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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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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2010-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0-011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88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0年7月7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600,000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0.00元,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10 年7月1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10044号验资报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231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2010年7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

    经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用于:(1)铁路机车车辆、风力发电及海上石油平台特种电缆项目;(2)交流变频调速节能电机电缆项目。项目实施地点为公司厂区内。

    2010年1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上海市临港产业区内编号[C0109-A]地段的土地,该土地使用权将由公司用自有资金进行竞买。

    二、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上海市临港产业区内编号[C0109-A]地段、面积为108563平方米(约折合:163亩),该地段建筑密度【<60%】、绿地率【20%】,四至范围是:东至【E52路】、南至【D3路以南约350米】、西至【E51路】、北至【D3路绿化带】。公司在成功竞得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将立即启动部分土地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在募投项目规划外剩余的土地则全部作为公司发展用地。公司承诺上述公司发展用地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产业建设项目,不用于经营投资性房地产业务或其他高风险的投资。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需基于公司成功竞得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

    三、变更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影响

    摩恩电气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主要原因是: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实施地点面积相对较小,或将对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造成一定瓶颈。2、公司本次拟变更的实施地点上海临港产业区是上海市重点开发的新产业区,依托洋山深水枢纽港和浦东国际航空枢纽港,该区域将成为中国及世界现代装备制造业重要基地,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所需要的环境条件。目前上海市临港产业区正值招商引资之际,各项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先进驻的企业能享受较多优惠政策,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3、上海临港产业区与公司同处浦东新区,距离较近,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该地,既能使公司获得较大的发展空间和优越的发展环境,也便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影响:1、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参与上述土地的竞拍,不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及方式也不变,对项目实施进度影响不大;2、变更实施地点后,优越的环境资源对公司后续的长远发展有积极正面的影响。

    四、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2、保荐机构南京证券意见

    南京证券认为:(1)摩恩电气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表示同意,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2)摩恩电气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充分考虑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变更后的实施地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环境需要。(3)摩恩电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后,不会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方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影响不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南京证券同意摩恩电气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南京证券关于变更募投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0-012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并于2010年11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问泽鸿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参与竞买上海临港产业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授权董事长问泽鸿先生在土地总价5000万元的范围内签署该宗地竞拍及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文件。该土地为上海市临港产业区内编号[C0109-A]地段、面积为108563平方米(约折合:163亩),该地段建筑密度【<60%】、绿地率【20%】,四至范围是:东至【E52路】、南至【D3路以南约350米】、西至【E51路】、北至【D3路绿化带】。

    此项议案将提请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参与表决董事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成功竞买上海临港产业区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上海临港产业区新地块。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需基于公司成功竞得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

    此项议案将提请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参与表决董事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金属材料的销售,项目投资,风力发电设备及辅件制造、安装、销售”。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电线电缆及附件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电线电缆专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金属材料的销售,项目投资,风力发电设备及辅件制造、安装、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上述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变更为准。

    此项议案将提请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参与表决董事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修改《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条款进行修改。

    此项议案将提请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参与表决董事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定于2010年11月24日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关于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和《关于修改<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参与表决董事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决议。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0-013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1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0年11月24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1月24日(星期三)上午10: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龙东大道590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19日

    5.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现场投票。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0年11月1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3.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四项议案已经公司2010年11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10年11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登载。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附后),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11月22日(星期一)、23日(星期二) 9:00-12:00、13:0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5901号

    邮编:201201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程爵敏、钱文茹

    联系电话:021-58974262转2215、8855

    传真号码:021-58979608

    特此通知。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1月8日

    附:1、《股东参会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持 股 数: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 编:

    附件二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议 案 名 称表 决 意 见
    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2《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3《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4《关于修改<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