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0-029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1月17日接公司第一大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控股”,持有公司16.83%的股份)通知,潍柴控股已于2010年11月15日完成国有股权划转事宜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潍柴控股的股东已由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0-030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1月18日以传真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18人,实际出席董事18人,共收回有效表决票10票。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审议及批准了如下议案:
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关联董事谭旭光先生、徐新玉先生、孙少军先生、张泉先生、张伏生女士、刘会胜先生、陈学俭先生、刘征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0人,其中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以上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0-031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友好协商,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与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重工”)、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重机”)、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推股份”)和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谷国际信托”)共同投资设立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山东重工财务公司”)。其中山东重工为集团母公司,潍柴动力、潍柴重机、山推股份为集团下属成员单位,金谷国际信托是集团成员单位以外的战略投资者。
山东重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含1000万美元),拟由上述5家股东发起人以现金形式出资,具体出资金额和比例如下表:
出资单位 | 出资金额(人民币 万元) | 出资比例 |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35000 | 35%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含1000万美元) | 20% |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 | 20% |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 | 20% |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5000 | 5% |
合 计 | 100000 | 100%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山东重工、潍柴重机及山推股份均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另,本次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即2010年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该项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已于2010年11月18日经本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项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概况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 | 注册地 | 主营业务 | 企业 类型 | 法定 代表人 | 备注 |
1 |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 | 济南市燕子山西路40-1号 | 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和企业管理;规划组织、协调管理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内燃机及其配套产品、工程机械及其他机械设备、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谭旭光 | 由山东重工之全资子公司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以下简称“潍柴控股集团”)持有本公司16.83%的股权 |
2 |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 27,610.05 | 山东省潍坊市长松路69号 | 内燃机及配件生产、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的生产、销售;工程机械生产、销售,机械零件加工及设备修理,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 | 股份有限公司 | 谭旭光 | 由潍柴控股集团持有其30.59%的股权 |
3 |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75,916.453 | 中国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327国道58号 | 建筑工程机械、起重运输机械、矿山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收获机械及配件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租赁、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 | 股份有限公司 | 张秀文 | 由山东重工间接持有其21.10%的股权 |
(二)非关联方基本情况
金谷国际信托于1993年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目前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之一。其控股股东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2.29%。
(三)关联关系介绍
山东重工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潍柴控股集团作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16.83%的股份。另,本公司董事长谭旭光先生为山东重工的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山东重工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山推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间接控股21.10%的公司,与本公司关系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山推股份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潍柴重机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控股30.59%的公司,与本公司关系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且本公司董事谭旭光先生、张伏生女士、刘会胜先生、陈学俭先生及刘征先生在潍柴重机兼任董事等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潍柴重机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根据上述关联关系,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燕子山西路40-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含1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从事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山东重工财务公司最终开展的业务范围,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业务范围为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交易协议情况
投资各方尚未签署共同投资设立山东重工财务公司相关协议。
六、审议程序
(一)上述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该项交易表决时回避表决,且该项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同意将上述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
2、上述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对上述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此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山东重工财务公司,目的在于在山东重工内部构建一个专业化的金融机构,满足本公司多样化的金融需求,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助于本公司利用集团资金平台发展自身各项业务,从而进一步提高本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产业影响力,有利于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此次投资的风险主要来自于财务公司运作中资金管理风险,山东重工财务公司将通过严格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业务平稳运行,规避上述风险。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