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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0-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编号:临2010-051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11月16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1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0年5月25日公司使用8,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0年11月18日足额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10年11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继续使用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0年11月19日至2011年5月19日,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足额及时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10年11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核查了上述情况,对上述募集资金运用无异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编号:临2010-052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11月16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1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0年5月25日公司使用8,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0年11月18日足额归还。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0年11月19日至2011年5月19日,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足额及时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10年11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需要,内容及决策程序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用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且期限不超过6个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编号:临2010-053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10年5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2010年5月至11月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按期将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上。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继续使用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足额及时归还。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且期限不超过6个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需要,内容及决策程序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用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且期限不超过6个月。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出具了如下专项意见:

      基于时代新材募集资金的闲置情况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结合时代新材的生产经营情况,本次时代新材拟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时代新材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其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

      公司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

      综上所述,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情况下,国金证券同意公司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且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持续督导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