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八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0—65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八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11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融资需求,保障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向中信银行合肥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本议案将提交 2010 年12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保障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拟为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2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一年。
本议案将提交 2010 年12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对选矿生产线拆除固定资产进行报废的议案
控股子公司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对其1985年始建的选矿生产线进行了拆除扩产重建,部分房屋建筑物及设备已无使用价值。经过财务部门审核,资产报废损失217.73万元,拟列入2010年度损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201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0年12月10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主要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2010年12月10日(星期五)上午11:00时。
2、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6日。
3、会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0年12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会议议题:
(1)、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0年12月9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和联系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安民、马华东
电话:0931-6239320 0931-6239122
传真:0931-6239221
8、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24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为代表出席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如下:
一、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二、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书相应的空格内划“√”,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0—66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分别为2000万元、2500万元,担保累计金额分别为7000万元、4500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贷款逾期金额35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子公司融资需求,支持其业务发展,经公司董事会第四届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向中信银行合肥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2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同意公司为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2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一年。
二、被担保人情况
1、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9年,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40100000071195,公司住所:合肥市阜阳北路 648 号,经营范围:炭素制品及副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本公司持有合肥炭素 52.11%的股份。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合肥炭素总资产25417万元,负债13350万元,净资产12067万元。
2、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 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10100000058888,公司住所:成都市国家级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驿都中路,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炭素系列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经营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和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机械加工、水电安装、科技开发服务。本公司持有成都蓉光58.01%的股份。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09年12月31日,成都蓉光总资产23,933万元,负债10,505万元,净资产13,42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向中信银行合肥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2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2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能力,满足子公司融资需求,保障了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本议案须经2010年12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障融资需求,有利于促进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上述担保经过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并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本部为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0000 万元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为抚顺大伙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000万元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7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45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41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22600万元,公司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00万元,公司担保累计余额为2021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0.22%。
目前公司对外担保贷款逾期金额累计3500万元,均为:公司2004年为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公司(简称"惠能热电")向中国农业银行陕县支行借款两亿元提供担保中部分逐笔分批已到期的担保。公司为惠能热电提供两亿元的担保事项,涉及诉讼,详见2010年7月1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公告,并已于2009年计提了相应预计负债。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