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毛剑宏、总经理寿德生、总会计师胡森健及财务部经理杨晓东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5,275,537,030.51 | 16,430,629,347.62 | -7.0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8,898,667,683.27 | 9,508,311,850.94 | -6.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4272 | 4.7305 | -6.41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02,302,294.77 | -59.2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3494 | -59.28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3,038,091.76 | 362,877,144.88 | -31.1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10 | 0.1805 | -31.0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13 | 0.1805 | -31.1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10 | 0.1805 | -31.0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669 | 3.9380 | 减少0.976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752 | 3.9383 | 减少0.982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937,492.1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435,177.1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80,988.86 |
小计 | 116,696.18 |
减:所得税影响额(所得税减少以“-”号表示) | 29,174.05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1,801.95 |
合计 | -24,279.82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84,16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NAITO SECURITIES CO., LTD. | 6,829,924.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蒋荣方 | 5,326,529.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TOYO SECURITIES ASIA LTD. A/C CLIENT | 5,278,285.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SHENYIN WANGUO NOMINEES (H.K.) LTD. | 5,135,042.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香港兴源投资贸易有限公司 | 3,569,960.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周杰 | 3,000,000.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CREDIT SUISSE AG ZURICH BRANCH | 2,608,000.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DBS VICKERS (HONG KONG) LTD A/C CLIENT | 2,252,700.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SPDR S AND P EMERGING MARKETS SMALL CAP ETF | 2,211,500.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费步青 | 1,858,890.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项目 | 本报告期末(元) | 上年度末(元) | 变动幅度(%) | 主要变动原因说明 |
预付款项 | 37,038,581.77 | 8,537,994.03 | 333.81 | 主要系萧山发电厂供热工程预付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5,758,436.68 | 15,853,568.21 | 62.48 | 主要系电源项目前期费用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72,054,458.33 | 10,876,769.99 | 562.46 | 主要系大修、技改等项目工程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96,922,284.57 | 854,096,055.42 | -30.11 | 主要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下降所致 |
项目 | 本报告期(元) (7-9月) | 上年度同期(元) (7-9月) | 变动幅度(%) | 主要变动原因说明 |
营业利润 | 275,437,028.34 | 456,725,299.07 | -39.69 | 主要系燃料价格上涨导致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
利润总额 | 269,141,703.66 | 449,909,728.86 | -40.18 | |
年初至报告期末(元) | 上年初至上报告期末(元) | 变动幅度(%) | 主要变动原因说明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2,302,294.77 | 1,724,489,783.23 | -59.27 | 主要系购买燃料支付的金额增加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按照持有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向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增资不超过1.81亿元。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在1.81亿元额度内分期向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增资。
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是投资建设和运营浙江滩坑水电站的项目公司,目前注册资本金12.52亿元,公司持有其25%的股份。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瓯江滩坑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04】1614号),滩坑水电站工程概算总投资为47.19亿元。建设期间,由于国家政策调整以及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变化等原因,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等费用大幅增加,实际总投资较原概算总投资有较大突破。2010年4月,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浙江滩坑水电站工程总投资调整的批复》(发改能源办【2010】753号)同意,滩坑水电站工程总投资由2004年审定的47.19亿元调增为65.86亿元,增加的18.67亿元投资由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和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鉴于上述情况,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拟将其注册资本金由12.52亿元调整为19.76亿元,调整后的注册资本金占调整概算工程总投资的30%,增加的7.24亿元资本金拟由各股东方按股权比例分期出资注入。据此计算,若全部增资到位,公司共需向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增加注入资本金1.81亿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向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增资。
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按照股权比例,向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增资不超过3.792亿元以参与投资建设浙江嘉兴电厂三期“上大压小”扩建工程。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按照项目进度在3.792亿元额度内分期向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增资。
浙江嘉兴电厂三期"上大压小"扩建工程为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建设2×1000MW燃煤机组。公司持有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24%的股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嘉兴电厂三期"上大压小"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09]1338号),该工程动态总投资78.9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5.8亿元,约占动态总投资的20%,由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各股东方按照股权比例以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所需资63.1亿元,由银行贷款解决。
本报告期,公司根据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向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增资8,159.56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向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增资17,039.56万元。
3、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经信电力【2009】253号文批复同意,公司台州发电厂#2、#3、#4和#5机组已于2009年9月实施关停,#1和#6机组于2010年底前关停。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华能长兴电厂等3家统调电厂6台125MW级发电机组关停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浙经信电力【2010】419号),并经《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台州发电厂2台13.5万千瓦燃煤机组提前关停的批复》(浙经信电力【2010】501号)同意,为加快电源结构优化调整,推进电力行业节能减排,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台州发电厂#1和#6发电机组提前关停,关停拆除时间由今年底调整到9月底前。
台州发电厂#1和#6机组于2010年8月8日24时前停止发电,并与电网永久解列,正式实施关停。
4、公司持有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6亿股股份,光大银行于2010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该资产本期由长期股权投资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009年8月2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全资企业香港兴源投资贸易有限公司首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34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香港兴源投资贸易有限公司自2009年8月25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视市场行情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首次增持的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至2010年8月24日期满。在增持期内,香港兴源投资贸易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69,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本次增持前,香港兴源投资贸易有限公司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和香港兴源投资贸易有限公司共计持有公司股份803,533,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8%。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于2010年上半年派发2009年度现金红利。本报告期,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剑宏
2010年10月25日
证券简称:东电B 证券代码:900949 编号:临2010-020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于2010年10月25日在杭州浙能大厦召开。有关召开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10年10月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南华早报》和香港《文汇报》上。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42名,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即内资股股东,下同)5名,流通股股东(即B股股东,下同)37名,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339,889,36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6.66%。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320,000,000股,占公司内资股股份的100.00%;B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9,889,366股,占公司B股股份的2.88%,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毛剑宏主持。
二、议案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对《关于调整董事的议案》进行审议,并以记名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同意免去张谦公司董事职务,由夏晶寒出任公司董事。
同意1,338,345,70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885 %(其中:内资股1,320,000,000股,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B股18,345,704股,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2.239%);弃权1,543,66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115%(其中:B股1,543,662股,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7.761%);反对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6日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