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陈景春 | 董事 | 出差 | 张凯臣 |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冯晓江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张凯臣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贾淑莉 |
公司负责人冯晓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凯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贾淑莉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669,577,218.58 | 4,086,400,662.10 | -10.2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059,362,557.69 | 2,253,118,802.14 | -8.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769 | 4.124 | -8.61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 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4,694,412.99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45 | 不适用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908,941.74 | 76,449,316.51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9 | 0.140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1 | 0.044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9 | 0.140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37 | 3.533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29 | 1.104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2,203,655.0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401,650.22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52,069.44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990,575.89 |
所得税影响额 | -18,053,927.3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339,505.59 |
合计 | 52,554,517.7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66,41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38,174,824 | 人民币普通股 |
哈尔滨合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许少冲 | 3,014,406 | 人民币普通股 |
邓佑衔 | 2,971,607 | 人民币普通股 |
狄丽佩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庄建明 | 1,944,616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拓 | 1,574,523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连胜 | 1,408,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余深华 | 1,351,356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超 | 1,321,232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化原因分析 | ||||
单位:人民币元 | ||||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增减额 | 增减百分比 |
货币资金 | 296,258,865.85 | 424,034,239.12 | -127,775,373.27 | -30.13 |
应收帐款 | 26,105,495.52 | 60,615,238.12 | -34,509,742.60 | -56.93 |
应收股利 | 8,137,000.00 | 4,312,000.00 | 3,825,000.00 | 88.71 |
其他应收款 | 12,740,038.02 | 7,699,055.66 | 5,040,982.36 | 65.48 |
存货 | 111,974,137.22 | 77,055,240.95 | 34,918,896.27 | 45.32 |
在建工程 | 16,397,449.42 | 57,468,755.42 | -41,071,306.00 | -71.47 |
工程物资 | 18,509,526.35 | 4,597,293.32 | 13,912,233.03 | 302.62 |
无形资产 | 140,600,191.42 | 69,239,287.37 | 71,360,904.05 | 103.06 |
短期借款 | 110,000,000.00 | 160,000,000.00 | -50,000,000.00 | -31.25 |
应付票据 | 109,464,270.73 | 55,931,641.82 | 53,532,628.91 | 95.71 |
预收款项 | 186,397,506.53 | 317,712,145.10 | -131,314,638.57 | -41.33 |
应交税费 | 76,496,638.88 | 13,815,713.06 | 62,680,925.82 | 453.69 |
应付股利 | 16,039,624.49 | 11,947,246.20 | 4,092,378.29 | 34.2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4,550,965.46 | 61,050,965.46 | 53,500,000.00 | 87.63 |
长期借款 | 140,492,760.00 | 237,951,734.00 | -97,458,974.00 | -40.96 |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减少30.13%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偿还部分银行借款和购买土地使用权所致。 | ||||
2、报告期末,应收帐款减少56.93%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收回欠款所致。 | ||||
3、报告期末,应收股利增加88.71%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质押的民生银行股权尚未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所致。 | ||||
4、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增加65.48%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黑岁宝往来款增加所致。 | ||||
5、报告期末,存货增加45.32%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黑岁宝原材料和房屋开发成本增加所致。 | ||||
6、报告期末,在建工程减少71.47%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循环流化床工程估价转固所致。 | ||||
7、报告期末,工程物资增加302.62%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工程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增加所致。 | ||||
8、报告期末,无形资产增加103.06%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所致。 | ||||
9、报告期末,短期借款减少31.25%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偿还部分银行借款所致。 | ||||
10、报告期末,应付票据增加95.71%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黑岁宝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影响所致。 | ||||
11、报告期末,预收款项减少41.33%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预收采暖期热费和预收供热调峰热源资产转让款结转收入所致。 | ||||
12、报告期末,应交税费增加453.69%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转让供热调峰热源资产应计税金影响所致。 | ||||
13、报告期末,应付股利增加34.25%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应付股利增加影响所致。 | ||||
14、报告期末,一年期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87.63%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黑岁宝长期借款转入影响所致。 | ||||
15、报告期末,长期借款减少40.96%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黑岁宝长期借款重分类影响所致。 | ||||
(2)合并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化原因分析 | ||||
单位:人民币元 | ||||
项 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增减额 | 增减百 分比 |
营业收入 | 510,076,864.54 | 441,431,289.99 | 68,645,574.55 | 15.55 |
营业成本 | 402,142,276.71 | 362,353,797.46 | 39,788,479.25 | 10.98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862,059.81 | 2,547,623.13 | -685,563.32 | -26.91 |
销售费用 | 5,701,913.59 | 1,281,308.72 | 4,420,604.87 | 345.01 |
管理费用 | 73,599,126.53 | 55,651,533.87 | 17,947,592.66 | 32.25 |
财务费用 | 7,628,001.25 | 20,762,561.30 | -13,134,560.05 | -63.26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1,220.00 | 15,315,032.56 | -15,536,252.56 | -101.4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855,112.27 | 267,741,006.80 | -258,885,894.53 | -96.69 |
营业外收入 | 73,042,210.96 | 7,641,782.75 | 65,400,428.21 | 855.83 |
营业外支出 | 446,329.80 | 605,171.85 | -158,842.05 | -26.25 |
所得税费用 | 23,421,914.04 | 70,723,135.69 | -47,301,221.65 | -66.88 |
1、报告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5.55%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黑岁宝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 ||||
2、报告期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10.98%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营业收入增加相应增加成本所致。 | ||||
3、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减少26.91%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上交流转税减少所致。 | ||||
4、报告期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345.01%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之孙公司俄罗斯远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 ||||
5、报告期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32.25%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黑岁宝生产车间(部门)等固定资产修理费增加所致。 | ||||
6、报告期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63.26%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偿还部分银行借款和控股子公司黑岁宝采用票据结算所致。 | ||||
7、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101.44%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所持股票减少所致。 | ||||
8、报告期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96.69%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未处置民生银行股权所致。 | ||||
9、报告期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855.83%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转让供热调峰热源资产所致。 | ||||
10、报告期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26.25%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黑岁宝其他支出减少所致。 | ||||
11、报告期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66.88%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 ||||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化原因分析 | ||||
单位:人民币元 |
项 目 | 本期数(1-9) | 上期数(1-9) | 增减金额 | 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694,412.99 | -55,641,271.51 | 80,335,684.5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406,813.25 | 217,760,121.03 | -234,166,934.28 | -107.5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6,018,893.68 | -192,609,008.99 | 56,590,115.31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7,775,373.27 | -31,004,660.17 | -96,770,713.10 | |
1、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80,335,684.50元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增加和支付各项税费减少综合影响所致。 | ||||
2、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234,166,934.28元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未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致。 | ||||
3、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56,590,115.31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偿还部分银行借款所致。 | ||||
4、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减少96,770,713.10元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影响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0年7月26日,公司收到黑龙江华鸿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转让价款余款4,800万元,加上先期收到的1亿元价款,公司目前已收到黑龙江华鸿投资有限公司给付的整体转让原马家沟机场开发区集中供热调峰热源全部价款14,800万元。至此,公司与黑龙江华鸿投资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10日签订(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07年10月12日[临2007-040]号公告),2010年4月8日变更(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0年4月9日[临2010-011]号公告)的关于整体转让原马家沟机场开发区集中供热调峰热源的资产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资产产权过户已全部完成。
2、哈尔滨开发--化工区集中供热项目经2010年8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0年9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目前已正式进入实施阶段。该项目详细情况见公司《关于哈尔滨开发--化工区集中供热项目实施的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0年8月31日,临2010-024号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现金分红政策
根据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目前现金分红政策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可以进行中期分配。公司不进行除年度和中期分配以外其他期间的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现金分配股利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制订,报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2、报告期内现金分红实施情况
公司200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0年6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546,378,1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50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股利27,318,909.80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464,708,777.60元转入下一年度。
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0年7月29日
2、除息日:2010年7月30日
3、现金红利到账日:2010年8月5日
至报告日,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晓江
201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64 股票简称:哈投股份 编号:临2010-026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10月18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传达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陈景春董事授权张凯臣董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冯晓江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出售本公司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2010年9月15日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出售本公司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票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层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年期限内,可以出售中国民生银行股票不超过5000万股,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6.00元。现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证券市场实际情况,决定对该项出售事宜调整如下:
根据公司现持有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数量,拟出售中国民生银行股票不超过5000万股(含权),期限自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具体处置时间及出售价格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变化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处置。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万春、田国双、王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议案是从公司发展角度考虑而提出的,提高了出售股票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出售本公司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1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分
●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9日(星期二)
●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72号二楼(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表决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业务:否
1、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1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分
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72号二楼(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表决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表决议案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审议《关于调整出售本公司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 否 |
3、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有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为:截止2010年11月9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4、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原件;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股票帐户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11月11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3)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72号二楼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0451-82332888)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5、其它事项:
(1)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办法:
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72号二楼(150090)
联 系 人:任启厚、张名佳
联系电话:0451-82332888
传 真:0451-8233222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8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