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王岚董事因公因工作原因委托吴强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孔庆伟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安红军 |
财务总监 | 王尚敢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邓莹 |
公司负责人孔庆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安红军、财务总监王尚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莹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3,845,794,197.41 | 21,681,159,672.30 | 9.9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1,674,537,419.37 | 12,445,420,321.51 | -6.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0801 | 5.4155 | -6.19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29,216,810.06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4043 | 不适用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0,075,456.52 | 667,827,207.16 | 31.1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71 | 0.2906 | 31.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49 | 0.2607 | 91.9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71 | 0.2906 | 31.1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3 | 5.51 | 增加0.3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9 | 5.26 | 增加0.7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52,283.3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98,065.7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172,384.68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8,256,794.42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72,000.00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7,461,09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410,527.84 |
所得税影响额 | -22,691,348.7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00,025.31 |
合计 | 68,827,205.26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86,155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 94,219,751 | 人民币普通股 |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7,061,644 | 人民币普通股 | |
交通银行-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成份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941,129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8C-CT001沪 | 10,499,823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8,099,795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 7,861,07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274,462 | 人民币普通股 | |
通用电气资产管理公司-GEAM信托基金中国A股基金 | 6,670,27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6,219,537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合并范围增减变动说明
自来水闵行公司100%和新江湾城发展公司100%股权已于2010年9月17日完成产权交易,置换价格的差额部分已于9月底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上海城投。因此,报告期自来水闵行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新江湾城发展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报告期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上年同期比较报表进行调整。
2010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诚鼎创投有限公司(简称“诚鼎公司”)进行了增资扩股,由外部投资者对诚鼎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公司持股比例降为41.67%,由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并不纳入报告期合并范围。
2、资产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额 | 变动率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237,242.84 | 28,207,683.73 | -25,970,440.89 | -92.07% |
应收利息 | 1,745,220.00 | 353,425.00 | 1,391,795.00 | 393.80% |
其他应收款 | 1,581,177,343.77 | 260,371,584.53 | 1,320,805,759.24 | 507.2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3,589,877.56 | 141,965,385.10 | -128,375,507.54 | -90.43% |
其他流动资产 | 147,408,123.79 | 12,273,435.73 | 135,134,688.06 | 1101.03%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560,505,637.39 | 393,555,488.58 | 1,166,950,148.81 | 296.51% |
长期股权投资 | 2,964,170,701.74 | 1,891,599,825.03 | 1,072,570,876.71 | 56.70% |
固定资产 | 1,132,203,114.87 | 4,141,082,682.13 | -3,008,879,567.26 | -72.66% |
在建工程 | 87,463,828.58 | 220,043,069.56 | -132,579,240.98 | -60.25% |
固定资产清理 | -53,485,774.22 | -53,485,774.22 | ||
长摊待摊费用 | 1,700,117.14 | 441,039.44 | 1,259,077.70 | 285.4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0,208,271.36 | 72,193,251.82 | -21,984,980.46 | -30.4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0,000,000.00 | 44,000,000.00 | -14,000,000.00 | -31.82% |
变动说明:
⑴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2,597.04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赎回东方龙基金所致;
⑵报告期末,应收利息较期初增加139.18万元,主要是由于置地集团对联营企业提供的委托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⑶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132,080.58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转让黄浦江原水系统应收转让款增加所致。
⑷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12,837.55万元,主要是由于置地集团收回对联营企业的长期委托贷款所致。
⑸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13,513.47万元,主要是由于置地集团对联营企业的短期委托贷款增加所致。
⑹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116,695.01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持有的光大银行股权上市后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所致。
⑺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增加107,257.09万元,主要是置地集团增加对合庭、康州等项目公司股权投资所致。
⑻报告期末,固定资产较期初减少300,887.96万元,主要是由于黄浦江原水系统资产转让以及自来水闵行公司100%股权置换出公司所致。
⑼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13,257.92万元,主要是由于黄浦江原水系统资产转让以及自来水闵行公司100%股权置换出公司所致。
⑽报告期末,固定资产清理较期初增加-5,348.58万元,主要是由于黄浦江原水系统资产期后事项尚在审计过程中,待调整最终结算价格后结转。
⑾报告期末,长摊待摊费用较期初增加125.91万元,主要是由于办公信息平台开发费增加所致。
⑿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减少2,198.50万元,主要是由于暂时性可抵扣差异减少所致。
⒀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1,400.00万元,主要是由于环境集团上年末缴付的漳州项目公司资本金1,400万元符合股权投资的确认条件,报告期转为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3、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额 | 变动率 |
短期借款 | 2,570,000,000.00 | 160,000,000.00 | 2,410,000,000.00 | 1506.25% |
预收款项 | 631,071,661.61 | 1,225,301,110.71 | -594,229,449.10 | -48.50% |
应付职工薪酬 | 16,297,125.60 | 32,875,302.75 | -16,578,177.15 | -50.43% |
应交税费 | 396,594,074.19 | 288,121,654.71 | 108,472,419.48 | 37.65% |
应付利息 | 21,511,261.79 | 52,145,902.90 | -30,634,641.11 | -58.7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63,803,768.03 | 65,705,004.78 | 998,098,763.25 | 1519.0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1,921,155.17 | 122,717,893.19 | 69,203,261.98 | 56.39% |
少数股东权益 | 957,135,079.51 | 317,220,287.81 | 639,914,791.70 | 201.73% |
变动说明:
⑴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241,000.00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借款增加所致。
⑵报告期末,预收款项较期初减少59,422.94万元,主要是由于置地集团结转房产销售收入所致。
⑶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1,657.82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支付职工薪酬以及自来水闵行公司100%股权置换出公司所致。
⑷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10,847.24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计提的企业所得税、流转税等税费增加所致。
⑸报告期末,应付利息较期初减少3,063.46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支付借款及债券利息所致。
⑹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99,809.88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长期借款中有10亿元将于一年内到期,重分类至本科目所致。
⑺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较期初增加6,920.33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⑻报告期末,少数股东权益较期初增加63,991.48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转让环境集团40%股权所致。
4、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 | 变动额 | 变动率 |
营业收入 | 3,233,995,419.29 | 2,005,493,471.45 | 1,228,501,947.84 | 61.26% |
营业成本 | 2,177,585,385.89 | 1,255,914,464.91 | 921,670,920.98 | 73.39%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89,953,676.18 | 34,592,510.78 | 55,361,165.40 | 160.04% |
财务费用 | 3,941,074.31 | 31,521,679.78 | -27,580,605.47 | -87.50% |
资产减值损失 | 531,820.95 | -690,512.10 | 1,222,333.05 | 177.02%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9,050,911.01 | 4,219,248.43 | -13,270,159.44 | -314.51% |
营业外收入 | 9,332,123.53 | 35,623,357.90 | -26,291,234.37 | -73.80% |
营业外支出 | 1,021,402.97 | 1,491,540.73 | -470,137.76 | -31.52% |
⑴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22,850.19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房产销售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⑵报告期,营业成本同比增加92,167.09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房产销售成本同比增加所致。由于报告期房产产品销售结构发生变化,导致公司成本增长幅度高于收入增长幅度。
⑶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5,536.12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房产销售收入增加而相应增加的税费所致。
⑷报告期,财务费用同比减少2,758.06万元,主要是由于按金融资产模式核算的BOT项目产生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⑸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122.23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⑹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1,327.02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赎回东方龙基金所致。
⑺报告期,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2,629.12万元,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到政府扶持资金所致。
⑻报告期,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47.01万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5、现金流量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 | 变动额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9,216,810.06 | -139,359,661.22 | -789,857,148.84 | -566.7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25,041,072.68 | -700,023,022.99 | -2,125,018,049.69 | -303.5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76,930,868.20 | 1,318,058,035.45 | 1,458,872,832.75 | 110.68% |
变动说明:
⑴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78,985.71万元,主要是由于置地集团房产开发投入同比增加所致。
⑵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12,501.80万元,主要是由于置地集团增加对合庭、康州等项目公司股权投资所致。
⑶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45,887.28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借款净额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于2010年6月30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将黄浦江原水系统资产出售给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和"将上海市自来水闵行有限公司100%股权与上海新江湾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置换"的议案。资产出售交易金额以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最终结果为准。截至目前,自来水闵行公司100%和新江湾城发展公司100%股权已完成产权交易,置换价格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上海城投总公司。公司黄浦江原水系统资产已完成相关产权交割。
2、公司发行的2009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于2010年8月20日到期,该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7亿元,公司于到期日兑付了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1,745,900,000元。
3、公司于2010年9月13日支付了公司"09城控债"2009年9月11日至2010年9月10日期间的利息1亿元人民币。
4、公司于2010年9月17日发行了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实际发行总额为17亿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3.28%。2010年9月20日募集资金已经全额到账。
5、2010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诚鼎创投有限公司(简称"诚鼎公司")进行了增资扩股,由外部投资者对诚鼎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诚鼎公司注册资本由2亿元人民币增加至4.8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降为41.67%,外部投资者合计持股比例为58.33%。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海城投在0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相关资产时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上海城投原持有和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共计1,278,075,045 股。报告期内,控股股东严格履行该承诺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09年度股利分配为:以公司2009年末的总股本2,298,095,0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29,809,501.4元。红利分配公告刊登在2010年8月17日《上海证券报》,派发红利的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8月20日,除息日为2010年8月23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0年8月27日。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09年度现金分红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庆伟
201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城投控股 编号:临2010-34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10月15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王岚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吴强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2、子公司置地集团收购高泰房产公司、开古房产公司各36%股权的议案;
3、公司向城投原水转让水资源中心9.52%股权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0—35号”。
其中第三项议案“公司向城投原水转让水资源中心9.52%股权的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孔庆伟、陆建成、刘强、安红军、周浩、吴强、王岚7名董事,在董事会表决时予以了回避,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4名独立董事均作了同意的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城投控股 编号:临2010-35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城投原水转让水资源中心9.52%股权的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公司战略转型的要求,公司将逐步退出水务板块,并已将黄浦江原水资产和自来水闵行公司置出。据此,公司将上海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工程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资源中心”)9.52%的股权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原水”),并收回投资。
●该交易为关联交易,获得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孔庆伟、陆建成、刘强、安红军、周浩、吴强、王岚7名董事,在董事会表决时予以了回避,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4名独立董事均作了同意的表决。该事项无须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的方式向城投原水转让其持有的水资源中心9.52%股权。股权转让交易的出让方为本公司,受让方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城投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4名独立董事均作了同意的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1、出让方情况简介
名 称: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艾路1540号
法定代表人:孔庆伟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于1992年7月21日经上海市建设委员会“沪建经(92)第657号”文批准,由上海市自来水公司水源厂和月浦水厂长江引水部分组成,并改制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于1993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600649)。
城投控股的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原水供应,自来水开发,污水治理,污水处理及输送,给排水设施运营、维修,给排水工程建设,机电设备制造与安装,技术开发咨询和服务,饮用水及设备,饮用水工程安装及咨询服务。
截至2010年6月30日,城投控股总资产为23,405,701,428.50元,净资产为11,366,118,343.9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7,622,420.12元。
2、受让方情况简介
名 称: 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艾路1540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顾金山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亿元
城投原水成立于2006年12月13日,是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主要从事上海市长江原水系统的原水供应,向上海市自来水市北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威立雅自来水有限公司输送原水。
城投原水的经营范围为:原水供应,污水处理及输送,给排水设施运营、维修,给排水工程建设,机电设备制造与安装(除特种设备),供排水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饮用水设备、饮用水工程安装及咨询服务(除经纪),附设分支机构。(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2010年6月30日,城投原水总资产为14.76亿元,净资产为9.13亿元。
三、标的公司情况简介
名 称: 上海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黄兴路2005弄2号720室
法定代表人:顾金山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捌仟肆佰万元
根据以城市水环境质量综合改善技术、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污水处理与安全回用技术、供排水系统运行管理与节水技术四大技术体系为核心、开展战略研究、创新研究和产业化研究的要求,经国家发改委批准,于2006年8月16日成立了水资源中心,注册资本56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800万元,占14.29%,其他股东方为上海市自来水市北有限公司、上海市政设计研究总院、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上海同济企业管理中心。2009年11月,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增资2800万元,水资源中心的注册资本增加到8400万元,本公司占股9.52%。
水资源中心的经营范围为:水资源领域内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研发,新技术、新工艺的系统集成及工程设计,工程转化及产业孵化,水质资源领域内的技术培训及系统内职工培训,水质检测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转让。
截止2010年6月30日,水资源中心的总资产为163,756,796.46元,净资产83,047,277.45元。2010年上半年度净利润-81万元。
经评估,截止2010年6月30日水资源中心的全部股东权益为84,118,690.96元,本公司持有9.52%股份的对应评估价格为8,008,099.38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协议签署方:上海城投控股股份股份公司和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上海城投控股股份股份公司持有的上海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工程中心有限公司9.52%股权
3、交易价格:最终以经国资主管单位评估备案的评估价格为基准
4、协议转让基准日:2010年6月30日
5、协议的生效条件:该协议转让行为需经市国资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生效
6、定价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经评估的价值为基础,确定本次交易价格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1、进行关联交易的原因
2006年本公司投资水资源中心,作为科技平台围绕水资源领域开展研究工作。根据公司战略转型的要求,公司将逐步退出水务板块,并已将黄浦江原水资产和自来水闵行公司置出。据此,公司将水资源中心9.52%的股权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城投原水,并收回投资。
2、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对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无重大影响。公司收回投资后,将现金投入其他经营性业务,从长期看有利于公司发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06年公司投资水资源中心,作为科技平台围绕水资源领域开展研究工作。根据公司战略转型的要求,公司将逐步退出水务板块,并已将黄浦江原水资产和自来水闵行公司置出。据此,公司拟将水资源中心9.52%的股权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城投原水,并收回投资。由于上海城投原水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对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无重大影响。公司收回投资后,将现金投入其他经营性业务,从长期看有利于公司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协议已得到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遵循了关联方回避原则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城投控股 编号:临2010-36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10月15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主要审议了如下事项:
1、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2、子公司置地集团收购高泰房产公司、开古房产公司各36%股权的议案;
3、公司向城投原水转让水资源中心9.52%股权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议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且在审议该报告前,没有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