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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0-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钱竞琪女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钱竞琪女士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姚晖先生

    公司负责人钱竞琪女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竞琪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晖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3,448,370,727.362,909,526,640.4718.5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1,273,923,661.221,254,974,043.181.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5.165.091.51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5,206,209.83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8不适用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4,823,014.3843,628,144.4639.1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010.176839.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300.1533177.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010.176839.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73.45增加0.3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32.99增加0.6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932,066.27主要是处置联营企业股权及固定资产的净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878,955.84主要为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稳定就业奖励以及展会补贴等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3,441,213.59处置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37,429.46 
    所得税影响额-1,113,747.4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834,768.12 
    合计5,802,158.15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1,51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59,331,91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3,122,31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8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李东836,500人民币普通股
    庄永忠571,900人民币普通股
    许延安521,8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500,867人民币普通股
    路业林464,7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407,160人民币普通股

    §3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财务状况及变动分析 单位:元

    序号项目2010年9月30日2009年12月31日增减%
    1应收账款166,283,489.36114,721,829.5044.94
    2其他应收款277,213,190.65201,475,796.4237.59
    3存货597,563,820.09467,366,286.4527.86
    4短期借款630,954,320.11418,353,466.9150.82
    5预收账款354,171,934.50268,222,631.5932.04
    6应付职工薪酬26,233,280.0217,362,981.8551.09
    7应交税费-4,772,689.002,087,970.72-328.58
    8应付利息1,725,444.58517,860.00233.19

    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1、应收账款增长44.94%,主要是本期销售规模放大,相应的应收款项余额增加;

    2、其他应收款增长37.59%,主要是本期船舶代理出口业务中船厂暂借款增加;

    3、存货增长27.86%,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取得新的开发土地;

    4、短期借款增长50.82%,主要是本期为防范汇率风险进行贸易融资的余额增加;

    5、预收账款增长32.04%,主要是子公司取得了房地产预销款;

    6、应付职工薪酬增长51.09%,主要是本期应付职工薪酬的余额增加;

    7、应缴税费减少328.58%,主要是本期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的相关税费较多;

    8、应付利息增长233.19%,本期融资增加,相应的应计未付的利息增加。

    3.1.2经营成果变动分析 单位:元

    序号项目 2010年9月30日 2009年9月30日增减%
    1销售费用77,629,940.6955,526,246.3239.81
    2财务费用14,113,173.131,384,746.03919.19
    3资产减值损失964,488.85,916,265.91-83.70

    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1、销售费用增长39.81%,主要是本期销售规模增大,相应的销售费用有所增加;

    2、财务费用增长919.19%,主要是本期融资增加,利息支出增大,同时由于本期汇率变动,汇兑损失增加;

    3、资产减值损失减少83.70%,主要是本期收回前期的应收款项,同时上年同期计提的坏账准备较大。

    3.1.3 现金流量变动分析 单位:元

    序号项目2010年9月30日2009年9月30日增减%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206,209.83-163,611,280.172.37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571,226.5815,002,357.75-723.71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5,236,366-38,192,473.73846.84

    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72.37%,主要是上年同期支付的船舶代理业务的款项较多;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723.71%,主要是本期购入朝西街房产以及认购南通科技增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846.84%,主要是本期增加了船舶专项贷款以及其他融资力度。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0年9月21日公告了控股股东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重组事项: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省丝绸集团省纺织集团弘业集团重组方案的批复》(苏国资复【2010】112号):将省纺织集团整建制划归省丝绸集团管理,并对省纺织集团进行公司制改造,成为省丝绸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将弘业集团的国有股权整体划拨省丝绸集团,成为省丝绸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0年9月25日,江苏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未来12个月内,丝绸集团拟择机增持弘业股份之股份。届时,丝绸集团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义务。

    截止本报告期末,丝绸集团还未增持弘业股份之股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2009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2010年6月10日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0年7月16日向全体股东发放完毕。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竞琪

    201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28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编号:临2010-042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由于世界金融危机的深入影响,公司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爱涛精品连锁经营项目”的实施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为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的保证股东权益,公司于2010年1月26日、2月11日分别召开六届十二次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将该项目投资规模缩减,同时不再将其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原计划投入连锁项目的募集资金的33.33%,即1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9.82%)变更投向,以弘业股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实施“朝西街古玩城项目”; 剩余20,000万元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落实新的投资项目。故在未来六个月内,公司将有超过5,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出现闲置。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在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返回至募集资金专户且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决定,再次将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根据流动资金实际情况及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调剂使用。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达募集资金金额的10%,故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编号为临2010-044号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闲置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0-043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认真审议,与会监事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见

    由于世界金融危机的深入影响,公司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爱涛精品连锁经营项目”的实施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为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的保证股东权益,公司于2010年1月26日、2月11日分别召开六届十二次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将该项目投资规模缩减,同时不再将其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原计划投入连锁项目的募集资金的33.33%,即1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9.82%)变更投向,以弘业股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实施“朝西街古玩城项目”; 剩余20,000万元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落实新的投资项目。故在未来六个月内,公司将有超过5,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出现闲置。

    我们认为:此次使用金额5,000万元,未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10%(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此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此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

    另,公司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额返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同意: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编号为临2010-044号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闲置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对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由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0-044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之闲置募集资金

    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2010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具体内容参见2010年4月29日公告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闲置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0-020)。

    2010年10月27日,上述资金已全部返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亦已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二、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494号核准,公司于2008年5月向8家特定对象发行了4,73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共募集资金总额520,046,800元,扣除发行费用15,445,818.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04,600,981.64元。截止2010年9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046亿元。

    由于世界金融危机的持续、深入影响,公司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爱涛精品连锁经营项目”的实施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为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的保证股东权益,公司于2010年1月26日、2月11日分别召开六届十二次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将该项目投资规模缩减,同时不再将其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原计划投入连锁项目的募集资金的33.33%,即1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9.82%)变更投向,以弘业股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实施“朝西街古玩城项目”; 剩余20,000万元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落实新的投资项目。故在未来六个月内,公司将有超过5,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出现闲置。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在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返回至募集资金专户且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决定,再次将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根据流动资金实际情况及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调剂使用。

    三、募集资金安全保障和归还措施

    1、募集资金安全保障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与使用工作。对此次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和归还情况,公司将及时向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通报,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2、募集资金归还保障措施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超出预计用款计划和安排时,公司将及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予以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银行信贷信誉高,完全有能力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随时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四、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000万元,为募集资金净额的9.9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此议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意见,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

    2010年10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5,000万元,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且提出了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实施的具体措施。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

    (1)公司前述行为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由于世界金融危机的持续、深入影响,公司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爱涛精品连锁经营项目”的实施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为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的保证股东权益,公司于2010年1月26日、2月11日分别召开六届十二次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将该项目投资规模缩减,同时不再将其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原计划投入连锁项目的募集资金的33.33%,即1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9.82%)变更投向,以弘业股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实施“朝西街古玩城项目”; 剩余20,000万元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落实新的投资项目。故在未来六个月内,公司将有超过5,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出现闲置。鉴于此,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已于2010年10月27日返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4)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人林辉先生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本次弘业股份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经核查:

    (1)上述事项已经弘业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中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决策程序的规定;

    (2)弘业股份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弘业股份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弘业股份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已于2010年10月27日返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3、监事会意见

    由于世界金融危机导致公司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爱涛精品连锁经营项目”实施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为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的保证股东权益,公司于2010年1月26日、2月11日分别召开六届十二次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将该项目投资规模缩减,同时不再将其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原计划投入连锁项目的募集资金的33.33%,即1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9.82%)变更投向,以弘业股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实施“朝西街古玩城项目”; 剩余20,000万元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落实新的投资项目。故在未来六个月内,公司将有超过5,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出现闲置。鉴于此,在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返回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前提下,公司再次提出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我们认为:此次使用金额5,000万元,未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10%(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此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此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

    另,公司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额返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