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李智明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沈黎新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茆雅敏 |
公司负责人李智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黎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茆雅敏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227,391,875.84 | 2,776,796,908.13 | 16.2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273,897,393.06 | 1,043,272,703.19 | 22.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66 | 2.18 | 22.11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23,112,888.89 | 12.4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6 | 12.42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2,017,943.07 | 266,058,834.84 | 41.1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548 | 0.5557 | 41.1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22 | 0.5392 | 41.4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548 | 0.5557 | 41.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53 | 22.96 | 增加4.2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01 | 22.28 | 增加3.7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8,709.4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071,157.32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21,178.14 |
所得税影响额 | -2,578,703.3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5,002.98 |
合计 | 7,867,338.5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5,47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058,723 | 人民币普通股 | |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65,948 | 人民币普通股 |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9,544,89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8,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8,009,965 | 人民币普通股 |
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909,950 | 人民币普通股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8L-FH001沪 | 6,101,979 | 人民币普通股 |
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5,971,329 | 人民币普通股 |
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962,171 | 人民币普通股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212,41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预付款项比年初增长59%,由于预付货款增加所致;在建工程比年初增长1.59倍,由于子公司国瑞药业新建生产线尚未完工所致;其他流动资产比年初增长76%,由于承担国家储备药品品种和数量增加所致;应交税费比年初增长,由于期初留抵进项税金额较大所致。
合并利润表中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38%,由于随着公司业务增长费用相应增长所致;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53%,由于贴现等利率提高所致;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长1.6倍,由于参股公司青海制药集团和宜昌人福药业本期净利润增加;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60%,由于本期收到碘补贴有所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控股股东没有做出特别承诺。
在上市公司收购过程中,收购方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不竞争承诺书》,承诺在国药控股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后,在药品销售等业务方面,严格划分关联方与公司各自经营的品种范围、地域范围等,以避免发生同业竞争问题;并将通过业务和资产的整合,逐步将其在北京的医药批发企业注入国药股份,以彻底消除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问题。国药控股积极研究相关法规、医药行业经营环境变化和医改相关政策,时机成熟时逐步推进,切实履行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现金分红政策: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公司采取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公司资金能够满足业务发展需求的条件下,年度利润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或结合其他分配方式进行,并且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年度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
2、公司报告期内实施了关于2009年度分红决议,共现金分红4,788万元,超过2009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智明
2010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600511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2010-临016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董事九名,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参加了会议,并将会议审议议案提交了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由于工作变动原因,孙向晖同志和李军同志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7日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