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 棱光实业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10—24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七届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10年11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含 4 名独立董事),实参加表决董事7 名;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配合徐汇区政府收购储备宜山路407号房产的提案》,主要内容:
1)、拟收购储备的两幢建筑物资产位于徐汇区徐家汇街道146街坊8丘地号的第1幢和第2幢房产。总建筑面积为14234.3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权属国有出让;
2)、政府收购储备的补偿金额不得低于评估价格【经上海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评估值为贰亿零柒佰捌拾贰万元整(207,820,000元)】;
3)、按规定程序签订《房地产收购储备补偿合同》并履行相关手续。
该提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
2、会议决定于2010年11月17日下午2时正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配合徐汇区政府收购储备宜山路407号房产的提案》。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
详情请查看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1日
证券简称: 棱光实业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 2010—25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监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监事会七届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10年11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参加表决监事三名。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关于配合徐汇区政府收购储备宜山路407号房产的提案》(具体情况请查看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情况: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11月1日
证券简称: 棱光实业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10—26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及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1月17日下午2时
●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10日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宛平南路75号建科大厦(近肇嘉浜路)三楼宴会厅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1月17日下午2时
3、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10日
4、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宛平南路75号建科大厦(近肇嘉浜路)三楼宴会厅。
公交车辆:43路、44路、864路、15路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序号 | 提议内容 |
| 1、 | 《关于配合徐汇区政府收购储备宜山路407号房产的提案》 |
以上提案的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11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
四、参会方法
参加会议的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凭单位介绍信和股东帐户(磁卡)、社会个人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磁卡),办理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手续。股东也可以采用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11月12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
(3)、登记地点:
上海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厦),靠近江苏路
交通:地铁2号线、公交62路、562路、932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
五、其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延安西路2558号2号楼
联系人:李恒广、陈伊琳
电话:021-62192863
传真:021-62192863
电子邮箱:lgzqb@online.sh.cn
特此公告。
附件: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事项
| 审议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关于配合徐汇区政府收购储备宜山路407号房产的提案》 |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