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之四
李国旺
讨论经济结构调整,往往因为对话语境不同,难以形成交集。经济结构调整是全局性的利益大调整,政府、机构(厂商)、居民间,甚至国际资本间的力量博弈,将直接决定调整的方向与成败。在现实经济活动中,涉及利益博弈的相关方,可以抽象为政府、机构、居民与国际资本,结构调整只有利于四方力量,或者结构调整后的价值创造总额大于调整前,利益相关方的利益不受损失或者有利可得,调整才有成功的可能。因此,面对未来的结构调整,新产业不一定就能保证成功,如果传统产业能够利用新技术,将仍然具有强大价值创造与利益分配中主导性控制力。
在传统经济中,中国经济体的价值创造过程,国家通过政策创新创造价值,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政府的政策创新成为全球最具有竞争力的价值创造者。厂商通过管理创新,特别是在解决“短缺经济”的过程中,通过向国际与国内两个市场供应短缺产品而创造价值。中国城乡居民,通过提供劳动力,为中国经济三十年持续增长贡献自己的价值。如果新经济能为国家税收增长,能为厂商利润增长和居民幸福度提高起作用,这种新经济推动产生的新产业就是有前途的,否则,就是一种概念炒作。当然,除了满足上述三方利益的利益增长需要外,新产业能否有相应配套条件,如垄断或者天然的资源禀赋、是否有先进的技术,是否有合适的市场,才可能协调分配价值的生产和利益关系。
根据新产业发展的路径与历史经验,新产业启动之际,除了利用市场力量残酷“筛选”外,重大的科技发明、技术革命需要国家资本力量的介入,因为新产业形成前期,处于“公益状态”,一般厂商无力承担公益费用与开发成本。比如互联网中的“云技术”开发,不仅是互联网技术的革命,还将直接影响生产经营、生活方式甚至对文化、风俗、政治都会产生新的影响,但前期开发的成本高,市场少,需要政府在技术创新、试点应用方面有“公益性”的扶持与投入。又比如物联网在农业、能源、社会保障、医疗、公用、环保、生态安全上的应用,其产出效应是社会性的安全、环保、绿色价值,对新经济、新产业有直接推动作用,但前期投入成本巨大,需要国家资本适当扶持。物联网的运用不仅会产生经济效益,还会产生社会效益,比如政府管理效能的提高,从而 为提高执政能力、提高经济安全水平提供技术支持,让百姓生活在一个生态、安全、有保障的社会经济环境中。
但是,政府作为技术进步的“保姆”,在孵化新技术、培育新产业后,厂商最终还得在开发应用上有所创新、有所突破,让产品在生产经营或者生活品质、环境保护上发挥少耗费质能的效果。如果说政府的新经济新产业的角色,主要是从“公益”的维度思考,厂商在新产业上的角色,则主要是从“效益”上思考。要提高厂商在新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效益,厂商就得利用政策创新,重组资源;利用新技术新工艺,促使传统产业升级,从而创造出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公用服务与人民生活需要的新服务与新产品,才有可能开发出无人竞争的新市场。未来三十年,中国将会持续围绕社会和谐为中心进行社会改革,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的管理创新已提上了日程。厂商如开发出能实现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的全国一体化的技术网络,将会大大提升政府在保障产品开发与保障产品管理水平,从而为全体人民的福利增长提供强大技术支撑。社会和医疗保障,不仅涉及全国性管理,还有全国联网后的安全保障问题。一手抓技术创新,为全国联网提供技术平台;一手抓安全保障,为全国保障事业的稳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将是厂商新技术发展过程中的具有现实意义的事情。
从新技术的发明到产业化,到群体意识到新技术的价值,最少要经过十多年时间,其中多数厂商可能倒下,但能生产符合群众需要产品者,有可能在大浪淘沙过程中显现其价值。如果技术的进步,就是质能消耗下降的历史,新经济的进步,是质能消耗下降与信息有序化的过程。只有信息有序化过程中,能够得到政策庇护、能够生产群众喜闻乐见产品者,厂商的价值创造才能在价值实现中体现出来。因此,在新产业发展过程中,往往不是技术最先进者,而是善于组织技术有序化,进而生产出最能满足终端客户需求的产品与服务者胜出。
(作者系华宝证券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