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市场
  • 6:财经海外
  • 7: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8:艺术财经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
    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 中欧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获上海市国资委批复同意的公告
  • 辽宁百科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0年11月13日   按日期查找
    1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7版:信息披露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
    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中欧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获上海市国资委批复同意的公告
    辽宁百科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1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中兵光电 股票代码:600435 公告编号:临2010-045号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1月12日下午14:00点在公司商务会议厅(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五街2号)召开。

      参加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7人,代表股数386,548,4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385,198,3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6人,代表股份1,350,0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保平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经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成的股份数为386,031,25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99.87 %;反对股份数494,5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3 %;弃权股份数2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 %。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前次经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暂时使用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要求于2010年9月29日归还。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时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预计该项措施可为公司节支财务费用约270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满后,公司将以自有流动资金或现有的银行授信额度确保按时偿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同时强化对货款的回收管理,提高存货周转率,降低存货资金占用等有效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如因募集项目实施需要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将确保及时使用自有资金归还本次暂时使用的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公司募集项目的进展。

      本公司独立董事陈泽萍、尹健、周涛、杨金观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通资金的程序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做出的上述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定。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保荐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中兵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兵光电《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兵光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兵光电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2、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赞成的股份数为385,969,0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5 %;反对股份数523,3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4 %;弃权股份数5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 %。

      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同等规模企业的平均水平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人民币陆万元(税前)。

      3、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赞成的股份数为386,017,9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6 %;反对股份数456,0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2 %;弃权股份数74,3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 %。

      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修改前:第一百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董事会设一名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

      修改后:第一百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4、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赞成的股份数为385,975,0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5 %;反对股份数49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3 %;弃权股份数77,3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

      同意才长伟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相同。

      5、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外部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赞成的股份数为385,944,3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4 %;反对股份数504,9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3 %;弃权股份数99,0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 %。

      根据相关规定,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同等规模企业的平均水平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同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津贴为每年人民币陆万元(税前)。

      本次会议经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13日

      股票简称:中兵光电 股票代码:600435 公告编号:临2010-046号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11月8日以送达、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11月12日下午15:30在公司商务会议厅召开。应到会董事人数9人,实到会董事及董事授权代表人数9人,独立董事周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杨金观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陈泽萍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尹健先生代为表决,实到会董事及董事代表人数占应到会董事人数的100%,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才长伟先生主持,经充分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才长伟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相同。

      特此公告。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13日

      附件:董事长候选人简历

      才长伟,男,56岁,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全国优秀企业家”。曾任西安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西北兵工部一级业务主管。现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西北兵工部高级专务,中兵导航控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