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赵时运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朱元林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李成建 |
公司负责人赵时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元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成建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532,349,363.50 | 2,625,528,654.06 | 34.5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686,198,601.51 | 618,365,917.41 | 10.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08 | 2.77 | 11.19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51,241,474.63 | 228.25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68 | 223.81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768,137.59 | 29,421,407.45 | -21.2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13 | -25.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05 | -65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13 | -25.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5 | 4.65 | 减少0.6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80 | -1.91 | 减少3.9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344,094.2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1,626,792.61 | 本公司及子公司收到的税收返还,以及蚌埠市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收到土地拆迁补偿款。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94,585.62 | |
所得税影响额 | -1,209,638.1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5,765.64 | |
合计 | 41,110,897.54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6,80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安徽省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 | 37,988,361 | 人民币普通股 |
金寨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0,865,99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699,971 | 人民币普通股 |
凤台县永幸河灌区管理总站 | 7,807,336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4,659,64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99,93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618,957 | 人民币普通股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 2,112,24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显华 | 906,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61.95%,主要系公司为BT项目投资储备资金及房地产销售回笼房款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135.81%,主要系预付房地产土地金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84.54%,主要系支付施工投标及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存货较年初增加47.42%,主要系BT项目工程施工成本增加及房地产开发成本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固定资产较年初增加37.66,系公司购置施工机械及六安和顺酒店在建工程满足条件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6、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54.03%,主要系六安和顺酒店在建工程满足条件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7、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56.19%,主要系公司为BT项目投资及扩大生产规模储备资金所致;
8、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56.28%,主要系公司较多采用票据结算所致;
9、报告期末,预收账款较年初增加116.28%,主要系预收售房款未满足房地产收入条件,未能确认收入所致;
10、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37.71%,主要系公司本期交纳前期欠缴税款所致;
11、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67.26%,主要系随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预收分包单位保证金增加所致。
12、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56.53%,主要系本期国外工程确认收入比例减少,而国外工程为免征营业税,故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13、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0.15%,主要系六安和顺酒店转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及摊销低值易耗品所致
14、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2378.84%,主要系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5、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85.74%,主要系蚌埠市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收到土地拆迁补贴所致;
16、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630254.70%,主要系蚌埠市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收到土地拆迁补贴计入资本公积所致;
17、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量较上年同期增加325.79%,主要系蚌埠市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收到土地拆迁补贴所致;
18、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93.39%,主要系房地产公司根据预收账款交纳相关税金及附加所致;
19、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47.53%,主要系房地产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支付现金及公司在建工程支付现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0年5月26日公告实施。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时运
2010年10月27日
证券简称:安徽水利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临2010-026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7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一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时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安徽水利南陵建设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出资100万元,投资设立安徽水利南陵建设有限公司(暂定)。安徽水利南陵建设有限公司(暂定):注册资本100万元,全部由本公司投资,注册地址:南陵县,经营范围:本公司授权经营的工程施工业务。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安徽白莲崖水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对安徽白莲崖水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白莲崖公司”)增资185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8500万元,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以信托资金出资10000万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安和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和顺”)放弃增资。完成增资后,白莲崖公司注册资本增至2050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50.24%股权,中信信托持有48.78%股权,六安和顺持有0.98%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信托合作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进行信托合作。
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安和顺和白莲崖公司、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安徽省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水建总公司”进行信托合作,主要约定:
1、 由东方公司向中信信托出具委托书,委托中信信托定向发行白莲崖公司单一股权投资信托计划,由东方公司出资全额认购,并按东方公司的意愿或指令对增资后的白莲崖公司进行管理。其信托期限二年,信托规模人民币10000万元。中信信托接受东方公司委托,与本公司及六安和顺、白莲崖公司共同签订《增资协议》,各方同意,白莲崖公司本次增资金额为18500万元。其中,中信信托以信托资金认购白莲崖公司增资10000万元,本公司以现金认购白莲崖公司增资8500万元。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出资总额为10300万元,持有50.24%股权,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00万元,持有48.78%股权,六安和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持有0.98%股权。
2、 由中信信托与本公司签订《股权回购协议》,约定自受托人将增资款项付至项目公司账户之日起满两年之日,本公司履行《股权回购协议》项下的回购义务,回购受托人持有的标的股权(信托股权)。即信托成立之日起每满12个月之日向受托人支付股权收购溢价款,股权收购溢价款的计算方式为:股权收购溢价款=信托资金×(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3年期贷款基准利率+0.6%)×当期实际天数/360。如核算期内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3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发生调整,则股权收购溢价款分段计算。信托期满后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后,办理股权转让过户手续。
同时,本公司与东方公司合肥办事处签订《财务顾问协议》,约定委托东方公司合肥办事处在其联合中信信托共同向白莲崖公司增资过程中为其提供财务顾问咨询、设计交易方案等服务,并在完成增资扩股后,分两次向东方公司合肥办事处支付财务顾问服务费各500万元。
3、 由中信信托与水建总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由水建总公司对本公司履行《股权回购协议》约定回购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信托期满,本公司履行《股权回购协议》约定义务,按合同付清标的股权全部价款(1亿元)、回购溢价款,并付清财务顾问费后,中信信托与本公司办理股权过户手续。信托公司向受益人东方公司分配信托利益,返还信托财产,信托计划终止。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通过信托方式对白莲崖公司增资扩股,可以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
本次信托合作对外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权限的议案》,同意修订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权限: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董事会办理银行各类授信业务,包括银行授信总量的申请与批准以及授信合同的签署;办理单笔金额在3000万元以内(含3000万元)的各种借款、保函、银票、保理等银行融资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