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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0-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何承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詹新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薛春林

    公司负责人何承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新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薛春林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4,245,120,949.673,829,995,681.1610.8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815,152,772.08897,032,090.40-9.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77743.0564-9.13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25,840,710.85-49.4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1.1102-49.44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7-9月)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3,699,570.524,494,938.9729,957.9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070.015326,8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52-0.0189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070.015326,8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80.53增加2.7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52-0.65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113,071.7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744,400.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5,911,792.49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7,807,548.3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315,761.78
    所得税影响额-3,558,955.5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669,814.39
    合计10,032,281.68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8,59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1,259,939人民币普通股
    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1,983,479人民币普通股
    宁波市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4,716,702人民币普通股
    杭州一生贸易有限公司2,223,857人民币普通股
    李爱群2,119,185人民币普通股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牛永刚9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徐东铭772,078人民币普通股
    张艳760,400人民币普通股
    徐宽恒753,199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构成变化及主要影响因素

    项目期末数

    (单位:元)

    年初数

    (单位:元)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交易性金融资产116,018,400.0079,611,741.7245.73主要系本期增加证券投资规模所致。
    预付款项224,142,773.2679,557,820.35181.74主要系经营规模扩大,预付采购棉花款增加所致。
    应收利息1,870,624.98249,999.80648.25主要系本期委托贷款增加所致。
    发放贷款及垫款170,000,000.0050,000,000.00240.00主要系本期公司通过杭州工商信托有限公司向天都实业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12000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303,118,094.63221,691,730.6736.73主要系本期公司认购摩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出资额5600万元。
    投资性房地产13,120,215.006,774,681.6393.67主要系本期出租房屋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1,928,521,692.161,332,520,685.6744.73主要系本期公司下属房产公司开发的两块房产项目持续进行预售所致。
    应付票据84,563,010.97123,684,839.50-31.63主要系本期归还部分票据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10,230,034.8719,503,710.25-47.55主要系本期进行年终奖发放所致。
    应交税费-102,267,884.04-21,706,559.80主要系公司下属房产公司预收账款预缴税金计入借方所致。
    长期借款34,054,400.00154,059,840.00-77.90主要系本期归还长期借款所致。
    专项应付款40,026,600.4930,000,000.0033.42主要系本期九江维科印染搬迁专项款1000万元所致。
    非流动负债合计76,699,279.82186,659,702.03-58.91主要系本期归还长期借款所致。
    资本公积168,277,957.96254,691,870.64-33.93主要系本期溢价收购九江维科印染有限公司、宁波维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淮安安鑫家纺有限公司三家公司所致。

    (2)利润构成变化及主要影响因素

    项目本期(1-9月)

    (单位:元)

    上年同期(1-9月)

    (单位:元)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营业总收入2,056,780,530.431,529,720,062.5234.45主要系本期公司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营业成本1,862,474,675.361,405,020,245.2132.56主要原因同上。
    营业税金及附加5,369,338.203,985,478.9034.72主要原因同上。
    销售费用96,053,687.0363,539,514.2151.17主要原因同上。
    管理费用89,906,928.9268,848,727.8730.59主要原因同上。
    资产减值损失7,004,791.022,314,961.09202.59主要系本期控股子公司宁波维钟印染有限公司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23,440.32-8,655,681.68主要系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19,844,124.1139,404,021.58-49.64主要系本期股票市场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营业利润-3,164,979.47-9,410,155.71主要系本期公司产品毛利率提高所致。
    营业外收入6,399,011.7011,144,857.76-42.58主要系本期公司所获得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3,857,300.922,134,755.7180.69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损失、水利基金增加所致。
    利润总额-623,268.69-400,053.66主要系本期营业外收入减少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94,938.972,417,368.7785.94主要系本期下属子公司少数股东承担亏损利润额度较高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0.01530.008286.59主要原因同上。
    其他综合收益-1,564,559.852,768,826.37-156.51主要系本期股票市场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综合收益总额-5,255,226.26-1,157,291.96主要原因同上。

    (3)现金流量构成变化及主要影响因素

    项目本期数

    (单位:元)

    上年同期

    (单位:元)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收到的税费返还127,005,892.9071,561,229.2977.48主要系本期出口业务收入增加,出口退税额相应增加所致。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1,143,150.56195,888,982.37-33.05主要系本期控股股东维科集团拆借给本部、下属子公司资金减少所致。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417,105,315.001,704,249,756.1641.83主要系本期公司主营业务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14,325,220.49162,083,098.3432.23主要系本期工资及社保上升所致。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83,880,737.63265,155,779.21-30.65主要系本期公司本部、下属子公司归还控股股东维科集团拆借资金较少所致。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91,008,078.712,216,165,153.4130.45主要系本期公司主营业务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5,840,710.85644,504,489.84-49.44主要系上年同期下属房产子公司预收款项较多所致。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049,293,336.48264,191,331.86297.17主要系本期证券市场资金流转规模扩大所致。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125,760.2017,652,039.29-99.29主要系本期二级市场股票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000,000.00529,999.003,673.59主要系本期发放贷款收回所致。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71,866,036.96284,358,884.59276.94主要系本期证券市场资金流转规模扩大所致。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78,686,945.00主要系本期收购九江维科印染有限公司、宁波维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淮安安鑫家纺有限公司三家公司所致。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0,000,000.0045,353.77308,584.37主要系本期公司通过杭州工商信托有限公司向天都实业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12000万元。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57,737,147.44415,802,153.34250.58主要原因同上。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5,871,110.48-131,443,268.75主要系本期公司收购九江维科印染等三家公司、委托杭州工信发放信托贷款所致。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18,500,000.00主要系本期下属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24,712.98-140,169,703.34主要系本期借款增加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5,902,195.06371,674,487.34-112.35主要系本期公司对外投资规模较大,现金流出较多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房产预售情况

    2007年1月公司控股51%的子公司宁波维科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以38886万元、7166万元的总价竞拍了宁波鄞州区薛家村D3、D4地块、慈溪市27号及48号地块,并为此分别组建了全资项目开发公司宁波市鄞州维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慈溪维科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述两块房产开发项目于2009年进行了预售,截至本报告期末,预售情况如下:

    ①薛家村D3、D4地块,即"维科.水岸枫情"项目。总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其中可售面积137333平方米,规划建筑23幢住宅,其中小高层8幢,多层电梯情景花园洋房15幢,共约1200户,目前已全部进行预售。截至报告期,已预售面积为113385.2平方米,签约合同金额为138616.7万元,实际预收款项为132981.4万元;剩余可售面积为23947.8平方米,其中包括住宅20988.7平方米、商铺253.1平方米及车位2706平方米。

    根据已确定的购房合同书,8幢小高层及商铺的可售面积为61815平方米,截至报告期,已预售面积为61100.8平方米,签约合同金额为56124万元,实际预收款项为54611万元,合同交付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前交付;15幢多层电梯情景花园洋房及车位的可售面积为75519平方米,截至报告期,已预售面积为52284.4平方米,签约合同金额为82492.7万元,实际预收款项为78370.4万元,合同交付日期为2011年1月31日前交付。

    ②慈溪市27号、48号地块,即"维科.城市桃源"项目。总建筑面积65925平方米,其中可售面积为52045平方米,截至报告期,已预售面积为51940平方米,签约合同金额为41703万元,实际预收款项为41498万元,仅剩约105平方米的商铺尚未预售出。

    根据已确定的购房合同书,"维科.城市桃源"项目的合同交付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前交付。

    截至报告期,"维科.水岸枫情"和"维科.城市桃源"两块房产项目在预售过程中共发生销售费用1648万元、管理费用1026万元。

    2、股权投资项目。2010年7月公司对摩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认购该公司新增出资额的总价款为5600万元,占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6.667%。目前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3、资本市场投资项目。根据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司今后拟在20000万元的额度内进行资本市场投资。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在股票二级市场的投资总额9965万元。

    4、委托贷款项目。2009年9月,公司通过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向青海中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放了5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借款,委托贷款月利率为15%。,委托贷款期限为一年。目前尚未收回。

    5、资金信托项目。2010年5月,公司将下属房产公司自有资金12000万元委托给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管理,由其向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发放贷款,年利率为12%,贷款期限为12个月。

    6、设立宁波维科精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宁波维科精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为公司大宗原材料的采购平台。目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

    7、设立九江维科针织有限公司。公司与九江针织服装(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共同设立九江维科针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5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2100万元占60%股份。目前已完成公司登记手续。

    8、设立宁波家居乐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公司与上海卧室用品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资设立宁波家居乐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450万元。目前已完成公司登记手续。

    9、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宁波维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90%股权、九江维科印染有限公司55%股权,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兴洋毛毯有限公司收购了淮安安鑫家纺有限公司51%股权。(详情分别请见公司公告2010-003、公告2010-004、公告2010-005)。

    10、报告期内,为配合实施公司产业调整战略,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维钟印染有限公司已进入歇业状态(详情请见公司公告2010-016)。截至本报告期末,维钟印染总资产560万元,净资产-1469万元,本报告期亏损1587万元,其中计提减值准备480万元,处置固定资产损失372万元,处置存货损失136万元,员工赔偿287万元。公司将继续做好相关债权债务清理、固定资产处置等工作,最大限度维护股东利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一大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25日向本公司作出如下承诺: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其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或被法律法规认定为实际控制人期间,在未获得本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产品或市场相似或相同,具有直接竞争性的产业,并承诺如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应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本公司。

    履行情况:履行中。

    (2)公司第一大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维护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于2008年5月6日向本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① 严格遵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要求,规范与维科精华的资金往来,不发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

    ② 严格遵照《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要求,规范与维科精华之间的银行融资担保;

    ③ 我司及所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与维科精华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同时,为彻底解决我司与维科精华控制的宁波维科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项目公司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等问题,我司承诺将在宁波维科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有的三个地产项目开发结算完毕后,与维科精华进行协商,退出该公司股权或对该公司进行清算;

    ④ 严格遵守维科精华《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履行情况:履行中。

    (3)为彻底解决现存的或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第一大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18日承诺:在获得维科精华其他主要股东及监管机构认可的情况下,在适当时候将其存量纺织贸易类资产注入维科精华。

    履行情况: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政策。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承命

    201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公告编号:2010-039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包括直接送达)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全年期货保证金额度的议案》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辅材料为棉花、煤炭等品种,因此当棉花、煤炭等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时,可能对公司产品毛利及经营业绩产生重要影响。为规避原辅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通过商品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锁定采购成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以棉花为主的期货业务,且全年保证金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鉴于公司生产规模发展的需要,以及2010年以来棉花市场走势及供求状况,公司拟进一步加大棉花采购力度,拓展棉花采购的多元化渠道,除对新疆长绒棉基地优质棉花资源的控制外,通过期货市场的实物交割也是一条稳定可靠的采购渠道,故公司全年期货保证金额度拟增加至不超过人民15000万元。公司期货领导小组将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期货业务方案,由公司采购平台分批投入保证金、稳步建仓。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制订的《期货业务管理制度》,要求从事期货业务人员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期货业务交易与执行情况;同时,加强资金管控,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相关的审计、监督工作,做好风险控制工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公告编号:2010-040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包括直接送达)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的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选举马东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要求,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

    1、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9日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