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拟收购项目期间
损益约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0-029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拟收购项目期间
损益约定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2010年3月3日分别与国中水务(BVI)有限公司及豪峰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75%股权、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80%股权。协议中约定若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未经审计的净资产在股权转让生效日较基准日增加的,增加的利润由原股东享有;若股权转让生效日的未经审计净资产较基准日减少的,则应由原股东将减少的净资产予以补足。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国中水务(BVI)有限公司、豪峰发展有限公司2010年11月1日分别通过董事会审议,并形成决议:同意自评估基准日(2009年12月31日)至股权转让生效日期间,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产生的利润归本公司所有;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75%股权产生的利润归本公司所有;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80%股权产生的利润归本公司所有。若股权转让生效日的未经审计净资产较基准日减少的,则由原股东将减少的净资产予以补足。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