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赵桂春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孙磊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孙磊 |
公司负责人赵桂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磊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319,314,970.21 | 3,580,766,937.57 | 20.6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195,264,600.33 | 1,125,565,748.84 | 6.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 4.6090 | 4.3403 | 6.19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54,649,645.90 | 144.41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0.9819 | 144.38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3,578,181.01 | 84,862,476.23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909 | 0.3272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908 | 0.3287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909 | 0.3272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919 | 7.3112 | 增加了2.0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898 | 7.3448 | 增加了2.0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4,303.1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03,4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41,164.56 |
所得税影响额 | -135,699.27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77,529.33 |
合计 | -390,237.67 |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5,014,223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 3,93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1,252,058 | 人民币普通股 | |
刘志斌 | 956,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宫冰 | 953,008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850,375 | 人民币普通股 | |
刘文革 | 732,041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阳光 | 577,798 | 人民币普通股 | |
金孔山 | 545,527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报表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增减数 | |
金额 | % | |||
1 | 2 | 3=1-2 | 4=3/2 | |
货币资金 | 1,163,041,691.08 | 794,904,777.33 | 368,136,913.75 | 46.31 |
应收票据 | 22,228,521.63 | 3,200,000.00 | 19,028,521.63 | 594.64 |
预付帐款 | 53,538,855.67 | 19,848,432.02 | 33,690,423.65 | 169.74 |
其他应收款 | 206,710,649.11 | 4,038,684.47 | 202,671,964.64 | 5018.27 |
在建工程 | 137,059,814.90 | 24,604,468.69 | 112,455,346.21 | 457.05 |
工程物资 | 260,232,153.04 | 135,606,244.13 | 124,625,908.91 | 91.90 |
应付票据 | 16,443,400.00 | 70,746,992.70 | -54,303,592.70 | -76.76 |
应付帐款 | 231,559,880.64 | 156,070,827.22 | 75,489,053.42 | 48.37 |
应付股利 | 11,664,125.00 | 62,987.16 | 11,601,137.84 | 18418.26 |
长期借款 | 1,338,231,713.60 | 755,981,713.60 | 582,250,000.00 | 77.02 |
营业收入 | 1,897,325,475.83 | 1,166,514,802.12 | 730,810,673.71 | 62.65 |
营业成本 | 1,548,307,246.23 | 944,206,341.79 | 604,100,904.44 | 63.98 |
管理费用 | 158,733,588.18 | 114,108,113.84 | 44,625,474.34 | 39.11 |
财务费用 | 69,834,603.13 | 21,934,256.92 | 47,900,346.21 | 218.38 |
注:
1)货币资金增加, 系长短期借款及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增加, 系正常生产经营收取承兑汇票增加。
3)预付账款增加, 系6万吨DNT、7万吨TDI项目预付款增加。
4)其他应收款增加, 我公司与招银租赁公司签订有总额3亿元融资租赁合同,约定融资租赁款分期到账,按照合同约定,截止2010年9月末到账1亿元,其余2亿元在合同签订6个月内分批到账并计入其他应收款。
5)在建工程增加, 系本期6万吨DNT项目与7万吨TDI项目等工程支出增加所致。
6)工程物资增加, 系本期6万吨DNT项目与7万吨TDI项目等工程物资采购增加所致。
7)应付票据减少, 系银行承兑汇票到期结算所致。
8)应付帐款增加, 系企业正常经营增加应付款。
9)应付股利增加,系应付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利尚未支付所致。
10)长期借款增加,系为项目建设补充资金增加长期借款所致。
11)营业收入增加,系年产5万吨TDI装置转入正常生产后增加的产品销售收入。
12)营业成本增加,系年产5万吨TDI装置转入正常生产后增加的产品成本。
13)管理费用增加,系年产5万吨TDI装置转入正常生产后增加的相关管理费用。
14)财务费用增加,系本期流动资金贷款增加,同时年产5万吨TDI装置转入正常生产后,相应的固资贷款利息停止资本化,计入财务费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无分红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桂春
2010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10-25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2日上午8:30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王培荣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董事平海军、蔡文生分别书面委托董事孙磊、刘华光代为出席会议并对会议议案投赞成票;监事褚继树、魏晋元、冯秀森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要求。会议由董事长赵桂春主持。本次会议已于2010年10月1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更换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担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不应超过5年。本公司与现任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合作期限即将届满,公司将按《通知》的要求,更换公司2010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不再承担本公司企业年度审计工作,拟聘用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会计审计机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由原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与岳华会计师事务所联合而成,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排名中连续三年排名第五。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目前拥有证券和期货业务审计资格、金融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国有大型企业审计资格、证券和期货业务评估资格、不动产评估资格、造价咨询资格(甲级)、税务代理资格等资质。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进行战略性调整,为实现股东效益最大化,公司的经营范围将发生变化,公司拟取消多孔硝铵和氢气的生产及销售,故需修改《公司章程》第二章的“公司的经营范围”一项,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删除“多孔硝铵、氢气的生产及销售”一项,公司章程中其它内容不变。
修改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为:合成氨、尿素的生产、销售;硝酸、三聚氰胺、工业循环水、DNT产品、TDI产品、盐酸及OTD的生产及销售;化工、机械、电气、仪表技术及劳务服务。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建设十六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的议案》。
内容详见《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建设离子膜烧碱项目的公告》
(编号2010-26号)。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2010年11月12日上午8:30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
以上2、3、4项议案需提交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上述第五项《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开会时间:2010年11月12日上午8:30。
开会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永济东路20号沧州大化集团公司办公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更换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建设十六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截止2010年11月8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沧州大化”股东。
(四)会议登记事项:
A.登记手续:
国家股、法人股持单位介绍信、股东帐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参加会议时提供原件(参见附件A);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方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参见附件B)。
B.登记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登记时间:2010年11月9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接待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永济东路20号,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通信地址: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邮政编码:061000。
联系电话:0317-3556897
传 真: 0317-3025065
联系人:金津、张玉芳
C.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6日
附件A: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号码: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2010年 月 日
附件B: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10-26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建设离子膜烧碱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 年10月22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董事有:赵桂春、武洪才、刘华光、孙磊;独立董事梅世强、梁建敏;独立董事王培荣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董事平海军、蔡文生分别书面委托董事孙磊、刘华光代为出席会议并对会议议案投赞成票。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建设十六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的议案》。
一、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公司控股子公司TDI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TDI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之一氯气,一直由公司控股股东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化集团)的子公司沧州大化集团黄骅氯碱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骅氯碱公司)提供,自公司年产五万吨TDI项目投产后,氯气的消耗量增加,黄骅氯碱公司所能提供的氯气量已不能满足要求,另外,黄骅氯碱公司已收到所在地黄骅市政府的通知,根据黄骅市政府的城市规划,黄骅氯碱公司已被列入搬迁企业,为保证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的供应,TDI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十六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
二、项目财务预算
根据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16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号为10043—18-1),财务预算如下:
(1)该项目总投资为46038.81万元,其中30%由企业自筹解决,其余申请银行贷款。
(2)项目建设期1.5年,本项目投产后预计年均营业收入43215万元,年均利润总额4242万元。
(3)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1.76%,税后投资回收期8.14 年(含建设期)。
三、涉及关联交易
本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均对本次投资行为无异议。
五、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司子公司十六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建成后,因与控股股东的子公司黄骅氯碱公司主营业务相同,公司与控股股东将购成同业竞争。经与大化集团进行协商,大化集团出具承诺函,承诺在TDI公司十六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投产前,针对同业竞争问题,将出具彻底解决方案。
六、上述投资行为金额较大,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须经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董事会决议公告。
(2)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16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号为10043—18-1)。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