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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0-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张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旭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秦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2009.12.31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774,405,769.39807,806,184.85-4.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471,972,490.49466,759,548.261.12%
    股本(股)195,000,000.00150,000,000.003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423.11-22.19%
     2010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0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169,986,456.671.18%468,687,072.9111.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052,276.41-80.27%5,054,981.07-88.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7,931,721.356.6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3027.5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80.00%0.03-86.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80.00%0.03-86.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5%-2.56%1.07%-7.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25%-2.75%-1.94%-10.6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9,625,381.491、子公司湖南中冶美隆纸业有限公司收取中小企业发展基金1360万元;节能技术改造补贴162万元,财政地方税收返还631,686.49元,财政技改补贴123,695.00元。2、公司获得集美区科技局科技发展资金285万元,获“福建省名牌产品”奖金20万元,获厦门市科技局技改贴息补助60万元。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7,478,514.47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6,027,444.93确认子公司湖南中冶美隆纸业有限公司水上运输事故造成货物损失。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045,063.55 
    所得税影响额-840,211.03 
    合计14,191,176.45-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9,787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国工商银行-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779,38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4,094,050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德佳得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80,000人民币普通股
    郑洪伟567,791人民币普通股
    沈丽君555,400人民币普通股
    姚卫中533,000人民币普通股
    赵逊530,000人民币普通股
    刘秀兰475,000人民币普通股
    潘晓青369,000人民币普通股
    周平凡367,547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2010年7-9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80.27%,主要是报告期内产品毛利下降,期间费用大幅上涨所致;

    2、2010年7-9月份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下降80%,主要是公司股本增加,同时盈利下降所致;

    3、2010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88.20%,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大幅增加,同时报告期内对专项损失进行确认及计提专项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4、报告期期末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69%,主要为支付到期票据及增加对固定资产投资和收购股权的支出所致;

    5、报告期期末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155%,主要为收取客户未到承兑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6、报告期期末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50%,主要为报告期内增加支付设备采购款项及工程款项,期末尚未结算所致;

    7、报告期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665%,主要为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增加所致;

    8、报告期期末固定资产较年初增加74%,主要为报告期内合并湖南中冶美隆纸业有限公司增加固定资产,同时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9、报告期期末无形资产较年初增加426%,主要为报告期内合并湖南中冶美隆纸业有限公司增加无形资产,及湖南中冶美隆纸业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购置生产用地增加所致;

    10、报告期期末长期待摊费用增加129%,主要为报告期在建工程转入所致;

    11、报告期期末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40%,主要为公司报告期期末采取银行承兑汇票办理与供应商的结算减少所致;

    12、报告期期末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3111%,主要为报告期增加合并湖南中冶美隆纸业有限公司及当期增值税进项留抵金额增加所致;

    13、报告期期末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减少77%,主要为上期未付股权收购款在报告期支付所致;

    14、报告期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56%,主要为报告期期末预提费用余额减少所致;

    15、报告期期末实收资本较年初增加30%,主要为报告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所致;

    16、报告期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75%,主要报告期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和经营场所增加,相关的费用支出大幅度增长所致;

    17、报告期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343%,主要系去年同期研发费用11,444,698.91元,未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另依据湖南中冶美隆纸业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闽中兴评字(2010)第1004号《评估报告书》)对评估减值的建筑物及机器设备计提9,642,250.60元减值,该项支出列支2010年管理费用,同时随着经营规模和经营场所的扩大,相关的管理人员费用及办公费用等支出相应增加所致;

    18、报告期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大幅度增加870%,主要为经营规模扩大报告期内贷款增加,相应利息支出增加,同时募集资金存量减少,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19、报告期资产减值较去年同期大幅度增加1116%,主要为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决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20、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度增加3060%,主要为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湖南中冶美隆纸业有限公司收取地方财政扶持资金所致;

    21、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大幅度增加14313%,主要为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湖南中冶美隆纸业有限公司退货报废损失及全额计提货物航运损失所致;

    22、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340%,主要为报告期内增加对固定资产投资、生产用地购置和收购股权的支出所致;

    23、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117%,主要为报告期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中审国际审字【2010】第01020078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内容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附注十三所述,由于涉嫌违反证券法规,安妮股份公司于2010年2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送达的《调查通知书》,目前公司处于被调查期间,截止审计报告日尚未收到正式的调查结论。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截止2010年9月30日,公司仍未收到正式的调查结论。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2010年7月8日,公司子公司湖南中冶美隆纸业有限公司因环保问题实施限期停产整治,目前湖南中冶美隆纸业有限公司的治理工作正按计划推进。

    2、公司子公司湖南中冶美隆纸业有限公司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货物全部毁损灭失,共计造成损失602.74万元。关于该损失的索赔工作,公司目前仍在协商处理过程中。该事故索赔难度较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已在2010年半年度报告中全额计提损失。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林旭曦、张杰、张慧、杨秦涛、王梅英、薛岩本公司控股股东林旭曦女士、张杰先生及关联股东张慧女士、高级管理人员薛岩先生、杨秦涛先生、王梅英女士分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同创伟业承诺:对于2007年4月20日对本公司增资所获262.50万股,自该次增资办理完毕工商注册登记变更之日(2007年4月25日)起,其余股票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票,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严格履行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周震国、薛岩申报离任后六个月内将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予以全部锁定;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严格履行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幅度为:65.00%~~95.00%
    公司预计201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65%-95%。
    2009年度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4,671,711.88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大幅增加,产品毛利率下降,同时报告期内对专项损失进行确认及计提专项资产减值准备导致。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235 股票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0-052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0月27日9: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5日书面通知了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公司按承诺于2010年11月4日前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之日起计算。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以下简称湖里工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由人民币7000万元提高至11500万元,增加授信额度4500万元。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 2010-053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 年10月27日10:0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5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 人。会议由戴思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3票; 反对: 0票; 弃权: 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票; 反对: 0票; 弃权: 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公司按承诺于2010年11月4日前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 2010-055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575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2500万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0,713,194.45元。北京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审验字[2008]第903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于2008年5月9日全部到位。截止2010年9月30日,公司共计使用了募集资金18,129.7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6941.56万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再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公司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之日起计算。公司承诺: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后,再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间,不从事任何证券投资行为;公司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未从事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第五条规定的风险投资,也不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从事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第五条规定的风险投资。本次拟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10%,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010年4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按承诺于2010年5月5日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项决议于2010年5月20日经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公司于2010年5月26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相关规定,公司需于2010年11月4日前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本次使用2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需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公司保证到期后足额归还,不存在影响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前述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人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2010年10月27日,安妮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再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公司按承诺于2010年11月4日前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之日起计算。

    2、2010年4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按承诺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项决议于2010年5月20日经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需于2010年11月4日前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3、安妮股份本次使用2,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需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作为安妮股份的保荐机构,在安妮股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完相关程序,并于2010年11月4日前按承诺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后,平安证券同意安妮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再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公司按承诺于2010年11月4日前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0-054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