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通讯表决)公告
股票简称:“*ST中服” 股票代码:000902 公告编号:2010-062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通讯表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会议于2010年11月18日在北京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亲自出席的有梁勇、潘忠祥、冯德虎、、钱宗宝、张伟良、孙瑞哲、戚聿东、虞世全。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梁勇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增补战英杰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的推荐,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战英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后附)。
经审议8名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以上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梁勇先生提名,聘任战英杰女士为公司总经理,战英杰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经审议8名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以上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第一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定于2010年12月7日上午9点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经审议8名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以上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18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战英杰:女,39岁,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SUNY AT BUFFALO)工商管理硕士,中国农业科学院在读博士。国际纺织制造商联合会(ITMF)主席顾问,历任中工美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主管,北京华源亚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贸易部门经理,中国高新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贸易部经理,恒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贸易部门经理,现任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战英杰女士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简称:“*ST中服” 股票代码:000902 公告编号:2010-063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0年度第八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12月7日上午9时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26号浙江大厦17层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3)截止2010年12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提名增补战英杰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办法:
国有法人股、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单位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于2010年1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到公司资本运营部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四)、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26号浙江大厦17层
联系电话:(010)65817498
传真:(010)64428234
联系人:胡革伟 张卉
邮政编码:100029
(五)、其它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不行使表决权。
针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我单位/本人赞成/反对/弃权。
如果我单位/本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18日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独立意见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11月18日在北京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增补战英杰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提供董事候选人以及拟聘任的总经理战英杰女士的个人简历,独立董事审阅前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战英杰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董事提名程序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孙瑞哲
戚聿东
虞世全
201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