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与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互保事项议案的公告
股票简称:华联控股 股票代码:000036 公告编号:2010-038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公司与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互保事项议案的公告
(本议案于2010年10月25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1.32%股份。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
1、华联集团已为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的综合授信2亿元(人民币,下同)提供了担保。
2、本公司已为华联集团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的综合授信5亿元提供了担保。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本公司2亿元和华联集团5亿元的担保期限即将到期,现根据各自业务发展需要及有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1、对本公司2.5亿元综合授信(本次拟增加5,000万元)提请华联集团为该综合授信作担保事宜进行审议。
2、对华联集团5亿元综合授信提请本公司为其作担保事宜进行审议。
由于华联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上述两互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董炳根、胡永峰、黄小萍和张梅回避表决),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审议本议案时,本公司关联股东华联集团须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华联集团成立于1983年8月,注册资本为9,061万元,法定代表人:董炳根。经营范围:化工、纺织、服装等产品的生产经营(生产场地执照另办);进出口业务;工程承包建设及进出口所需工程设备、材料、劳务输出;对外投资,技术咨询服务;在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及租赁服务;汽车销售(含小汽车)。
华联集团目前正在进行两大项目的开发建设:一是杭州滨江区大型商业配套项目--星光大道(总长1,000米商业步行街),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0多万平方米,总投资金额约两亿美元,一期项目竣工投入试营运,二期项目正在筹建中;二是“华联进贤湾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该项目是集国际会议度假中心、国际健康管理中心、山地体育公园、生态水公园、森林休闲公园、佛禅文化园、百草养生谷、欧式风情小镇等于一体的旅游综合体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13.6平方公里,陆地9.8平方公里,计划总投资70亿元,已完成项目整体规划,正在进行基础设施等前期建设工作。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华联集团总资产62.08亿元,净资产28.60亿元,2009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61亿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本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2.5亿元,授信额度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还旧借新、借新还旧等,所有授信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的最终批复为准,并提请华联集团为该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华联集团提请本公司为其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的人民币5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该授信额度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还旧借新、借新还旧等,该授信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的最终批复为准。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二年,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授权公司董事长董炳根先生签署上述两事项的有关协议。
上述两担保事项为连带责任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根据公司实施的《担保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本公司为华联集团提供上述的担保事项需要签署反担保协议。即公司与华联集团签署上述担保协议时,华联集团须同时与本公司签署全额(5亿)反担保协议。
五、本次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上述互保事项主要基于双方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与稳定,不会对公司本期、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任何负面或不利影响。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华联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情况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租赁华联集团的房屋费用合计186万元。
2、华联集团为本公司担保总额2亿元。
3、本公司为华联集团担保总额5亿元。
4、华联集团为本公司参股公司(原为控股)浙江华联三鑫石化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绍兴远东石化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5.1亿元提供了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共计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4.65亿元的34.13%。
公司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零。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多年来,华联集团为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在产业结构调整、主业转型等方面提供了大量人力、财力支持。本次关联交易担保事项,体现公正、公平原则,是一项互惠互利的交易,且华联集团实力雄厚,为其提供担保应不会产生风险。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须履行规定的批准程序,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九、其他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方式及表决生效需遵循如下条件: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华联集团在审议本议案时须回避表决。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0-039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11月16日下午14:00起。
(五)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1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11月15日15:00至2010年11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10年11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本公司与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互保事项的议案》。
(注:由于上述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10月28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本公司与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互保事项的议案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受理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必须持出席人的身份证、委托股东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2010年11月15日前将登记资料复印件传真或邮寄至登记地点。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2010年1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1层公司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1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交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036; 投票简称为:华联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仅为一项,以1.00元代表该议案,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 |
1 | 《关于本公司与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互保事项的议案》 | 1.0元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对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易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某投资者,如对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内容如下: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委托价格 | 委托股数 |
360036 | 华联投票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需在交易日激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1月15日15:00至2010年11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以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投票结果查询。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资者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点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
五、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1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31
联系人:孔庆富、沈 华
联系电话:0755-83667450 3667257
联系传真:0755-83667583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通知。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7日
附件一: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序 | 议 案 内 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本公司与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互保事项的议案》 |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