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的对外投资公告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证券代码:600765 编号:2010-061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投资标的:中航工业基础产业园及配套项目
投资金额: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投资人民币65亿元
审批程序:本项目具体实施时须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项目具体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披露项目的实施进度。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0年11月6日,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协商、互利、共盈的基础上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协议就本公司西安基础产业园及配套项目进入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达成一致意见。本公司作为中航工业的直属上市公司,从自身主营业务出发,为扩大锻铸板块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提升价格谈判能力和产品的溢价能力,拟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贴近特种材料基地,投资65亿元人民币,建设中航工业基础产业园及配套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40亩。本公司将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公司作为具体项目建设主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出资方式:现金
资金来源:自筹
2、基本情况: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限公司拟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新公司拟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65亿元人民币,建设中航工业基础产业园及配套项目,主要内容:建设特种材料采购加工中心、等温锻生产线、理化测试中心、深加工生产线、快速成型中心5个项目、锻铸研发中心及锻铸事业部总部及生活配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40亩。其中:根据区域产业发展规划,拟将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约650亩土地规划为特种材料等生产用地,另将290亩土地规划为研发中心、铸造事业总部及配套用地。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业项目:本公司拟投资的工业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5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投资强度不低于250万元/亩),民品项目投资额不低于工业项目总投资额的80%,至2015年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销售收入69亿元人民币,年上缴税收2.6亿元人民币。
2、研发中心、铸造事业总部及生活配套项目:本公司拟投资研发中心和锻铸事业部总部及生活配套项目总投资约30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约15亿元人民币, 2015年前设立不少于两家国家级研发中心、一个博士后流动站,吸引不少于10家关联企业入驻,预计2015年形成年销售收入100亿元人民币,年上缴税收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3、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将根据国家土地政策和产业规划,通过招拍挂供应本公司上述项目用地。
4、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根据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政策规定给予本公司上述投资项目支持。
5、本公司在依法取得的土地上进行项目建设时,应遵守《用地规划使用条件》的约定及《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国土资发〔2008〕24号)相关规定。
6、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保证在本公司项目施工期间所需的临水、临电、临时道路满足企业建设需求;在项目建设竣工使用阶段达到七通一平,水电气容量应满足工业项目生产需求。
7、本公司生活配套项目应符合泾渭新城总体规划,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建筑经济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划部门批准的用地规划使用条件。
8、本公司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环评“三同时”等环保制度。
9、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予披露外,双方均须对本协议所有内容严格保密。任一方违反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的目的是从自身主营业务出发,为打造特种材料供应、研发和物流基地,为扩大锻铸板块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提升价格谈判能力和产品的溢价能力,建设中航工业基础产业园及配套项目。
鉴于该公司目前尚未成立,土地尚需国土部门批准并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存在的经营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尚无法判断。
五、备查文件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