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14 900907 股票简称:鼎立股份 鼎立B股 编号:临2010—021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1月25日在上海杨浦区四平路1251号上海锦江白玉兰宾馆15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共 35人,代表股份204,967,009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36.12 %;其中普通股(A股)股东代表25人,代表股份204,680,585 股,占普通股(A股)股份总额的45.81 %,外资股(B股)股东代表10人,代表股份 286,424 股,占外资股(B股)股份总额的0.24 %。
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任国权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全体有效表决股东 | 204,967,009 | 204,951,674 | 3,806 | 11,529 | 99.98% |
A股股东 | 204,680,585 | 204,678,180 | 1,205 | 1,200 | 99.98% |
B股股东 | 286,424 | 273,494 | 2,601 | 10,329 | 95.49%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立灏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鼎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