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1次收益分配预告
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8月6日生效,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止2010年10月26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1248元,可供分配收益为29,283,102.89元;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10年10月26日可供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
现将本次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1.00元。该分红金额可能根据权益登记日本基金的可分配收益进行调整,分红金额如有变化,以分红结果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10年11月1日
2、红利发放日:2010年11月2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0年11月3日前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0年11月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0年11月3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2、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10年10月29日(含该日)前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销售网点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基金转换等业务申请。
七、咨询办法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8日
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5年6月3日正式生效,根据《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10年10月29日对本基金2010年9月30日至2010年10月28日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10年10月29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10年9月30日至2010年10月28日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收益分配前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当日基金收益/当日基金资产总份额(按截位法保留到分)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10年10月29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10年10月29日
3、本次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0年11月1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的前一工作日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10年10月29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0年11月1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 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第十款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10年10月29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大成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即2010年11月1日)起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2010年10月29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大成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即2010年11月1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2.若投资者于2010年10月28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七、咨询办法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