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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2010-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0-61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10年11月12日(星期五)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1月17日(星期三)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董事9人,分别为(按姓氏笔画为序):王民先生、王一江先生、吕晓宁先生、刘俊先生、孙建忠先生、李锁云先生、吴江龙先生、黄国良先生、韩学松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了会议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修改主要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管理要求,对公司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等内容进行了修订。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改后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10 年11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以不超过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10年11月17日)起计算。按照现行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1500万元。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10年11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0-62的公告。

    三、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计划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2,770.04万元。

    内容详见2010年11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0-63的公告。

    四、关于实施起重机再制造项目的议案

    为整合零散的起重机及零部件整修市场,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促进产品销售,提升公司起重机械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计划通过控股子公司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持股90%,间接持股10%)投入6.2亿元实施起重机再制造项目,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7亿元,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

    项目完成后,预计新增销售收入8.3亿元、净利润1.4亿元,内部收益率(税后)为20.78%,投资回收期(税后)为6.44年。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实施全地面起重机建设项目的议案

    为满足全地面起重机等产品的市场增长需求,提高其市场占有率,保持起重机的强势地位,公司计划通过控股子公司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持股90%,间接持股10%)投入27.4亿元实施全地面起重机建设项目,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9.6亿元。项目建设期为30个月。

    项目完成后,预计新增销售收入91亿元、净利润12.36亿元,内部收益率(税后)为39.03%,投资回收期(税后)为5.42年。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召开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2月6日(星期一)下午召开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召开通知详见2010年11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0-64的公告。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0-62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16,393.442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30.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999,999,993.00元,扣除发行费用73,417,525.44元,募集资金净额4,926,582,467.5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苏亚验[2010]47号)验证确认。

    二、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建设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

    (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

    (万元)

    1徐工机械研发平台提升扩建项目43,306.6043,306.60
    2大吨位全地面起重机及特种起重机产业化基地技改项目207,906.00132,372.00
    3发展大型履带式起重机技改项目78,858.0030,000.00
    4扩大起重机出口能力技改项目59,266.0020,000.00
    5混凝土建设机械产业化基地技改项目143,602.00110,281.00
    6工程机械关键液压元件核心技术提升及产业化投资项目68,015.0051,966.00
    7工程机械新型传动箱关键零部件技改项目71,022.0057,007.00
    8工程机械新工艺驾驶室等薄板件技改项目38,018.0030,300.00
    9信息化整体提升工程项目24,767.4017,425.65
    合 计734,761.00492,658.25

    三、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方案

    因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迅速增加,公司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弥补资金缺口。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多在2-3年,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预计在未来12个月将有募集资金闲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成本,减少银行贷款。公司拟从大吨位全地面起重机及特种起重机产业化基地技改项目使用不超过3亿元,混凝土建设机械产业化基地技改项目使用不超过3亿元,工程机械新型传动箱关键零部件技改项目使用不超过2.5亿元,工程机械关键液压元件核心技术提升及产业化投资项目使用不超过0.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不超过9亿元,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10年11月17日)起计算。按照现行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1500万元。

    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也不会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若募集资金项目需要,公司可随时利用银行授信额度及时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项目进度不受影响。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存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六个月及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50%,并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书面文件。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三)保荐机构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0-63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16,393.442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30.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999,999,993.00元,扣除发行费用73,417,525.44元,募集资金净额4,926,582,467.5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苏亚验[2010]47号)验证确认。

    二、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使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实施了部分募投项目。截至2010年10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92,770.04万元,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情况专项审核报告》(苏亚核[2010]70号)。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募集资金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万元)
    1徐工机械研发平台提升扩建项目43,306.6010,030.99
    2大吨位全地面起重机及特种起重机产业化基地技改项目132,372.006,532.67
    3发展大型履带式起重机技改项目30,000.0030,000.00
    4扩大起重机出口能力技改项目20,000.0015,918.77
    5混凝土建设机械产业化基地技改项目110,281.007,627.13
    6工程机械关键液压元件核心技术提升及产业化投资项目51,966.005,083.40
    7工程机械新型传动箱关键零部件技改项目57,007.006,973.33
    8工程机械新工艺驾驶室等薄板件技改项目30,300.004,086.66
    9信息化整体提升工程项目17,425.656,517.09
    合 计492,658.2592,770.04

    三、募集资金置换方案

    以本次募集资金92,770.0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审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存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并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书面文件。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三)保荐机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0-64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12月6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12月5日(星期日)—2010年12月6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0年12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2月5日15:00至2010年12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30日(星期二)

    (三)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2010 年11月3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股东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1、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实施全地面起重机建设项目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于2010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及参加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10年12月1日(星期三)至12月2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经济开发区工业一区 徐工机械 证券部

    邮政编码:221004

    联系电话:0516-87938766

    传 真:0516-87938767

    联 系 人:单庆廷 肖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12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425

    投票简称:徐工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2.00代表议案二。每一议案应以相应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申报价格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00
    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00
    关于实施全地面起重机建设项目的议案2.00

    (2)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3)投票举例

    如某深市投资者对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二投同意票,其申报内容如下:

    投票代码买入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0425买入2.00元1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 请登陆网址: 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即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2月5日15:00 至2010 年12月6日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网络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对议案一或议案二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先对议案一或议案二中已投票表决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一或议案二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5、投票结果查询。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资者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点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的结果。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系统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授权委托书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参加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表决事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实施全地面起重机建设项目的议案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二○一○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0-65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10年11月12日(星期五)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1月17日(星期三)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7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监事7人,分别为李格女士、张守航先生、刘庆东先生、赵成彦先生、徐筱慧女士、刘建梅女士、魏恒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50%,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6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同意《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按姓氏笔画为序):刘俊 黄国良 韩学松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二、为使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同意《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按姓氏笔画为序):刘俊 黄国良 韩学松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监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50%,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6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关于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监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二、为使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