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88 股票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10-015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4日,以文件传阅方式进行,9名董事全部参加表决并发表了意见。会议召集、出席会议董事人数、会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受让工业用地并成立公司的议案》
自2010年以来,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明昕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3%,以下简称“明昕”)与日本功率半导体器件企业NIEC公司开展全面合作,目前明昕已完成向NIEC注资入股2.5亿日元,NIEC正将封测工序逐渐转移至明昕生产。
现NIEC将在高雄的封测厂全套设备(原价值约1,300万美元)以不超过50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明昕,明昕在国内择地建分厂;NIEC拟将原在日本的6寸芯片厂迁至中国并由明昕注资入股扩大产能(待商定后另行公告)。
鉴于宁波土地、用工困难,明昕决定将以上两项落户江苏省泰州市,并预留明昕母厂迁厂的空间,泰州将在土地、用工、政策等方面给予优惠。
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明昕与泰州海陵工业园区管委会签约:同意明昕以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受让工业用地300亩;同意明昕先期在工业园区70%以现有设备注资的形式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的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