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沈光宇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周文卿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周文卿 |
公司负责人沈光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文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文卿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470,693,816.16 | 3,175,490,230.42 | 9.3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795,646,349.28 | 771,614,685.36 | 3.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591 | 3.015 | -14.06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82,567,816.69 | 139.63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595 | 99.66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4,220,270.17 | 34,464,347.08 | -50.9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6 | 0.112 | -59.2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1 | 0.077 | -56.7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6 | 0.112 | -59.2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1 | 4.40 | 减少1.8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1 | 3.00 | 减少1.7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40,008.4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720,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019,741.45 | . |
合计 | 10,940,266.9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4,61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125,407,88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 | 7,085,999 | 人民币普通股 |
南京纺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3,935,36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12,959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伟贤 | 1,009,886 | 人民币普通股 |
董迪 | 617,029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嘉玲 | 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春红 | 57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郭锦贤 | 569,28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应生 | 539,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变动情况及分析 单位:元
项 目 |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比例(%) | 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117,854,128.29 | 77,477,332.30 | 52.11 | 金羚地产公司预收房款增加 |
应收票据 | 41,832,912.71 | 27,331,238.63 | 53.06 | 结算中应收票据增加 |
应收帐款 | 27,361,778.47 | 19,532,022.52 | 40.09 | 销售中赊销增加 |
预付帐款 | 167,527,095.16 | 120,861,232.36 | 38.61 | 金羚地产公司预付工程款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15,187,801.41 | 2,915,804.53 | 420.88 | 经营性往来增加 |
长期股权投资 | 180,101,591.91 | 107,471,263.18 | 67.58 | 对联营企业兰精公司增加投资,同时兰精公司当期利润大幅增加 |
在建工程 | 217,882,666.25 | 117,871,400.79 | 84.85 | 在建工程投入增加 |
预收帐款 | 185,027,343.76 | 11,078,952.77 | 1570.08 | 金羚地产公司预收房产款增加 |
应付股利 | 8,948,272.65 | 4,636,830.97 | 92.98 | 控股股利暂末领取股利 |
2、公司经营成果变动情况及分析 单位:元
项 目 | 2010年1-9月金额 | 2009年1-9月金额 | 增减比例(%)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766,105,882.24 | 548,666,534.29 | 39.63 | 新生产线陆续开车,公司粘胶纤维产能增加 |
营业成本 | 697,740,869.09 | 470,905,895.94 | 48.17 | 新生产线陆续开车,公司粘胶纤维产能增加 |
投资收益 | 44,856,458.98 | 5,005,746.06 | 796.10 | 公司参股企业兰精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大幅增加 |
营业外收入 | 14,044,755.40 | 103,512,184.40 | -86.43 | 去年同期公司获得政府搬迁补助款 |
3、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情况及分析 单位:元
项 目 | 2010年1-9月金额 | 2009年1-9月金额 | 增减比例(%) | 变动原因 |
销售商品.提供劳收到的现金 | 1,012,251,794.70 | 654,054,775.01 | 54.77 | 销售收入增加和房地产项目预收款增加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19,512,830.09 | 461,255,131.84 | 55.99 | 产能增加购买原材料增加,支付房地产工程款增加 |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1,230,000,000.00 | 800,000,000.00 | 53.75 | 在建工程及房地产项目资金需求增加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9年度母公司利润表净利润776,303.55元,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114,845.34元。按照200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7,630.36元、提取1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77,630.36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为216,551,512.64元,减上年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17,680,036.77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99,570,149.06元。
经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9年末股本总数 255,891,069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红股2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剩余利润转入下年度。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0年6月实施完毕.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光宇
201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89 证券简称:南京化纤 公告编号:临2010-011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6日(星期二)在南京市丰富路163号民族大厦十七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10月15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光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部份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期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相关人事聘任的决议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经总经理钟书高先生提名,聘任关素云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6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经总经理钟书高先生提名,聘任蒋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关素云女士、蒋笛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合规。
3、关于设立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的决议;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决定设立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营业场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板门口15号,负责人蒋笛。经营范围:化学纤维制品、化纤用浆粕、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包装材料、服装、针纺织品销售;化工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表决结果:赞成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28日
附:简历
关素云女士,49岁,大专文化,政工师 自2002年3月至2008年4月任南京化学纤维厂副厂长、厂长;2006年4月至2008年4月兼任国营新联机械厂党委书记;2008年4月始至今任本公司党委书记;2008年6月始至今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自2010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蒋 笛先生,40岁,大学文化 2000年5月至2008年4月任本公司市场部副部长(中层正职);2008年4月至2008年10月任本公司市场部部长;2008年10月至2010年10月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自2010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