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新华锦 证券代码:600735 公告编号:2010-032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11月11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青岛丽晶大酒店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会议召集人: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徐东波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持有公司96,425,6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1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3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转让新华锦集团山东锦茂进出口有限公司26%股权、新华锦集团山东锦立泰进出口有限公司51%股权、山东锦彤针织品有限公司54.8%股权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方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表决结果:
同意票101,2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二:《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华锦纺织有限公司向国内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96,425,6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三:《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各董事候选人得票数及表决结果分别为:
候选人姓名(非独立董事) | 得票数 | 表决结果 |
王小苗 | 96,425,648 | 当选 |
徐安顺 | 96,425,648 | 当选 |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贺秋平律师、李佳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