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 2010-024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0年11月22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0年11月2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到董事14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永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李泽民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请求辞去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鉴于李泽民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李泽民先生的辞职自提出辞职之日起生效。公司接受李泽民先生的辞呈,并选举公司董事武望国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提名,公司聘任董事武望国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选举副董事长及提名聘任总经理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本次选举副董事长及提名聘任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被聘任者的经验和学识能够胜任相应的工作。
武望国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武望国先生简历: 1961年10月出生,党员,大学文化程度,工程硕士学位,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曾任白洞矿综采队技术员、工程师;四台矿副总工程师、副矿长;雁崖矿矿长;塔山工业园区建设指挥部副主任、塔山矿井(含塔山洗煤厂)筹建处处长、塔山煤矿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