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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0-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李良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张生根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朱云英

    公司负责人李良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生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云英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2,049,559,962.701,930,304,599.316.1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674,977,406.31647,806,101.044.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512.414.15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8,588,162.01-25.0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33-24.83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6,125,280.8220,972,373.88-277.4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70.078-276.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00.067-32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00.067-32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973.19减少6.3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512.75减少6.6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66,650.1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800,000.00
    债务重组损益197,777.0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423,920.57
    所得税影响额157,544.1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76,596.67
    合计2,874,647.44

    注:1、“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是指2010年7-9月期间相关财务指标与2009年7-9月期间相关财务指标的比较情况。

    2、按照财政部2010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财会[2010]15号)的规定,经公司四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同意,对合并财务报表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安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的余额冲减了少数股东权益,并对期初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调增了年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3,302,010.76元,其中调增了未分配利润33,324,401.81元,调减了年初资本公积22,391.05元,调减了年初少数股东权益33,302,010.76元;影响公司200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12,769,760.16元, 2009年资本公积减少22,391.05元,2009年少数股东损益减少12,747,369.11元;2010年1~9月份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者净利润增加11,424,354.72元,少数股东损益减少11,424,354.72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6,93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丰城矿务局70,400,000人民币普通股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4,658,950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8,007,750人民币普通股
    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 TRUST3,205,521人民币普通股
    UBS AG3,194,76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1,603,446人民币普通股
    吴桂花746,612人民币普通股
    江西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706,188人民币普通股
    东方汇理银行667,031人民币普通股
    李志强567,886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较上年度期末发生较大变化的项目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10年9月30日2009年12月31日增减比例(%)
    应收票据75,455,658.6250,271,908.0550.10
    应收账款139,286,381.70104,591,437.2733.17
    预付款项65,292,425.8734,152,875.7291.18
    其他应收款27,568,429.4348,750,783.95-43.45
    存货140,289,251.21103,531,821.4135.50
    在建工程90,265,646.0434,256,936.30163.50
    长期待摊费用6,001,933.844,384,140.8336.90
    递延所得税资产7,901,431.894,722,629.5167.31
    其他非流动资产20,120,000.0013,000,000.0054.77
    预收款项34,869,214.5815,005,713.92132.37
    应交税费23,443,032.9316,397,130.0142.97
    专项储备6,214,492.441,394,110.55345.77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7,545.57万元,比年初5,027.19万元增加2,518.38万元,增加幅度为50.10%,主要原因是公司煤炭产品对主要客户的货款较多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影响应收票据余额比年初较大幅度增长。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帐款余额13,928.64万元,比年初10,459.14万元增加3,469.50万元,增加幅度为33.17%。其中应收帐款帐面余额比年初增加4,772万元,扣除报表合并范围增加(萍乡水煤浆有限公司),报告期实际比年初新增应收帐款3,31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煤炭产品销售总额增加,跨月结算的应收款相应增加以及去年年底通过争取客户支持,提前回笼了部分货款等因素影响,应收账款余额比年初上升3,306万元;二是玻璃业务本年销售收入提高及玻璃深加工赊销业务增加影响应收账款余额比年初增加615万元;三是客车业务本年进一步加大回笼力度,清收东北地区货款,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年初下降602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6,529.24万元,比年初3,415.29万元增加3,113.95万元,增幅为91.18 %。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报表合并范围增加(萍乡水煤浆有限公司)影响预付账款余额增加1,273万元;二是浮法玻璃二线搬迁建设项目施工预付了耐火材料及工程款1,424万元;三是曲江公司预付综采支架款400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2,756.84万元,比年初4,875.08万元减少2,118.24万元,降幅43.45%,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收回原萍乡客车厂老厂区土地处置代垫土地拆迁等费用2,480.46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余额14,028.93万元,比年初10,353.18万元增加3,675.75万元,增幅为35.5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报表合并范围增加(萍乡水煤浆有限公司)影响存货余额增加4,213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9,026.56万元,比年初3,425.69万元增加5,600.87万元,增幅为163.5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浮玻二线搬迁建设项目增加7,060万元;二是公司煤矿项目完工转增固定资产减少1,479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余额600.19万元,比年初438.41万元增加161.78万元,增幅为36.90%。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玻璃业务新增玻璃集装架305万元;二是报告期摊销玻璃集装架金额143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790.14万元,比年初472.26万元增加317.88万元,增幅为67.3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新增合并范围萍乡水煤浆有限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增加;二是坏账准备金、应付职工薪酬等资产负债项目期末余额发生变化,影响了计税基础,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2,012.00万元,比年初1,300.00万元增加712万元,增幅为54.7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购置浮法二线土地预付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3,486.92万元,比年初1,500.57万元增加1,986.35万元,增加幅度为132.3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报表合并范围增加(萍乡水煤浆有限公司)影响预收款项余额增加1,055万元;二是曲江公司客户预付煤款增加810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2,344.30万元,比年初1,639.71万元增加704.59万元,增加幅度为42.9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报表合并范围增加以及由于本年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提高,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等税费相应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专项储备余额621.45万元,比年初139.41万元增加482.04万元,增幅为345.7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煤矿安全生产费及维简费计提以及投入使用尚未结算完毕所致。

    2、利润表较上年同期发生较大幅度变动的项目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10年1~9月2009年1~9月增减比例(%)
    营业总收入846,756,361.18621,873,423.0036.16
    管理费用113,742,201.4486,799,936.8531.04
    资产减值损失30,775,567.994,289,703.67617.43
    营业外收支净额2,640,506.5923,233,284.5-88.63
    利润总额51,271,604.9324,849,116.74106.33
    所得税费用31,404,730.6417,305,723.9981.47
    净利润19,866,874.297,543,392.75163.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972,373.8810,341,363.91102.80

    1~9月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675.64万元,比同期62,187.34万元增加22,488.30万元,增长幅度为36.16%。主要原因,一是尽管曲江公司1~9月份由于炮采工作面接替频繁以及综采工作面过断层、运输及通风困难情形造成原煤产量下降13.46%,但报告期通过优化洗煤工艺,提高洗精煤回收率、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巩固干部职工队伍等措施的稳步实施,有效降低了原煤减产的影响,加上上半年煤炭价格稳中有升,公司煤炭产品主营业务收入1-9月份同比增加10,042万元;二是由于报告期浮法玻璃产品质量提高、价格持续上涨,尽管浮法玻璃销量有所下降,但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仍增加2,180万元;三是玻璃深加工业务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减少41万元;四是客车业务报告期销量增加61辆,尽管产品结构变化影响综合单价有所下降,但主营业务收入仍同比增加577万元;五是由于报告期完成对萍乡水煤浆有限公司的控股,合并报表增加主营收入9,167万元。

    1~9月份公司管理费用11,374.22万元,比同期8,679.99万元增加2,694.23 万元,增幅31.04%,其中扣除浮玻二线停产搬迁费用、新增报表合并范围、客车淘汰积压报废原材料、同期减免税以及核算口径调整等因素影响,同口径管理费用增加964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薪酬、折旧费、电费、排污费、绿化费、员工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客车研发费等项目开支增加所致。

    1~9月份公司资产减值损失3,077.56万元,比同期428.97万元增加2,648.59万元,增幅617.43 %,主要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期末资产状况,报告期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1,302.22万元、对各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7.67万元、对玻璃深加工生产线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727.64万元。

    1~9月份营业外收支净额264.05万元,比同期2,323.33万元减少2,059.28万元,降幅为88.63%,主要原因一是安源玻璃有限公司同期收到2008年冰灾一线熔窑保险理赔款655.98万元以及收到其他项目赔款53万元;二是安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报告期无债务重组收益,同比下降400万元;三是报告期收到2009年度江西省省级节能专项资金50万元及2008年江西省高新产业重大项目借转拨资金430万元,同比减少959万元,主要是同期公司收到政府补助1,439万元。

    1~9月份公司所得税费用3,140.47万元,比同期1,730.57万元增加1,409.90万元,增幅为81.47%,主要原因是1~9月份应纳税所得额基数增加所致。

    1~9月份公司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均有较大幅度增加。其中:报告期公司实现利润总额5,127.16万元,比同期2,484.91万元增加2,642.25万元,增幅为106.33%;报告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97.24万元,比同期1,034.14万元增利1,063.10万元,增幅为102.80%。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司抢抓机遇,继续深入开展“双增双节”活动,进一步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实现了企业的平稳发展。

    3、现金流量表较上年同期发生较大幅度变动的项目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10年1~9月2009年1~9月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588,162.01118,143,027.19-25.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592,298.09-28,212,700.91-214.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331,855.84-4,878,133.03-316.80

    1~9月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58.82万元,比上年同期11,814.30万元减少2,955.48万元,降幅为25.02%,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同比减收财政补贴资金1,389万元;二是本年支付实际控制人江西省煤集团公司短期往来款2,300万元;三是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本年购买商品及接受劳务较多采用了现金结算方式,增加现金支出。

    1~9月份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59.23万元,比上年同期-2,821.27万元减少6,037.96万元,降幅为214.02%,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浮玻二线搬迁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度款增加。

    1~9月份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33.19万元,比上年同期-487.81万元减少1,545.3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0年公司经营状况好转,同比减少筹融资。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资产重组

    自2010年7月23日起,因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筹划针对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包括重大资产置换以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申请了股票停牌。2010年8月30日,公司召开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并于2010年8月31日披露了《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于当日刊登的公司临2010-025号公告),公司股票于2010年8月31日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取得多项审批或核准才能实施,包括并不限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资产评估结果的核准或备案确认以及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准、本公司召开关于本次交易的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同意豁免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以要约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的义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等。

    自本公司上述重组预案公告以来,公司及交易对方正积极推动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进程,并配合有关中介机构加快对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等工作。目前,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所涉及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署任何补充协议。上述工作完成后,本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待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将及时发出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

    2、浮玻二线搬迁建设事宜

    按照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关停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萍乡浮法玻璃厂二线的通知》(萍府字[2008]70号文)的要求,公司启动了安源玻璃有限公司萍乡浮法玻璃厂二线(以下简称浮玻二线)的搬迁工作, 浮玻二线自2008年12月31日起正式停产。2009年7月18日,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浮法玻璃二线搬迁建设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浮玻二线由萍乡经济开发区搬迁至萍乡市安源区丹江街合泉冲进行建设。由于上半年萍乡地区雨季时间长、降雨量大,对项目施工进度造成了一定影响。目前,公司正努力推进浮玻二线搬迁建设各项工作进度,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力争实现11月底点火及试生产的目标。

    3、萍乡客车厂退城进郊及土地处置事宜

    公司拟转让萍乡客车厂土地位于萍乡市跃进路165号,土地面积71709.3平方米,约107.6亩。该事项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07年9月8日以及2008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2007-033号、2008-031号公告。报告期,萍乡客车厂老厂区土地使用权处置事宜仍未完成。

    4、北京房产出售事宜

    报告期,公司仍未完成合法拥有的北京市海淀区五路居裕泽园绿波国际公寓7号楼三层的301~320号房产的处置。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06年,丰城矿务局、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煤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为江西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景泰公司(已并入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在收购安源股份时,作出承诺如下:

    (1)长期持股承诺

    上述一致行动人在收购安源股份股权的同时均作出了长期持股承诺,承诺在受让股份后三年内不对外转让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包括由于安源股份实施配股、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而增加的股份。因此,丰城矿务局、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限售期自股份完成过户之日即2006年12月19日起,延长至2009年12月18日。承诺履行情况:截止报告期末,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2)保证安源股份持续盈利承诺

    ①如果2007年安源股份不能实现持续盈利,大股东丰城矿务局承诺以现金补足方式或省煤集团注入优质资产方式解决的承诺,保障安源股份实现盈利。

    承诺履行情况:经审计,安源股份在2007年已实现了盈利,此部分承诺已履行完毕。

    ②如果安源股份客车产业、玻璃及玻璃深加工产业在2008年合计未能实现盈利,实际控制人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承诺将按照沿沟煤矿、宜萍煤矿、丰龙煤矿顺序在3年内逐步置入安源股份。

    公司客车产业、玻璃及玻璃深加工产业由于基础薄弱,资产运营质量不高、市场适应能力不强和持续发展能力不足等原因,导致2008年亏损严重。

    承诺履行情况:上述三家煤矿资产的置入最后期限为2011年12月31日,目前尚未到期;同时,上述煤矿资产中沿沟煤矿改扩建后尚未达产,宜萍煤矿、丰龙煤矿尚处于基本建设阶段,目前置入上市公司的时机暂不成熟。

    公司实际控制人江煤集团对保障安源股份平稳、可持续发展和切实维护安源股份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等工作一贯来非常重视,基于安源股份目前产业发展不均衡,盈利状况不稳定的经营现状以及上述三家煤矿的运营情况,为切实帮助安源股份提高核心竞争力、改善盈利能力,同时进一步优化履行2006年安源股份资产重组的收购承诺,江煤集团积极筹划并推进了针对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包括重大资产置换以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提出了与中弘矿业、中国华融、中国信达共同将拥有的江西煤业整体权益注入安源股份,实现江煤集团煤炭业务整体上市的方案。该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0年8月31日披露的《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于当日刊登的公司临2010-025号公告。

    截止报告期末,该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详见3.2.1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内容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第57号令《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的要求,已在《公司章程》中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明确,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每年将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股利分配方案;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4)若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报告期内现金分红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实施情况。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良仕

    201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股份 编号:2010-031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6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并于2010年10月26上午9:00在南昌市华悦大酒店十七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良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通知》(财会〔2010〕15号)的第六条规定进行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变更。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安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并对期初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调增了年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3,302,010.76元,其中调增未分配利润33,324,401.81元,调减年初资本公积22,391.05元,调减年初少数股东权益33,302,010.76元;影响公司200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12,769,760.16元, 2009年资本公积减少22,391.05元,2009年少数股东损益减少12,747,369.11元;2010年1~9月份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者净利润增加11,424,354.72元,少数股东损益减少11,424,354.72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销资产损失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安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产品升级换代、改型,以及公司客车产业搬迁整合实施的产品优选、接轨等原因造成积压和淘汰的库存原材料,因不能继续使用,同意公司核销,本次资产损失核销金额为4,128,752.56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减值准备》等相关规定,对各项资产2010年1~9月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30,775,567.99元。具体情况如下:

    1、坏账准备计提13,022,423.47元。

    (1)由于本年主营业务收入增涨,应收款余额相应增加,以及欠款帐龄增加、合并报表范围增加等原因,公司1-9月份坏帐准备计提增加5,113,651.42元。

    (2)安源玻璃有限公司用户中南安源镀膜玻璃(萍乡)有限公司(该单位为安源玻璃下属工程玻璃厂早期主要经销商之一)已被萍乡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于2010年依法吊销了营业执照。2010年9月末,安源玻璃有限公司应收中南安源镀膜玻璃(萍乡)有限公司货款账面余额6,486,233.26元,年初已提坏帐准备1,020,461.21元,鉴于以上原因,根据谨慎性原则,1-9月份对该项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坏帐准备5,465,772.05元。

    (3)截止2010年9月末,安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应收上海东方弘达实业发展公司客车款账龄已逾5年,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应对该等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该项应收款账面余额4,886,000.00元,年初已提坏帐准备2,443,000.00元,1-9月份对该项应收款计提坏帐准备2,443,000.00元。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17,276,395.95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源玻璃有限公司所属工程玻璃厂主要生产销售玻璃深加工产品,年设计生产能力为生产各类中空、镀膜玻璃200万平方米,主要设备系2003-2004年期间从德国、芬兰、奥地利等国家引进的低辐射镀膜玻璃生产线、钢化玻璃生产线、中空玻璃生产线。由于产品订单严重不足,加之设备投资大、固定成本高,工程玻璃厂自投产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2010年8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拟将公司持有的安源玻璃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资产置出安源股份,公司聘请广东恒信德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置出资产进行评估。根据中介机构对工程玻璃厂进口镀膜玻璃生产线、中空玻璃生产线、钢化玻璃生产线等设备市场价值的合理估值,1-9月份公司拟对该等生产线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上述涉及减值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前帐面原值196,725,127.90元,净值125,696,427.95元。经测试,涉及减值的固定资产可变现净值为108,420,104.80元,减值额17,276,323.15元。1-9月份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7,276,323.15元。

    3、合并财务报表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0元。

    公司持有安源玻璃有限公司100%股权,该股权初始投资额为360,000,000元,截止2010年9月30日安源玻璃有限公司净资产为159,733,687.36元。根据资产重组需要,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对该等股权进行了评估,根据中介机构对安源玻璃有限公司净资产价值的合理估值,1-9月份安源股份母公司拟对持有的安源玻璃有限公司股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90,092,198.81 元。

    以上母公司对安源玻璃有限公司股权减值准备的计提数,在公司报表合并时进行冲抵,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及减值准备的计提数无影响。

    2010年1-9月份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将对公司产生以下影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1-9月份合并口径净利润3077.56万元;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不会对公司的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刘振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刘振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12年7月18日董事会届满止)。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09年度薪酬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考核,公司2009年度完满完成了董事会年初确定的各项指标和工作任务,经济运行质量比2008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09年薪酬分配方案如下:

    1、总经理 :2009年度薪酬为40.3万元;

    2、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人员,按照总经理标准的80%执行;

    3、高管人员薪酬按照实际任职时间享有。

    另外,根据公司2008年4月22日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规定,不在其他公司兼任职务的公司内部董事薪酬考核参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参照公司总经理的薪酬标准,同意公司副董事长2009年度的薪酬为40.3万元,副董事长薪酬按照实际任职时间享有。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董事成员变动,同意调整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成 员:李良仕 刘建高 张生根 彭志祥 张慎勇 黎振华

    邓 辉 尹卫平 曹汉民

    其中:李良仕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成 员:尹卫平 刘建高 彭志祥 邓 辉 曹汉民

    其中:尹卫平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以上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12年7月18日董事会届满止。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管理机构调整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加强内部管理的需要,同意将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调整如下:

    1、撤销“营销部”;

    2、设立“供销管理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1月11日上午11:00;

    三、会议地点:江西省萍乡市高新技术工业园郑和路8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核销资产损失的议案》;

    2、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09年度薪酬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五、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0年1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六、会议登记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10年11月9日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文俊宇 陈琳

    电话:0799-6776682 传真:0799-6776682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高新技术工业园郑和路8 号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337000

    法人股股东凭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持有流通股的法人股东凭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账户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

    持有流通股的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除上述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外,还要凭法人代表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

    个人股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登记;

    个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七、其它事项: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附件:

    1、刘振春先生简历;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登记表(回执)。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7日

    附件1:

    刘振春先生简历

    刘振春,男,1963年1月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江西浒坑钨矿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萍乡矿务局安源煤矿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萍乡亚达公司供销科长,萍矿集团浮法玻璃厂工程师、科长、车间主任、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总工程师,安源股份浮法玻璃厂副厂长,安源玻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萍乡浮法玻璃厂常务副厂长,现任安源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萍乡浮法玻璃厂厂长。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我单位(本人)出席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一、投票指示


    会议审议事项投票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一、特别决议案
         
    二、普通决议案
    1审议《关于核销资产损失的议案》;   
    2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09年度薪酬的议案》。   
    注: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二、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三、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本授权委托书可采用来人、来函或传真的形式,于会议登记日送达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其续会结束。

    六、其他委托权限: 。

    七、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3:

    参加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登记表(回执)

    关于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收悉。兹登记参加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
    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股东帐户卡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日期: 。
     股东签名

    (盖章):


    注:1、 2010年1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请于2010年11月9日办理登记手续。

    2、 参加会议的的人员或单位请填写此表进行登记,此表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股东及代理人请提供可证明持股情况的文件(法人股股东凭法人代表证明书、持股凭证、法人账户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登记,授权代理人还要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代理人身份证登记;个人股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受托代理人还要凭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登记)。

    4、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5、此表可采用来人、来函或传真的形式,于会议登记日送达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6、如此表采用来人或来函形式,请递送至: 江西省萍乡市高新技术工业园郑和路8 号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37000

    7、如此表采用传真形式,请传至:0799-6776682。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股份 编号:2010-032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6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并于2010年10月26上午10:00在南昌市华悦大酒店十七楼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炎林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其中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通知》(财会〔2010〕15号)的第六条规定进行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变更。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安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并对期初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销资产损失的议案》,其中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安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产品升级换代、改型,以及公司客车产业搬迁整合实施的产品优选、接轨等原因造成积压和淘汰的库存原材料,因不能继续使用,监事会同意核销,本次资产损失核销金额为4,128,752.56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其中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减值准备》等相关规定,对各项资产2010年1~9月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30,775,567.99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其中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证券法》等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0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1-9月份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09年度薪酬的议案》,其中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0月27日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