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茅惠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树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元) | 1,071,551,510.87 | 412,340,522.01 | 159.8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926,689,689.91 | 300,335,313.96 | 208.55% | |||
股本(股) | 183,227,600.00 | 137,227,600.00 | 33.5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06 | 2.19 | 131.05%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135,148,728.31 | -2.30% | 408,696,007.44 | 6.0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489,226.18 | 14.97% | 41,117,837.29 | -15.4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65,423,800.25 | -259.0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36 | -220.0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11.11% | 0.26 | -25.7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11.11% | 0.26 | -25.7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3% | -25.45% | 11.58% | -37.8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97% | -24.38% | 9.71% | -45.0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600,403.00 | |
所得税影响额 | -990,060.45 | |
合计 | 5,610,342.55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8,89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银行-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99,96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89,888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09,91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00,01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609,97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浦江之星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520,935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廷雄 | 474,775 | 人民币普通股 |
广发基金公司-交行-广发交通银行积极成长资产管理计划1号 | 437,868 | 人民币普通股 |
吴楚钊 | 408,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增长1690.13%,主要系公司本期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2、应收票据增长36.17%,主要系公司期初贴现数额较多,本期有所减少所致;
3、预付款项增长100.9%,主要系子公司尤夫科技年产4000吨帘子布和8000吨特种工程用布项目设备预付款和本公司部份募投项目设备预付款所致;
4、其他应收款下降76.64%,主要系本期结转上市费用所致;
5、存货增长229.53%,主要系公司和子公司尤夫科技增加原材料储备所致
6、在建工程增长3167.82%,主要系子公司尤夫科技年产4000吨帘子布和8000吨特种工程用布项目以及本公司募投项目设备到位还未投入使用所致;
7、短期借款增长185.43%,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尤夫科技项目投产新增贷款所致;
8、交易性金融负债下降76.61%,主要系公司部份衍生套期工具本期已交割所致;
9、应付票据下降82.05%,主要系公司本期货款方式发生改变所致;
10、应交税费下降1822.86%,主要系子公司尤夫科技固定资产进项税增加所致;
11、销售费用增加32.32%,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运费和外贸税后发货(DDP)清关税金增加所致;
12、财务费用增加53.0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13、营业外收入增加163.74%,主要系报告内收到政府补贴增加所致;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259.09%,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原材料款项增加所致;
1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5137.71%,主要系报告期内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2533.9%,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发行人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湖州太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杭州恒祥投资有限公司、湖州易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湖州联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董事茅惠新、陈彦、李军、冯小英、钱毅,监事王锋,高级管理人员茅惠新、陈彦、李军、冯小英、张金德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严格履行承诺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 | - | - |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小于30% | |||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为: | -10.00% | ~~ | 10.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在-10%至10%之间。 | ||||
2009年度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3,834,519.74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2)本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3)截至本业绩预告发布时,还未发现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2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3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0 年10月28日上午10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传真)方式结合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茅惠新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钱毅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钱毅先生原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章程》和《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补选冯小英女士为公司第一届战略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宋明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认为:聘任宋明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宋明根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聘任宋明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宋明根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1。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控股股东重大信息书面问询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
个人简历
宋明根,男,1970年出生,大学学历,1994年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曾任职湖州朗深系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现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员工。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在本公司任职外,未在其他机构任职;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十月二十八日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