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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十月工业利润同比增长51.6%
  • 国家密集抛储稳物价
    已投放2550万吨粮油
  • 发改委五论稳物价 要求国企担责
  • 物价调控 各显神通
  • 前十月央企净利润同比增长53.1%
  • 创业板估值分析
    呼唤“零的突破”
  • 三部委:所有收费公路免征鲜活农产品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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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监会: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
  • 工商总局紧急通知:加强市场监管力稳物价
  • 三天两罚 成品油零售终端提价遭重击
  • 南京发放价格提醒函
    哄抬物价最高可罚50万
  • 江苏完善物价动态补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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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1月27日   按日期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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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十月工业利润同比增长51.6%
    国家密集抛储稳物价
    已投放2550万吨粮油
    发改委五论稳物价 要求国企担责
    物价调控 各显神通
    前十月央企净利润同比增长53.1%
    创业板估值分析
    呼唤“零的突破”
    三部委:所有收费公路免征鲜活农产品通行费
    兵分6路 国务院督查18省区市物价
    证监会: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
    工商总局紧急通知:加强市场监管力稳物价
    三天两罚 成品油零售终端提价遭重击
    南京发放价格提醒函
    哄抬物价最高可罚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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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发放价格提醒函
    哄抬物价最高可罚50万
    2010-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26日从南京市物价局了解到,这个市近日向相关企业发放了500份价格提醒函,提醒杜绝不正当价格行为,如恶意囤积哄抬价格最高可罚50万元。

      为稳定物价,南京市相关部门已启动联合执法检查,加大粮油、蔬菜等主副食品加工、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价格提醒函要求,经营者在价格活动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价格政策,对实行政府定价的,不得擅自提高价格或提高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不得超过规定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制定价格或收费标准。

      对于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以及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