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贾放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俞杰 |
财务总监姓名 | 刘品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周慧芬 |
公司负责人贾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杰、财务总监姓名刘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慧芬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3,466,674,054.61 | 11,766,122,897.27 | 14.4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5,390,026,118.69 | 5,233,267,586.47 | 3.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元/股) | 3.54 | 3.43 | 3.21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383,902,186.35 | -244.90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股) | -0.91 | -244.90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277,407.89 | 102,159,293.01 | -48.1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28 | 0.067 | -48.0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25 | 0.054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28 | 0.067 | -48.0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82 | 1.93 | 减少54.6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7 | 1.56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57,916.33 | 处置资产收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6,310,002.14 | 取得的政府补助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1,795,333.3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34,835.2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700.00 | |
所得税影响额 | -6,658,279.1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20,848.91 | |
合计 | 19,753,988.5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8,94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 65,631,254 | 人民币普通股65,631,254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745,730 | 人民币普通股30,745,730 |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15,960,052 | 人民币普通股15,960,052 |
北京崇远投资经营公司 | 15,656,640 | 人民币普通股15,656,640 |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036,917 | 人民币普通股11,036,917 |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8,299,869 | 人民币普通股8,299,869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6,850,592 | 人民币普通股6,850,59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收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5,600,000 |
裕隆证券投资基金 | 5,499,835 | 人民币普通股5,499,83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00,123 | 人民币普通股5,000,123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项目 | 期末金额(元) | 期初金额(元) | 增减额(元) | 增减幅度(%) | 主要原因 | |
货币资金 | 1,065,141,969.87 | 1,834,513,300.14 | -769,371,330.27 | -41.94 | 支付土地款增加 | |
应收票据 | 1,529,080.00 | 3,830,000.00 | -2,300,920.00 | -60.08 | 银行承兑汇票已承兑 | |
存货 | 8,408,826,240.28 | 6,282,475,811.64 | 2,126,350,428.60 | 33.85 | 支付土地款及工程款增加 | |
长期股权投资 | 739,219,533.74 | 485,983,049.87 | 253,236,483.87 | 52.11 | 对沈阳穗港投资增加 | |
长期待摊费用 | 5,601,709.55 | 3,720,780.22 | 1,880,929.33 | 50.55 | 装修费的增加 | |
短期借款 | 1,047,630,000.00 | 556,080,000.00 | 491,550,000.00 | 88.40 | 银行借款、信托借款的增加 | |
应付票据 | 5,500,000.00 | 17,200,000.00 | -11,700,000.00 | -68.02 | 向客户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 | |
预收款项 | 2,883,504,450.96 | 2,110,950,379.15 | 772,554,071.81 | 36.60 | 本期商品房销售增加 | |
应付职工薪酬 | 48,561,622.48 | 35,818,914.04 | 12,742,708.44 | 35.58 | 本期计提的人工费用等增加 | |
应交税费 | -13,596,322.28 | 278,194,282.31 | -291,790,604.59 | -104.89 | 本期预售增加引起预缴流转税增加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5,000,000.00 | 478,950,000.00 | -433,950,000.00 | -90.60 | 借款归还 | |
长期应付款 | 462,050,000.00 | 2,050,000.00 | 460,000,000.00 | 22439.02 | 长期借款与长期应付款科目调整引起 | |
利润表项目 | 本期金额(元) | 上年同期金额(元) | 增减额(元) | 增减幅度(%) | 主要原因 | |
营业收入 | 1,664,983,607.46 | 1,122,133,045.08 | 542,850,562.38 | 48.38 | 本期交付商品房较上期增加 | |
营业成本 | 1,046,987,697.24 | 755,863,611.53 | 291,124,085.71 | 38.52 | 本期商品房交付增加相应结转成本增加 | |
营业税金 及附加 | 136,931,581.44 | 59,871,032.28 | 77,060,549.16 | 128.71 | 流转税及土地增值税增加 | |
管理费用 | 230,804,363.67 | 168,341,330.44 | 62,463,033.23 | 37.10 | 本期计提的人工费用等增加 | |
财务费用 | 29,404,959.36 | 19,337,221.91 | 10,067,737.45 | 52.06 | 利息收入减少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 |
资产减值损失 | 3,039,448.56 | -11,381,783.81 | 14,421,232.37 | 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 ||
投资收益 | 14,747,031.74 | 77,079,341.53 | -62,332,309.79 | -80.87 | 投资处置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
现金流量项目 | 本期金额(元) | 上年同期金额(元) | 增减额(元) | 增减幅度(%) | 主要原因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83,902,186.35 | 955,080,957.06 | -2,338,983,143.41 | -244.90 | 支付土地款和工程款增加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9,668,024.15 | 110,582,560.27 | -300,250,584.42 | -271.52 | 对沈阳穗港投资增加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4,200,236.00 | -805,842,988.89 | 1,610,043,224.89 | 本期对外的借款增加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2009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2010年公司债券的议案》,并经第四十八次(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至本报告披露时,该方案正在证监会审核阶段。相关文件公告详见2010年3月20日、4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3.2.2 2010年9月2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信达房产收购合肥蜀山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5%股权的议案》。
合肥蜀山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蜀山")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信达房产")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为提高自身盈利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安徽信达房产已于2010年10月9日以6500万元收购了合肥蜀山其他股东持有的25%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拥有合肥蜀山100%的权益。
3.2.3 2010年8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院士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院士村")以资本公积8,345万元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后,海南院士村注册资本金为13,000万元,公司拥有海南院士村100%的权益。
3.2.4 2010年9月1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信达荣昌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北京鲁财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借款3000 万元,期限一年,年利率为12%。
3.2.5 2009年5月,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已更名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签署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中国信达许可公司无偿使用其商标,使用期至2010年10月6日止。近日,公司与中国信达续签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使用范围不变,使用期限为2010年10月7日起至2012年10月6日止。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期间,重组相关方出具了一系列承诺,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如下:
出具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信达投资 有限公司 | “对于上海信达银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达”)玉兰苑综合楼拆迁和小业主清理事宜,由我公司负责与上海信达共同处理,如所得补偿额(扣除需由上海信达代垫的小业主清理费用后)低于本次交易的评估值,差额部分由我公司以现金补足” “如青岛信达荣昌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有权部门要求或法院生效判决,需要补缴青岛市东海路南侧E-7号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及其利息,该土地出让金及其利息由我公司负责承担” | 依承诺履行 |
关于吉林金都所开发项目的土地出让金的承诺 | 政策未发生变化,不具备履行承诺的前提条件 |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依承诺履行 | |
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出具的承诺 | 依承诺履行 | |
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依承诺履行 | |
关于土地使用权减值测试的承诺 |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有关数据,根据销售价格指数测算,交易资产未出现需要进行减值测试的迹象。 | |
“截至评估基准日2008年4月30日,本次拟注入资产中,如存在达到法定清算条件和符合税务机关可要求清算条件的开发项目,本次交易ST天桥拟购买资产所应负担的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由我公司予以弥补。” | 依承诺履行 | |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建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南建信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正元投资有限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以资产认购ST天桥发行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 依承诺履行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依承诺履行 |
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出具的承诺 | 依承诺履行 | |
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依承诺履行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进行现金分红。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贾放
2010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10-016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10月2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C座15层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10月21日以邮件和送达方式发出。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贾放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吉林信达金都置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吉林信达金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信达置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注册资本金为19,542万元。为了增强吉林信达置业经营实力,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融资能力,公司向吉林信达置业增资20,000万元。增资后吉林信达置业注册资金为39,542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