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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0-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俞敏亮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陈 灏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姓名卢正刚先生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俞敏亮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首席执行官陈灏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副总裁卢正刚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5本公司于2009年10月23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基于各自的业务定位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以及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的考虑,公司及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双方的资产和业务进行重组,通过相关资产置换并完成附属交易,以便使各自的管理和资源优势得以更好地发挥,最大限度地提高资产和资金利用效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在本次交易中,公司置入及购买的资产为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71.225%股权、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80%股权和上海锦江达华宾馆有限公司100%股权。置出及出售的资产为本公司拥有的分公司新亚大酒店和新城饭店全部资产负债、上海锦江国际管理专修学院的全部权益、锦江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海仑宾馆有限公司66.67%股权、上海建国宾馆有限公司65%股权、上海锦江汤臣大酒店有限公司50%股权、武汉锦江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50%股权、上海锦江德尔互动有限公司50%股权、上海扬子江大酒店有限公司40%股权、温州王朝大酒店有限公司15%股权。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及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5月12日正式批复核准。根据本公司于2009年8月28日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置换暨重组协议》的约定,双方资产交割日为“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协议所述之资产重组及置换的当月的最末日”,即2010年5月31日。

    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行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编制2010年半年度和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时,视同于年初就已收购了置入资产,并据此调整了合并资产负债表的上年度期末数,同时将相关置入资产自年初至交割日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纳入公司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范围。上年同期比较数也相应调整。这种编制公司财务报表的口径以下简称为“准则口径”。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所采用的数据为“准则口径”。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5,321,972,9847,519,021,120-29.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4,254,844,3865,468,292,235-22.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7.05339.0649-22.19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

    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53,121,71695.0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916995.06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

    期末(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8,893,641349,552,688129.6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9710.5795129.61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之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45,823,1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9570.484569.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9710.5795129.6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87.18增加2.1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66.00增加1.82个百分点

    注:本报告期末“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比上年度期末减少,主要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大幅变动和根据公司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及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置出相关11项股权和资产负债等所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年度期末的“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已经调整录入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锦江达华宾馆有限公司等置入资产的相关数据。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03,99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6,280,23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45,823,189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380,23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1,663
    所得税影响额-3,876,49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910,649
    合计57,300,848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2,787户(其中:A股股东33,120户,B股股东29,667户)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3,533,935人民币普通股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541,951人民币普通股
    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6,102,734人民币普通股
    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6,000,295人民币普通股
    INVESCO FUNDS SICAV5,036,382境内上市外资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3,769,462人民币普通股
    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3,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565,381人民币普通股
    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499,808人民币普通股
    TRISKELE CHINA FUND2,483,093境内上市外资股

    2.3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回顾

    在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和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举办等多种有利因素推动下,公司于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5,2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88%;实现营业利润14,3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5.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9.60%。

    公司于1至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65,7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90%;实现营业利润40,77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9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61%。

    公司于上半年度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行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编制2010年上半年度和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时,视同于期初就已收购了置入资产,并据此调整了合并资产负债表的上年度期末数,同时将相关置入资产自年初至交割日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纳入公司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范围。上年同期比较数也相应调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包括“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之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4,582万元;该等数据上年1至9月份为4,240万元,其中上年1至6月份为1,700万元。同时,公司不再将相关置出资产于报告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和自交割日至报告期末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相关置出资产自本年年初至交割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营业收入16,20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53万元;2009年1至9月份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营业收入35,32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万元。

    经济型酒店业务

    经济型酒店业务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6,7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41%;首次加盟费收入6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90%;持续加盟费收入2,1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20%。1至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20,5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40%;首次加盟费收入2,5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70%;持续加盟费收入5,5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4.00%。

    于2010年第三季度,净增开业锦江之星等经济型连锁酒店13家,其中直营酒店1家,加盟酒店12家。截至2010年9月30日,已经开业的锦江之星等经济型连锁酒店合计达到382家,客房总数50451间;其中直营酒店132家(包括7家百时品牌连锁店),加盟酒店250家(包括5家百时品牌连锁店)。

    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旗下锦江之星等经济型连锁酒店分布在中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100多个城市,其中百时品牌连锁店分布在中国2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29个城市。

    于2010年第三季度,净增签约锦江之星等经济型连锁酒店30家,其中直营酒店10家,加盟酒店20家。截至2010年9月30日,已经签约的锦江之星等经济型连锁酒店合计达到535家,客房总数66357间;其中直营酒店173家,加盟酒店362家。

    截至2010年9月30日,锦江之星会员总数达到148.1万人,其中交行联名卡会员39.9万,会员总数比2009年9月30日增长36.9%。

    于2010年第三季度,已经开业的锦江之星等经济型连锁酒店的平均客房出租率91.70%,比上年同期增加5.82百分点。增加的主要因素是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举办给上海及其邻近城市带来较大客流。

    于2010年第三季度,已经开业的锦江之星等经济型连锁酒店的平均房价204.1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75元。增加的主要因素是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举办期间,上海及其邻近城市出租率的大幅提升,带动房价相应提高。

    于2010年第三季度,已经开业的锦江之星等经济型连锁酒店的每间可供客房提供的客房收入(RevPAR)187.2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57元。增加的主要因素是出租率和房价双双提升。

    下表列示了于2006年至2010年各第三季度公司开业经济型连锁酒店客房运营情况:

     2006年

    第三季度

    2007年

    第三季度

    2008年

    第三季度

    2009年

    第三季度

    2010年

    第三季度

    开业酒店家数77139218308382
    其中:直营酒店295685109132
    加盟酒店4883133199250
    开业酒店客房间数10,93120,15830,92441,56750,457
    平均出租率(%)91.2173.1782.7985.8891.70
    平均房价(元/间)173.59181.47182.82175.41204.16
    RevPAR158.34132.78151.35150.64187.21

    注:“客房出租率”包括以“日住房”形式出租的客房间数。

    于2010年5月1日开幕的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推动了上海地区经济型连锁酒店的发展。公司于上海地区的锦江之星经济型连锁酒店第三季度平均客房出租率为97.42%,比上年同期增加12.85个百分点;第三季度平均房价为326.0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84%;第三季度平均每间可供客房提供的客房收入(RevPAR)为317.6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3.88%。

    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将于2010年10月31日闭幕,目前预计2010年第四季度锦江之星等经济型酒店运营及管理业务收入37,000万元至43,000万元。预计2010年经济型酒店运营及管理业务收入157,529万元至163,529万元。鉴于经营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这些预计数据最终与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因而该等预计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于2010年9月1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与山西金广投资有限公司和山西金广快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广快捷”)签署了《关于山西金广快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之增资暨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正在履行之中,本报告期经济型酒店业务的运营数据尚未包含金广快捷的数据。截至2010年6月30日,金广快捷拥有11家经济型酒店,客房总数1,397间。

    餐饮与食品业务

    公司参股的上海肯德基有限公司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86,1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27%;1至9月份实现205,5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85%。9月末餐厅总数为267家(其中7家开设在世博园区内),比上年末增加21家。公司控股的上海新亚大家乐餐饮有限公司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1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35%;1至9月份实现13,517万元,同口径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3.16%。9月末“新亚大包”餐厅总数为57家,并在世博园区内设有6家流动销售点。公司参股的上海吉野家快餐有限公司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42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3.50%;1至9月份实现7,7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15%。9月末餐厅总数为19家(其中1家开设在世博园区内),比上年末减少1家。公司控股的上海锦江同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6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51%;1至9月份实现1,7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56%。9月末“锦庐”餐厅总数为2家,与上年末相同。

    2.4 部分行业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成本率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星级酒店营运业务162,091,80827,459,83783.06
    星级酒店管理业务42,368,366925,15097.82
    经济型酒店营运及管理业务1,205,293,90192,857,49392.30
    餐饮与食品业务180,233,55286,514,44352.00
    物品供应业务66,837,93062,889,4495.91
    其他业务908,042330,53563.60
    合计1,657,733,599270,976,90783.65

    注: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2.5公司部分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2010年1-9月份):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名称期末持股

    比例

    营业收入净利润
    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100%97,16710,688
    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100%14,0652,627
    上海锦江达华宾馆有限公司100%88665
    上海闵行饭店有限公司99.825%2,006354
    上海锦江国际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0%18,054762
    上海新亚食品有限公司90.5%2,772272
    上海新亚大家乐餐饮有限公司67.5%13,517355
    上海锦江同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45.9%1,76543
    上海吉野家快餐有限公司38.5335%7,732473
    上海肯德基有限公司42%205,56920,484

    注:1、上述1至9月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未经审计,敬供投资者参考。

    2、上海锦江国际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餐饮投资”)为本公司持有9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其10%股权为锦江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海锦江国际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上海新亚食品有限公司95%股权、上海新亚大家乐餐饮有限公司75%股权、上海锦江同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和上海吉野家快餐有限公司42.815%股权。上述所列餐饮投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合并报表数据。

    3、表中期末持股比例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比例。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0年

    09月30日

    2009年

    12月31日

    变动
    金额%
    货币资金76,399131,190-54,791-41.76
    应收票据00.6-0.6-100.00
    应收账款5,6533,9981,65541.40
    应收利息91409-318-77.75
    应收股利83083不适用
    其他流动资产3761,728-1,352-78.2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42,802256,552-113,750-44.34
    长期股权投资28,00046,958-18,958-40.37
    在建工程15,06423,145-8,081-34.91
    无形资产20,49033,501-13,011-38.84
    商誉01,100-1,100-100.00
    短期借款4,66046,790-42,130-90.04
    应交税费7,4665,1632,30344.61
    应付利息4599-54-54.55
    应付股利1463,190-3,044-95.4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7257-230-89.49
    长期借款4,36024,36020,000-82.10
    递延所得税负债26,01954,667-28,648-52.40
    其他非流动负债1687593124.00
    资本公积256,521391,104-134,583-34.41
    未分配利润61,10147,86313,23827.66
    少数股东权益5,61112,422-6,811-54.83

    合并资产负债表部分项目变动原因简要分析:

    (1) 货币资金

    期末76,399万元,期初131,190万元,下降41.76%,主要系公司附属公司锦江之星偿还借款和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附属公司置出等所致。

    (2) 应收票据

    期末0万元,期初0.6万元,主要系随置出海仑宾馆减少所致。

    (3) 应收帐款

    期末5,653万元,期初3,998万元,上升41.40%,主要系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新亚食品有限公司9月销售月饼款增加所致。

    所致。

    (4) 应收利息

    期末91万元,期初409万元,下降77.75%,主要系偿还借款减少货币资金和酒店管理公司置出等减少应收利息所致。

    (5) 应收股利

    期末83万元,期初0万元,主要系本公司确认应收上海静安面包房有限公司等股利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

    期末376万元,期初1,728万元,下降78.24%,主要系公司附属公司新亚大家乐收回所持有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1,000万元本金及其利息所致。

    (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期末142,802万元,期初256,552万元,下降44.34%,主要系长江证券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大幅下降所致。

    (7) 长期股权投资

    期末28,000万元,期初46,958万元,下降40.37%,主要系公司因置换资产等净减少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所致。

    (8) 在建工程

    期末15,064万元,期初23,145万元,下降34.91%,主要系旅馆投资附属济南店和天津店完工转入固定资产11,230万元所致。

    (9) 无形资产

    期末20,490万元,期初33,501万元,下降38.84%,主要系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附属公司置出等所致。

    (10)商誉

    期末0万元,期初1,100万元,主要系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附属公司置出等所致。

    (11)短期借款

    期末4,660万元,期初46,790万元,下降90.04%,主要系于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锦江之星提供委托贷款46,500万元,其中26,500万元用于偿还锦江财务短期贷款所致。

    (12)应缴税费

    期末7,466万元,期初5,163万元,上升44.61%,主要系代扣锦江之星少数股东出让8.775%股权而应交的个人所得税等所致。

    (13)应付利息

    期末45万元,期初99万元,下降54.55%,主要系公司下属附属公司锦江之星偿还向锦江财务部分借款后相应减少应付利息等所致。

    (14)应付股利

    期末146万元, 期初3,190万元,下降95.42%,主要系公司下属附属公司锦江之星向锦江酒店集团支付2008年股利2,257万元,以及公司置出企业海仑宾馆和建国宾馆支付少数股东股利737万元等所致。

    (15)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期末27万元,期初257万元,下降89.49%,主要系锦江同乐偿还借款所致。

    (16)长期借款

    期末4,360万元,期初24,360万元,下降82.10%,主要系于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锦江之星提供委托贷款46,500万元,其中20,000万元用于偿还锦江财务长期贷款。

    (17)递延所得税负债

    期末26,019万元,期初54,667万元,下降52.40%,主要系长江证券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下降致其递延所得税负债相应变动所致。

    (18)其他非流动负债

    期末168万元,期初75万元,上升124.00%,主要系闵行饭店节能设备补贴和锦江之星的递延收益增加等所致。

    (19)资本公积

    期末256,521万元,期初391,104万元,下降34.41%,主要系长江证券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下降而减少85,353万元,收购锦江之星少数股东持有的锦江之星8.775%股权减少11,360万元,以及资产置换而净减少37,883万元等所致。

    (20)未分配利润

    期末61,101万元,期初47,863万元,上升27.66%,主要是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于报告期内业绩增长等所致。

    (21)少数股东权益

    期末5,611万元,期初12,422万元,下降54.83%,主要系置出建国宾馆和海仑宾馆减少其相应少数股东权益等所致。

    3.1.2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 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01月01日至09月30日变动
    2010年2009年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1,06211,061-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收益9,3023,5915,711159.04
    营业外收入1,7601,24951140.91

    合并利润表部分项目变动原因简要分析:

    (1) 资产减值损失

    本期1,062万元,上期1万元,增加1061万元,主要系公司计提对湖北长欣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等所致。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收益

    本期9,302万元,上期3,591万元,上升159.04%,主要系本期上海肯德基有限公司业绩大幅增长;上海吉野家快餐有限公司、上海锦江汤臣大酒店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德尔互动有限公司和武汉锦江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业绩改善,以及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配股利等所致。

    (3) 营业外收入

    本期1,760万元,上期1,249万元,上升40.91%,主要系公司本部和酒店管理公司等收到地方财政扶持资金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1.3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 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01月01日至09月30日同比变动
    2010年2009年金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31228,35726,95595.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9833,495-23,478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0,120-22,725-67,395不适用

    合并现金流量表部分项目变动原因简要分析:

    (1)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55,312万元,上期28,357万元,上升95.06%,主要系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举办等多种有利因素推动下,公司客房和餐饮等主营业务大幅增长所致。

    (2)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19,983万元,上期3,495万元,净减少23,478万元,主要系公司于报告期内收到资产置换现金补价、收到长江证券股利增加和向锦江之星少数股东支付锦江之星8.775%股权收购价款,以及上年同期收到出售中亚饭店股权和上海肯德基有限公司股权价款等共同影响所致。

    (3)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90,120万元,上期-22,725万元,净减少67,395万元,主要系公司附属公司锦江之星于报告期内减少向财务公司借款等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关联交易

    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锦江酒店集团下属酒店服务类企业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劳务星级酒店管理市场价格19,274,91128.76现金
    锦江国际、锦江酒店集团下属酒店服务类企业最终控股公司、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星级酒店销售货物市场价格55,638,21448.10现金
    锦江国际、锦江酒店集团下属酒店服务类企业最终控股公司、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劳务经济型酒店管理市场价格1,565,4522.83现金
    锦江国际、锦江酒店集团下属酒店服务类企业最终控股公司、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经济型酒店销售货物市场价格1,115,35231.69现金
    月饼销售市场价格2,684,7489.99现金
    锦江国际、锦江酒店集团下属酒店服务类企业最终控股公司、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商品采购货物市场价格1,357,6231.37现金
    合 计    81,636,300  

    (2) 本公司将部分结算资金或闲置资金存入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报告期末余额为36,902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于2010年5月26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财务公司存款的决议:公司2010年度在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存款余额最高上限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第三季度发生相应存款利息收入244万元人民币,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发生相应存款利息收入1,104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下属公司向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借款,2010年6月30日余额为34,514万元人民币,2010年9月30日余额为9,68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于2010年5月26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财务公司贷款的决议:公司2010年度在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预计贷款最高上限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同时,本公司附属公司锦江之星通过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借款20,000万元(已于2010年6月份全部偿还)。第三季度发生相应借款利息支出436万元人民币, 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发生相应借款利息支出1,903万元人民币。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1、资产置换方案中,置入资产中锦江之星采取收益现值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并作为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为保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2009年9月29日,锦江酒店集团的控股股东锦江国际与本公司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根据该协议,锦江国际承诺,在本次重组后三个会计年度(包括完成重组的当年),如果锦江之星实际盈利数不足资产评估报告的利润预测数,对于二者之间的差额,在经双方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将以现金的方式对本公司作出补偿(“盈利预测补偿”)。确认锦江国际需对本公司作出补偿的,锦江国际应在相关会计年度本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将补偿款项一次性汇入本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该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根据锦江之星企业价值评估报告,确定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的利润预测数分别为2,172.06万元、3,210.72万元、4,118.39万元和5,003.49万元。

    1、本次置产置换尚未最终实施完毕,锦江国际尚未触及履行承诺的时间及条件,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2009年12月22日,锦江国际向本公司做出承诺:将积极支持、配合本公司及酒店集团办理相关手续,预计该等物业的土地出让手续及完备权属证明将于2010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毕。如该等物业的土地出让手续及完备权属证明未能于2010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毕,由锦江国际按照该等物业的在本次评估基准日2009年7月31日的评估值以现金方式回购。此外,在本次重组获得批准并得以实施的前提下,如发生由于上述手续无法办结,导致本公司遭受相关损失,锦江国际将在上述损失发生的三十日内对本公司予以足额补偿。

    2009年12月31日,锦江国际补充承诺:为保证本次重组后,锦江国际与本公司避免同业竞争和保持资产完整性,在锦江国际以现金方式回购该等物业后,本公司可按照公允市场价格继续租赁该等物业经营相关门店,锦江国际不会直接经营该等经济型酒店业务。锦江国际将继续采取积极措施尽快办理该等物业的权属证明手续,待办理完毕完整权属证明手续后,本公司有权按照本次资产评估值购买该等物业。

    2、本次置产置换尚未最终实施完毕,锦江国际尚未触及履行承诺的时间及条件,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1)如本公司未能在解决计划时间表规定的相关期限内按照计划确定的比例和家数解决租赁经营门店承租物业的上述权属瑕疵问题(即未能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组之日起12个月内降低至20%,或未能在24个月内降低至10%,或未能在36个月内全部解决),本公司对于在上述三个期限时点分别未能达到计划整改比例及整改家数的部分租赁经营门店,采取解除租约、重新选址开业的,我公司将承担该等解除租约重新选址开业的租赁经营门店因解除租约可能导致发生的违约金,并按照资产评估基准日2009年7月31日的具体资产评估值予以补偿。

    2)在置入资产未来经营过程中,如由于“锦江之星”租赁经营门店存在瑕疵导致相关门店不得不重新选址开业,则自该门店停业之日起一年内,有关物业出租方未能赔偿或未能全部赔偿该门店损失的,锦江国际将立即按照下述方法计算的全部损失向该门店予以全额补偿,用于支持其搬迁开设新店。具体损失金额按照截至审计基准日2009年7月31日经审计的该门店固定资产及装修投入的全部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在资产评估基准日2009年7月31日的资产评估值较高者计算。锦江国际进行上述补偿后如收回物业出租方的赔偿款归其所有。同时,锦江国际将按照该门店停业之日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金额向该门店提供补偿,用于弥补该门店停业期间的营业损失。

    3、本次置产置换尚未最终实施完毕,锦江国际尚未触及履行承诺的时间及条件,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 《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2)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3.60元现金股利(含税),已于2010年6月份实施。于2010年第三季度,公司董事会未提出利润分配方案。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敏亮

    2010年10月28日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