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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案)
  •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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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1月25日   按日期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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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案)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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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0-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名称:北京城建       编号:2010-33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城建”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1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2010年11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陈代华、独立董事李明、梁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李明委托独立董事胡俞越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梁伟委托独立董事田侃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长刘龙华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用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延长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并调整发行底价的议案。

    公司于2009年12月25日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鉴于审议通过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将于2010年12月25日到期,为保证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将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并调整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具体方案。因该议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不低于2,0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关联董事刘龙华、徐贱云、卢桂菊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调整后的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9,000万股(含29,000万股)。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城建集团在内的不超过十家的特定对象。其中,城建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并且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价格认购不低于2,0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除城建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定价方式与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0年11月25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1.47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发行人和保荐人向投资者询价后确定。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安排

    城建集团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不超过320,000万元,具体用途如下:

    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额

    (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万元)

    北京北苑南区项目210,16660,000
    北京房山长阳项目270,54270,000
    重庆西彭项目104,21160,000
    北京望坛危改及土地一级开发项目401,715130,000
    合计986,634320,000

    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募集资金拟投资额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有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关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因该议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城建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关联董事刘龙华、徐贱云、卢桂菊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截至2010年9月30日,城建集团持有公司股票448,240,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41%,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基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的良好预期,城建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不低于2,000万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发行人: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时间:2010年11月24日

    2、认购方式、支付方式、认购数量、认购价格、限售期

    (1)认购方式: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2)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3)认购数量:认购不低于2,0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最终认购股份数量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4)认购价格:公司对城建集团的发行价格与向其他特定对象的发行价格相同。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后,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规定的询价程序进行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5)限售期:城建集团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合同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在以下条件均获得满足之日起合同正式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以及城建集团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获得北京市国资委的批准;

    (3)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4、违约责任条款

    城建集团及公司应按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依法赔偿由此造成的对方的全部损失。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改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并调整发行底价,拟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详细情况见《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案),因该预案内容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城建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部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签订附条件生效认购合同相关事项,关联董事刘龙华、徐贱云、卢桂菊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决定和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并调整发行底价,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董事会全权决定和办理本次非公开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12个月,授权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0年12月24日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0-34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公司控股股东城建集团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表明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看好,对公司未来前景充满信心,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稳定,有利于公司长期战略决策的延续和实施。城建集团认购价格客观、公允,不会损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修订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25日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简称:北京城建        编号:2010-34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1号城建开发大厦九楼会议室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2月24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12月24日9:30--11:30,13:00--15:00

    3、召集人: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延长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并调整发行底价的议案。

    1.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2 发行方式;

    1.3 发行数量;

    1.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5 定价方式与发行价格;

    1.6 限售期安排;

    1.7 上市地点;

    1.8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1.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10 决议有效期限。

    2、关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3、关于修改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决定和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5、关于聘用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12月16日下午3:00闭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保荐代表人和见证律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0年12月17日9:00--11:30,13:00--15:3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0年12月17日16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1号城建开发大厦802室董事会秘书部

    联系电话:(010)82275566转893、628

    传 真:(010)82275598

    邮政编码:100029

    联 系 人:李威、夏冉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12月24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证券代码:738266 ,证券简称:城建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738266;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申报价格(详见下表),99.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0总议案99.00元
    1关于延长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并调整发行底价的议案1.00元
    1.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1.01元
    1.2发行方式1.02元
    1.3发行数量1.03元
    1.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1.04元
    1.5定价方式与发行价格1.05元
    1.6限售期安排1.06元
    1.7上市地点1.07元
    1.8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1.08元
    1.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1.09元
    1.10决议有效期限1.10元

    2关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2.00元
    3关于修改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3.00元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决定和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4.00元
    5关于聘用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5.00元

    注:

    ①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②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为有效意见,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③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

    ④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⑤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六、 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七、 其他事项

    1、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25日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延长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并调整发行底价的议案   
    1.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2发行方式   
    1.3发行数量   
    1.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5定价方式与发行价格   
    1.6限售期安排   
    1.7上市地点   
    1.8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1.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10决议有效期限   
    2关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3关于修改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决定和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5关于聘用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

    (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