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季度报告于2010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1.3 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易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肇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 )杜书玲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单位 | 2010.9.30 | 2010.1.1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 | 千元 | 377,734,195 | 296,136,336 | 27.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 | 千元 | 73,979,890 | 72,312,518 | 2.3 | |
股本 | 千股 | 30,000,000 | 30,000,000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元/股 | 2.47 | 2.41 | 2.5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 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 增减(%) | ||
营业收入 | 千元 | 88,391,505 | 36.2 | 246,633,141 | 4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千元 | 1,925,673 | 58.9 | 6,559,857 | 82.7 |
基本每股收益 | 元/股 | 0.06 | 37.7 | 0.22 | 25.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 元/股 | 0.06 | 36.5 | 0.20 | 20.3 |
稀释每股收益 | 元/股 | 0.06 | 37.7 | 0.22 | 25.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2.6 | -0.5个百分点 | 9.1 | -3.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2.6 | -0.5个百分点 | 8.3 | -3.7个百分点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千元 | 4,043,889 | -6.3 | -24,720,612 | 不适用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元/股 | 0.13 | -6.3 | -0.82 | 不适用 |
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本期数 |
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 | 255,980 |
分步购买对原持有未达到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 | 38,724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2,35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672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4,454 |
委托贷款 | 8,91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16,143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价小于公允价值 | 790,148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4,603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 20,039 |
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15,733 |
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金融资产处置投资损益 | 132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9,623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18,736 |
小计 | 1,095,583 |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 61,224 |
非经常性损益对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 | 456,74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对归属大股东损益的影响 | 577,610 |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277,08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股) | 股份种类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253,295,41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58,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144,064,70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 141,874,00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25,064,70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05L-FH001沪 | 125,064,70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25,064,703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15,529,79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99,999,86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98,262,89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货币资金。9月30日货币资金659亿元,比年初减少133亿元,降幅为16.8%。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开发支出增加导致货币资金减少。
应收账款和已完工尚未结算款。9月30日应收账款净额495亿元,较年初增长25.7%;9月30日已完工未结算款487亿元,较年初增长46.8%。应收账款和已完工未结算款增长主要是公司建筑业务收入增长较快,使建筑业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增长较快所致。
存货。9月30日存货1,133亿元,比年初增长93%。公司存货增长主要是房地产开发支出增加所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9月30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4亿元,比年初增长9亿元,增幅为183.5%。主要原因是公司购买了8亿元的中国农业银行股票。
长期股权投资。9月30日长期股权投资129亿元,比年初增长71亿元,增幅为122.4%。长期股权投资增长主要是公司为开发房地产业务成立了多家规模较大的合营公司。
在建工程。9月30日在建工程15亿元,比年初增长42.2%,增加金额5亿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了固定资产投资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9月30日其他非流动资产10.3亿元。主要原因是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投资目标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向指定的专用账户存入投资款。截止9月30日,所投资公司尚未获得政府相关机构的批准。
营业收入。截止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2,466亿元,同比增长40.0%。公司营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收入快速增长,同时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也相应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截止三季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5亿元,同比增长446.5%。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是公司应收款项增加,相应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截止三季度,公司营业外收入9亿元,同比增长6.9倍。营业外收入增长主要是公司收购子公司时,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7.9亿元。按会计准则规定,计入营业外收入所致。
所得税费用。截止三季度,公司所得税费用30亿元,同比增长42.3%。所得税费用增长是公司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情况
2009年12月23日,控股股东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首次增持本公司股份500万股,截至2010年9月30日,累计增持公司27,558万股,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606,7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56%。
2010年10月11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通知,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已累计增持公司30,019万股,累计增持比例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增加到1,609,219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3.64%。
2、发行2010年度中期票据情况
2010年3月和4月,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决定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期限不超过10年的中期票据,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2010年9月6日,公司发行了2010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00亿元,发行利率为固息4.08%。票据期限为10年(第7年末附发行人赎回权),如公司在第7年末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中期票据第8、第9和第10年票面利率将在发行利率的基础上提高83BP (0.83%)。2010年9月8 日,公司201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款已全部到账。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2010年第三季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变更事项。
2010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议案,其中终止募集资金投入项目2项;缩减募集资金使用金额1项;新增募投项目1项,涉及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01,673万元(详见临2010-062号)。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和本公司签订《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并据此做出相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严格履行该承诺。
2、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作为出资投入本公司纳入资产评估报告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承诺应本公司要求并在本公司配合下,完成登记至本公司或本公司相关附属企业现有名称之下的相关手续。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尚有少数几宗土地和房产未完成登记至本公司或本公司相关附属企业现有名称之下的手续。报告期内,公司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所有权证的登记手续,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3、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作为出资投入本公司的房地产项目中,于本公司设立之前已经确认收入的部分,如未来汇算清缴土地增值税时需补交土地增值税,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承担。报告期内,未发生汇算清缴土地增值税时需补交的情形。
4、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2009年7月29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报告期内,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严格履行该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0年5 月11 日,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09 年末总股本300亿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9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为8.7亿元。2010 年6 月8 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2010年5月27日临时公告(临2010-035号)。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易 军
2010 年 10月 27 日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