席。

    4、新公司董事长人选由浙商基金管理公司推荐,董事会确认。如浙商基金管理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通策医疗及其指派的首任董事长人选不再担任董事时,公司董事长人选由通策医疗指派的董事中产生。

    5、新公司设监事一名,由浙商基金管理公司提名,经股东会选举后产生。

    6、新公司设总裁一名,由通策医疗提名;新公司设副总裁一名,由浙商基金管理公司提名。总裁、副总裁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7、新公司税后利润按规定分配,即:在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提取任意公积金后,按照通策医疗60%,浙商基金管理公司40%的比例向双方股东分配利润。

    8、本合同的合资期限为10年,自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公司营业执照之日起算。除非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否则应于合资期限届满时终止。本合资合同也可经各方书面同意而提前终止。

    9、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双方权力机构审批同意后生效。

    10、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出资协议的约定,新公司成立后,旨在充分发挥通策医疗在卫生、保健、护理服务业以及浙商基金管理公司在产业投资领域的丰富经验,利用浙江金融业改革创新的优势,突出合作各方的核心竞争力,为双方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五、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1、本合同尚待浙商基金管理公司权力机构审批同意后生效。

    2、医疗行业竞争发展的风险。

    3、浙江通策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经营能力、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的风险。

    同意:5票; 弃权: 0 票; 反对:0 票。

    特此公告。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2日

    附件:

    1、《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2、《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银投资浙商产业基金管理(浙江)有限公司

    共同投资成立浙江通策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之合资经营合同》

    3、王毅女士简历:

    王毅 女 1968年12月出生,会计师,本科学历。曾任职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系统、浙江通策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总监助理、财务中心主任、副总会计师、浙江通策地产集团财务总监。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