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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福林指出,组建创业板专家咨询委员会是推进我国创业板市场改革发展历史进程的大事,也是落实好创业板市场定位、推动创业板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创业板作用显现 正朝预期方向发展
尚福林表示,创业板市场推出一年来,总体运行平稳,市场各方参与积极有序。创业板在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促进产融结合等方面的功能初步显现,正在朝着预期的方向发展。
一是创业板进一步完善了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链条,加快了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对推动国家自主创新战略正在发挥着重要的推动和引导作用。截至10月22日,130家创业板上市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20家,占比为92%,创业板已经成为推动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的一个重要平台。
二是创业板成功推出不仅完善和丰富了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更有力地促进了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孵化和培育。截至10月22日,130家创业板上市企业中,绝大部分分布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文化教育、传媒等领域,许多优秀企业借助创业板市场平台实现了产融结合,走上了创新驱动的快速发展轨道。
三是对创业板企业发展的支持效果初步显现。截至10月22日,我国创业板市场已受理381家企业发行申请,已核准141家企业发行;其中130家企业已在创业板市场上市,广泛分布于东部、中部、西部、东北的24个省区市,已上市企业共筹资947.62亿元,平均每家企业筹资7.29亿元。创业板对创业企业的吸引、凝聚和带动等作用日益显现。在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示范带动下,更多的优秀人才和资源加入创业企业,在全社会形成了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是创业板推出极大地激发了广大中小企业参与资本市场的热情,也有力地带动了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民间资本的活跃和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创投基金规模已经达到数千亿人民币,仅深圳地区就有近400家创投机构和近2000亿元创业投资资本,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和资本市场良性互动的格局正在形成。
五是创业板市场交易活跃,运行较为平稳。截至10月22日,已有1569万户投资者开立创业板账户。其中,有24%的账户参与了创业板二级市场交易。一年来创业板指数顺利推出,交易结算系统运转顺畅,平稳运行。
尚福林指出,创业板的推出完善了我国金融支持科技发展的机制,促进了风险投资基金的发展,完善了市场的风险代偿功能,使汇集社会资金、支持科技发展,有了一个重要渠道。同时,创业板运行一年来,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参与高科技企业发展的投资机会。
理性看待问题 培育创业板市场机制
“在‘新兴加转轨’的市场环境中,建设和发展创业板市场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作为新生事物,我国创业板设立时间短,制度规则还需逐步完善,市场的发育和功能的发挥需要实践和经验的积累,要客观分析、正确认识,逐步解决创业板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尚福林说。
他指出,在创业板的市场定位方面,大量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优质企业进入创业板市场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申报企业创新能力不强、创新特点不突出,与创业板定位存在一定偏差的现象。为切实发挥创业板支持创新型国家战略的作用,证监会发布了有关指引,明确要求保荐机构重点推荐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特别是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生物与新医药等九大重点领域的企业。
在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成长性和风险性方面,大多数创业板企业上市后保持了较好的成长态势,但也有部分公司业绩出现分化,有的企业经营业绩甚至出现了较大的波动,从根本上看这是由创业企业自身特点决定的。
一方面创业板企业多处于成长期,创新能力强、从成长性高的同时也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相对较高的特点,上市后业绩下滑的部分创业板公司业绩情况看,大部分是由于市场竞争因素,如原材料价格上升,大客户收入和订单减少,宏观调控和行业景气下降等原因;另一方面,由于影响行业的因素复杂,创业公司在技术研发、市场开发、业务发展等方面往往不会一帆风顺,对其经营规模、盈利能力的判断需要时间的检验和长期的观察。鉴于此,监管部门在设计监管规则体系时特别强调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投资者也应更深入地认识和理解成长性与风险性的辩证关系,认识到创业板公司会出现经营失败。
在创业板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创业板企业控股股东基本上是民营企业或自然人,治理结构不健全、规范运作水平亟待提高。企业上市后,股东和管理团队面临着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出现了少数创业板公司高管人员辞职和人员变动状况。总体上,这些公司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稳定,公司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针对创业板企业从民营企业走向公众公司过程当中出现治理结构转换这样一个课题,应深入分析创业板公司治理结构的内在规律和特点,采取更具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完善约束激励机制,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创业板公司发行定价和募集资金规模方面,截至10月22日,创业板公司平均发行市盈率约为64.69倍,超募资金较多,带动板块整体估值上升。对此应看到,较高市盈率是市场作用的结果,既体现了市场对创业板公司的积极预期,也反映出市场约束机制还不够完善,投资者对创业板投资风险认知还不足。对此,证监会、交易所和有关方面不断加大风险警示和投资者教育力度,提高询价过程透明度。在募集资金监管方面,已建立证监会、交易所和中介机构相互配合的监督体系,从多个角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随着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新股定价将更加理性,募集资金规模也会逐步趋于合理。
五方面入手完善创业板公司监管
尚福林表示,建设好、发展好、利用好创业板市场,进一步发挥好创业板市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必须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不断探索适合创业板特点的监管机制,共同努力推动创业板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对此,他提出了如下五方面要求。
第一,监管部门要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创业板公司的监管机制。深入落实创业板市场定位,切实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成长型创新企业发行上市;不断完善市场约束、价格约束机制;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创业板再融资制度,积极支持诚信规范的公司发展壮大;结合创业板公司特点,强化公司治理制度建设,加大信息披露监管力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同时加大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符合创业板实际的监管体系。
第二,深交所要切实发挥自律监管职能,严密监测市场交易状况,抑制市场过度炒作,防范和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强化快速反应机制和联合监管机制,增强监管的有效性和威慑力,维护市场平稳有序运行。进一步规范创业板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督促做好相关信息披露,推动创业板公司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
第三,创业板公司要不断提高竞争力与规范运作的水平。一方面专心经营主业,合理合规使用募集资金,把公司做专做精,不断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同时善于利用资本市场平台进行资产收购和兼并,通过市场化手段进行行业整合,推动产业升级,以良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另一方面,应以诚信为本,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三会”运作制衡机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坚决抵制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行为,努力提高公司运作规范化水平和能力,不辜负市场和广大投资者的期望与信任。
第四,保荐机构要勤勉尽责,不断提高保荐水平。根据创业板市场定位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在尽职调查审慎判断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提高保荐水平,积极推荐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的成长型创业企业到创业板上市。同时进一步规范保荐机构的履职行为,健全内部控制,加强对保荐代表人的管理,防止保荐代表人违规持股。
第五,各类创投机构要支持创业板市场的健康发展。众多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应围绕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大局,大力支持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充分发挥自身贴近市场、投资分散、灵活敏锐的优势,积极支持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特别是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成长型创业企业。
发挥专业优势 为创业板发展建言献策
由15名成员构成的中国证监会第一届创业板专家咨询委员会29日正式成立,尚福林表示,应当切实发挥专业优势,为我国创业板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献计献策。“成为创业板咨询委员,既是一种荣誉,也意味着要承担社会责任,希望大家认真履行咨询委员的职责,切实发挥专业特长和优势,为促进创业板稳定健康发展贡献智慧。”尚福林对首届创业板专家咨询委员会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从维护创业板稳定健康发展的高度对待专家咨询工作。首届专家咨询委委员提供的意见将对创业板发审委、监管部门和市场中介机构产生重要影响,进而也会影响到创业板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因此要站在促进创业板稳定健康发展,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创业板专家咨询工作的责任和使命。
二是要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咨询意见。所提供的咨询意见必须客观、公正,经得起市场和广大投资者检验;对有关问题或具体项目提出咨询意见时,要坚持科学、客观、理性的原则,在明确的事实依据和公认的专业标准上独立发表咨询意见;对还存在一定争议的项目或课题,应能客观全面地介绍各种看法和观点,给发审委委员和监管部门提供更多的参考依据。
三是要积极参加咨询委员会的相关活动,在兼顾本职工作的同时,多为资本市场,特别是创业板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良方良策,成为沟通资本市场与科技界的桥梁和纽带。
四是注重维护咨询委的声誉和形象,严肃、认真、廉洁地做好专家咨询工作。顶得住压力、忍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不受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干扰,同时严守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共同建设公正廉洁、市场认可和社会尊敬的创业板专家咨询委员会。
“做好创业板市场建设的专家咨询工作,对于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发挥好创业板功能意义重大,希望各位委员恪尽职守,圆满完成咨询委各项工作,为使创业板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培育和发展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作出应有的贡献。”尚福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