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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实施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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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1月20日   按日期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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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实施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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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实施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2010-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山东高速 股票代码:600350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对方: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21号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

    声明

    一、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备查文件的查阅方式为:于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七星吉祥大厦A座山东高速董事会秘书处查询。

    二、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三、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六、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一、本公司拟向控股股东高速集团发行A股股票,收购其持有的高速运管公司100%股权和潍莱公司51%股权。高速运管公司主营业务为京福纳入段和威乳高速的运营和管理,潍莱公司主营业务为潍莱高速的运营和管理。本次交易完成后,高速运管公司和潍莱公司将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以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为准,最终评估结果及定价需经山东省国资委核准。交易标的的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6月30日。根据评估机构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0)第415号和中企华评报字(2010)第41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评估基准日,高速运管公司100%股权对应的账面价值为421,057.81万元,评估价值为717,067.52万元,评估增值率为70.30%;潍莱公司51%股权对应的账面价值为17,704.15万元,评估价值为34,115.36万元,评估增值率为92.70%。标的资产评估值合计为751,182.88万元。上述资产评估事项尚在履行国有资产评估核准程序,若最终山东省国资委核准备案的评估报告结果有所调整,本公司将重新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

    本公司将以向高速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本次交易的对价,发行价格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5.29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1,420,005,444股。高速集团承诺本次以资产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认购前持有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交易目标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资产总额合计与资产净额合计分别为611,711.76万元和455,771.81万元,而本次交易的成交金额为751,182.88万元。目标公司资产总额及成交金额的孰高值、资产净额及成交金额的孰高值占本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及资产净额的比例分别为54.13%、80.20%,且超过5,000万元。根据《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之日,高速集团持有本公司58.82%的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需提请关联方回避表决。

    三、根据目标公司管理层编制并经国富浩华审核的目标公司盈利预测报告,交易标的2010、2011年度预测净利润合计分别为48,418.83万元、68,832.34万元。根据本公司管理层编制并经普华永道审核的公司备考合并盈利预测报告,交易完成后公司2010年、2011年度预计可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61,762.00万元和202,108.00万元,按照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全面摊薄的每股收益为0.338元和0.422元。

    上述预测是根据截至相关盈利预测报告签署日已知的资料对本公司和交易标的的经营业绩所做出的预测,报告所采用的基准和假设是根据相关法规要求而编制。报告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的特征,同时,不可抗力事件也可能对盈利预测的实现造成重大影响。因此,尽管盈利预测的各项假设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仍可能出现实际经营结果与盈利预测结果存在一定差异的情况,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四、本公司与高速集团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签订了《盈利补偿协议》,如果交易标的在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后3年内,即预计2011-2013年实现的净利润累计数未达到依据中企华资产评估报告测算的该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累计数188,701.54万元,高速集团将于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第3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补足实际利润数与预测利润数差额部分,但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除外。

    五、标的资产中,潍莱公司在报告期内出现连续亏损,根据国富浩华出具的国浩华专审字(2010)第337号《审计报告》,2008年及2009年度潍莱公司净利润分别为-9,864.28万元、-8,069.59万元。亏损主要是由于路产折旧费用较大、财务费用高企、金融危机影响以及大修养护成本大幅上升所致。

    截至评估基准日,潍莱公司51%股权账面净值占交易标的账面净值的4.04%,评估价值占标的资产评估总价值的4.54%,对本次重组影响较小。但鉴于本公司已拥有潍莱公司49%股权,为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强控制,充分利用本公司丰富高效的管理经验、实现管理的协同效应,进而提升潍莱公司的收益水平,本公司决定收购潍莱公司剩余51%股权。

    潍莱高速自建成通车以来通行费收入保持了每年17%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并有望继续保持较高速度增长,且随着2010年下半年集中大修养护期的结束,预计未来8-10年间大修养护费用支出将大幅降低,潍莱公司的盈利能力将逐步体现。根据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0)第41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潍莱公司2010-2013年的预测净利润分别为-17,400.98万元、-1,657.51万元、-0.14万元和3,098.10万元。

    六、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山东省国资委对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本公司股东大会、山东省国资委对交易的正式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以及中国证监会对高速集团要约收购豁免申请的核准。因此,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方和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以及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除注意以上特别提示外,还应仔细阅读《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实施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中的相关内容。

    释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山东高速/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高速集团/集团/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华建中心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
    高速运管公司山东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资产为京福纳入段及威乳高速
    潍莱公司山东高速潍莱公路有限公司,主要资产为潍莱高速
    京福高速/原京福高速北京-福州高速公路,是国道主干线中一条纵向干线,始于北京,终于福建省福州兰圃,全长2,540公里。根据《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规则》,京福高速现更名为京台高速,编号为G3
    京福纳入段本次拟收购的京福高速山东境内部分路段,具体包括:德齐南段、齐济段和济泰段。该段北起德州市平原县尹屯南,南至京沪线泰化路起点,全长139.16公里
    德齐南段京福高速德州-齐河段的南段,起点是德州市平原县尹屯南,终点是齐河县,全长39.08公里
    齐济段京福高速齐河-济南段,由京福主线齐河至济南段(不包括济南黄河二桥)和济德、济青连接线两部分组成,全长39.47公里,其中:京福主线北起德齐段终点,南至济南市长清县开山济泰高速公路起点, 全长21.97公里;济德、济青连接线西起京福高速大杨庄立交,东至济青高速零点立交,全长17.50公里
    济泰段京福高速济南-泰安段,该段北起京福高速齐济段的终点,南接京沪线泰化路起点,全长60.61公里,其中:主线长55.94公里,泰肥连接线2.89公里,泰曲连接线1.78公里
    威乳高速威海-乳山高速公路,全长79.60公里
    潍莱高速潍坊-莱阳高速公路,全长140.64公里
    济青高速/原济青高速济南-青岛高速公路,国道主干线青银高速(G20)山东境内的重要部分,全长318.30公里。根据《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规则》,济青高速现更名为青银高速青岛至济南段
    济莱高速济南-莱芜高速公路,国道主干线京沪高速(G2)山东境内的一段,全长76.30公里
    德齐北段京福高速德州-齐河段的北段,北起鲁冀交界处德州市北梁庄,南至德州市平原县尹屯南,全长52.20公里
    济南黄河大桥位于济南市北部的104 国道上跨越黄河的济南黄河公路特大桥
    济南黄河二桥位于京福高速德州-济南段上跨越黄河的济南黄河公路特大桥
    滨州黄河大桥位于205 国道滨州段跨越黄河的公路特大桥
    平阴黄河大桥位于济南与聊城交界地段的105 国道上跨越黄河的公路特大桥
    泰曲路104国道泰安-曲阜段,为一级公路
    许禹高速河南许昌-禹州高速公路
    许禹公司山东高速集团河南许禹公路有限公司
    京沪高速北京-上海高速公路,是国道主干线中一条纵向主线。根据《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规则》,京沪高速编号为G2
    荣乌高速荣城-乌海高速公路,是国道主干线中一条横向主线。根据《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规则》,荣乌高速编号为G18
    青银高速青岛-银川高速公路,是国道主干线中一条横向主线。根据《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规则》,青银高速编号为G20
    济南绕城北线青银高速(G20)的一段,西起济聊高速与京福高速互通立交,东至济青高速唐王镇南,包括黄河三桥,全长46.87公里
    许亳高速河南许昌-安徽亳州高速公路
    工程咨询公司山东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润元公司山东润元高速公路油气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区公司山东高速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高速石化公司山东高速石化有限公司
    许亳公司山东高速集团河南许亳公路有限公司
    威海商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路桥集团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鲁桥建设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
    路桥养护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
    路桥绿化山东高速路桥绿化有限公司
    高速建材山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材料有限公司
    信息工程山东高速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高速集团持有的高速运管公司100%股权和潍莱公司51%股权
    目标公司高速运管公司和潍莱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本公司拟向高速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其持有的标的资产的交易行为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摘要/本报告书摘要《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实施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
    《补充协议》《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书》
    《盈利补偿协议》《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书》
    股票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0年6月30日
    审计基准日/评估基准日2010年6月30日
    交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之转让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并完成变更登记之日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所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
    普华永道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国富浩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企华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省交通科研所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所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山东省国资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2007年、2008年、2009年及2010年1-6月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根据《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规则》要求,2010年全国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山东省高速公路也正式启用新编号和名称。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尽可能与公司既有公路习惯名称相衔接,本报告书摘要中涉及更名的路段仍然沿用原有名称,但在上述表格中冠以“原”开头释义。

    第一节 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与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出台了《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及《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等文件,积极推动国有企业依托资本市场进行改组改制,支持主营业务资产优良的企业实现整体上市,使优质资源向上市公司集中。2006年以来,大型国有企业优质资产注入或整体上市不断涌现,有效提升了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控股股东高速集团正致力于打造“大交通”产业集团,支持旗下高速公路板块上市公司山东高速做大做强是其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高速集团将通过向本公司注入优质资产的方式,推动本公司成为集规模优势及盈利优势于一体、国内公路行业首家实现高速公路主业整体上市的行业龙头公司。2006年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高速集团承诺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本公司收购集团优质的京福高速德州至济南段。2008年7月,公司已通过现金方式收购京福高速德齐北段。本次交易拟收购的京福高速德齐南段、齐济段即属于股改承诺注入路段,通过本次交易,高速集团在股改中的资产注入承诺将得以全面兑现;并且,公司还将实现对京福高速济泰段、威乳高速和潍莱高速等更多优质路产的收购,进一步做大做强高速公路主业,在更大范围内实现集约效益及规模经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和企业品牌形象。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整合优质高速公路资产,逐步实现集团高速公路主业资产整体上市

    高速集团目前拥有并运营的路产包括京福高速山东段(除德齐北段外)、威乳高速、菏关高速、许亳高速、济南绕城北线、潍莱高速等。公司此次拟收购的高速运管公司、潍莱公司合计运营的高速公路权益总里程约290公里。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实现对集团优质高速公路资产的有效整合,极大推动了集团高速公路主业整体上市的步伐。

    2、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资产收购将较大程度上扩大公司主营业务规模,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通过此次收购,公司经营管理的收费公路里程将得以有效增加,由当前约630公里增至约920公里,跃居国内高速公路上市公司首位,有效扩大了公司业务的覆盖区域;同时,公司净资产规模将明显提升,根据经普华永道审计的备考财务报表,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次交易后公司净资产将由96.04亿元增长至137.84亿元,增幅显著。

    拥有优质的路产是确保公路行业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最大保障。在公司此次收购的高速公路资产中,京福纳入段是京福高速与京沪高速在山东境内的重合段,在整个京福高速山东段中车流量最为密集、通行费收入最高,是高速集团最为优质的公路资产,也是全国效益最好的高速公路之一。威乳高速、潍莱高速则具备较好的未来盈利前景。收购完成后,公司通行费收入将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同时,公路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具有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收周期长的特点。公路企业的规模越大,越有利于企业合理周转资本,降低单位成本,保持行业竞争力。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更好地凭借在路产经营和管理方面的经验和优势,实现路网的协同效应,从而更有效的提升标的资产的经营效率及运营能力,进而促进上市公司优化资产结构、巩固核心竞争力,实现股东权益增值。

    3、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减少关联交易

    2008年收购德齐北段后,由于其运营管理人员难以单独拆分,同时,为实现协同效应、降低运营成本,上市公司将德齐北段委托给高速集团管理。本次交易完成后,京福高速德齐段、齐济段、济泰段的相关资产、人员将全部进入上市公司,确保上市公司实现独立运营。原德齐北段委托管理形成的关联交易将得以解除,上市公司独立性进一步增强。

    通过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高速集团持股比例将有所提升,高速集团已作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规避同业竞争的承诺,促进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过程

    1、山东高速及高速集团的决策过程

    (1)2010年5月27日,高速集团召开董事长办公会议,决定以认购股权的方式向山东高速注入集团所属部分高速公路资产。

    (2)2010年5月31日,山东高速发布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停牌公告,公司股票于当日开始停牌。

    (3)2010年6月28日,山东高速与高速集团签订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约定了框架性条款。

    (4)2010年6月29日,山东高速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各项议案。

    (5)2010年11月18日,山东高速与高速集团签订了《补充协议》等与本次交易有关的重要协议。

    (6)2010年11月19日,山东高速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的基础上,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

    2、有关主管部门的外部审批

    2010年6月4日,山东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向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注入高速公路资产的审核意见》,原则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事项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行为,还需取得以下批准或核准后方可实施:

    1、山东省国资委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结果的核准;

    2、山东省国资委对本次交易的正式批准;

    3、本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的批准;

    4、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

    5、中国证监会豁免高速集团因本次交易而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

    三、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主体

    资产受让方:山东高速

    资产出让方:高速集团

    (二)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高速集团持有的高速运管公司100%股权和潍莱公司51%股权。高速运管公司的主要资产为京福纳入段及威乳高速,潍莱公司的主要资产为潍莱高速。

    (三)交易价格及溢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以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为准,最终评估结果及定价需经山东省国资委核准。该等资产评估事项尚在履行国有资产评估核准程序。

    中企华接受本公司及高速集团的共同委托,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交易标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企华评报字(2010)第415号和中企华评报字(2010)第41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高速运管公司100%股权的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为503,387.20万元,收益法评估价值为717,067.52万元;潍莱公司51%股权的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为53,108.09万元,收益法评价值为34,115.36万元。

    由于目标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是高速公路的通行费收入,股东权益价值的大小取决于其运营的高速公路的未来获利能力,并非是高速公路成本耗费的大小,收益法更能反映目标公司股东权益的价值。采用收益法对高速公路资产进行估值符合行业国际惯例,我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行业法规也明确应采用收益法对高速公路进行评估。因此,采用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交易标的的评估结果,即:高速运管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717,067.52万元,潍莱公司51%股权的评估值为34,115.36万元,交易标的评估值合计751,182.88万元。前述评估结果尚在履行国有资产评估核准程序,具体评估值及评估增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标的账面价值①评估价值②评估增值增值率
    高速运管公司100%股权421,057.81717,067.52296,009.7170.30%
    潍莱公司51%股权17,704.1534,115.3616,411.2192.70%
    合计438,761.96751,182.88312,420.9271.21%

    注①:潍莱公司51%股权账面价值=潍莱公司账面价值×高速集团持股比例(51%)

    注②:潍莱公司51%股权评估价值=潍莱公司评估价值×高速集团持股比例(51%)

    (四)本次交易的对价支付方式

    本公司将以向高速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本次交易的对价,发行价格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5.29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1,420,005,444股。

    高速集团承诺本次以资产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认购前持有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摘要“第六节 发行股份情况”。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完成后,高速运管公司和潍莱公司将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计算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时,拟购买资产的资产总额以其资产总额和交易成交金额孰高为准,营业收入以其营业收入为准,资产净额以其净资产额和交易成交金额孰高为准。本次交易的成交金额为751,182.88万元,高速运管公司及潍莱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资产总额合计与资产净额合计分别为611,711.76万元和455,771.82万元,2009年度营业收入合计为138,813.27万元。因此,本次交易所购买目标公司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占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总资产、期末净资产和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13%、80.20%和37.83%。

    由于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占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期末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均超过50%,且超过5,000万元。根据《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之日,高速集团持有本公司58.82%的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需提请关联方回避表决。

    四、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0年6月29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各项议案。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2010年11月19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补充协议》、《盈利补偿协议》以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议案。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称: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山东高速

    股票代码:600350

    成立日期:1999年11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孙亮

    注册资本:人民币3,363,800,000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70000018045596

    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七星吉祥大厦A座

    办公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七星吉祥大厦A座

    电话及传真:0531-89260052;0531-89260050

    公司网址:www.sdecl.com.cn

    经营范围:对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基础设施的投资、管理、养护、咨询服务及批准的收费,救援、清障;仓储(不含化学危险品);装饰装修;建筑材料的销售;对港口、公路、水路运输投资;公路信息网络管理;汽车清洗。

    二、公司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控股权变动情况

    (一)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

    本公司是由山东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会同华建中心发起设立,并于1999年11月16日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1999]240号文及交通部交函财[1999]277号文批复,本公司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包括济青高速、泰曲路、济南黄河大桥、滨州黄河大桥及平阴黄河大桥等路桥资产。设立时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山东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9,70573.35
    2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76,17526.65
    合计285,880100.00

    2、首次公开发行

    2002年2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2]6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0,500万股流通A 股,并于2002年3月18日正式上市流通。该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36,380万股,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山东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9,70562.34
    2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76,17522.65
    3社会公众股50,50015.01
    合计336,380100.00

    (下转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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