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22 股票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0—022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11月3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3名,其中独立董事张云集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漆腊水先生、独立董事张景泉先生委托独立董事王天举先生、董事乔小明先生委托董事武静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向天津市天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销售城南家园公建项目的议案。
由于天津市天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作为关联董事张建台先生、乔小明先生、武静女士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向天津市天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销售城南家园公建项目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城南家园十号楼部分商品房整体买卖达成协议,交易行为公允合理,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的达成符合公司加快资金周转,控制市场风险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的利益,是可行的。
3、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将部分用于出租的商品房委托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议案。
由于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作为关联董事张建台先生、乔小明先生、武静女士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自公司上市以来,部分投资性房产一直委托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为管理。由于这些房产位置分散不便管理,为进一步降低管理成本充分发挥专业公司的优势,规范物业管理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投资性房产的维护和管理,同时降低公司的维护管理成本,拟将部分投资性房产继续委托给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此次委托给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友谊公寓、川北里、长寿公寓、环湖大厦、欣苑公寓、德恩里等地点的房产,合计面积11067.19平方米,帐面原值21,339,040.11元,委托时间: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委托经营管理期间,上述资产的日常维护、发生的相关费用及经营收入均由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和享有。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将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产委托经营管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项委托经营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管理成本,没有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的利益,是可行的。
4、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更名及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5、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322 股票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0—023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1月30日召开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天津市天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销售城南家园公建项目的议案。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夏金信评报字【2010】212号”,《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整体销售房地产项目单项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书》”)确定该项目部分房屋的评估价值为10328.32万元。据此评估报告公司将与天房科技签署《城南家园十号楼部分商品房整体买卖协议书》,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03,291,972.48元。上述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2、天房科技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张建台先生、乔小明先生、武静女士为回避表决。
3、上述协议的实施将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将与天房科技签署《城南家园十号楼部分商品房整体买卖协议书》。该项目部分房屋账面价值7,639.24万元,依据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夏金信评报字【2010】212号”评估报告,该项目部分房屋的评估价值为10328.32万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03,291,972.48元。分三期付清协议书确定的总价款,第一期在2010年11月30日支付5,000,000.00元,第二期在2010年12月31日前支付15,000,000.00元,第三期在2011年6月30日前支付剩余全部83,291,972.48元。
2、因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为同一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述协议构成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取得公司独立董事常修泽、漆腊水、王天举、张云集、张景泉的认可意见。
3、在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协议事项时,关联董事张建台、乔小明、武静为回避表决,其余10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该议案。
4、上述协议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天津市天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天
(3)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0元
(4)注册地址:华苑产业区兰苑路3号华苑标准科技厂房201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电子与信息、新材料的技术及产品);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电工器材、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批发兼零售;电子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电梯安装;物业管理;商品房代理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建筑智能化工程;系统集成;建筑工程设计、咨询;消防工程、环境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文化办公用机械修理;因特网信息服务(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为准,有效期至2014年10月28日止)。(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6)截至2009年12月31日,总资产2889.75万元,净资产2042.43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天津市天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控股股东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为同一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标的为城南家园十号楼部分商品房,该房屋3-8层,共计商品房75套,建筑面积8777.36平方米。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协议的主要内容
按照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城南家园十号楼”部分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名称:“城南家园十号楼”。
位置: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西端南侧。
用途:办公及商业。
范围与面积:该房屋3-8层,共计商品房75套,建筑面积8777.36平方米。
交易金额:总价款为人民币103,291,972.48元。
付款方式:分三期付清协议书确定的总价款。
2、定价政策
根据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夏金信评报字【2010】212号”,《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整体销售房地产项目单项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的目的
为进一步控制房地产市场风险,盘活存货,加快资金周转,将“城南家园十号楼”3-8层全部房屋整体销售给天房科技。
2、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允原则,未侵占任何一方利益,且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常修泽、漆腊水、王天举、张云集、张景泉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交易行为公允合理
此次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正,符合关联交易规则和公司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会议表决程序合规
本次交易属于本公司与同一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据此,本人作为天房发展独立董事认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城南家园十号楼部分商品房整体买卖达成协议,交易行为公允合理,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的达成符合公司加快资金周转,控制市场风险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的利益,是可行的。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天津市天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销售城南家园公建项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322 股票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0—024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预计总金额 (元) |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 去年的总金额 (元) |
委托管理资产 | 委托经营 | 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92,072.0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伟杰
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房屋出租、家政服务、水暖维修、信息咨询等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平山道16号增6号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40%股权,其控股股东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体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为同一控股股东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委托资产经营按照天津市场定价原则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目的:公司拟继续将部分投资性房产委托给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该部分房产房龄较长、地点分散,每年所需的维修费用过高,公司如自行管理在人力、物力方面的支出较大,收取的租金不足以支付各种管理费用,故交由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其可以利用专业公司的经营优势,规避公司物业管理风险,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相关费用。
2、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允原则,未侵占任何一方利益,且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关于将部分用于出租的商品房委托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事项于2010年11月30日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将部分用于出租的商品房委托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议案在提交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征得独立董事认可,独立董事认为:由于这部分投资性房产较为分散且年久失修,维护管理成本较大,公司拟继续将部分投资性房产委托给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可以利用专业公司的经营优势,规范物业管理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投资性房产的维护和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管理成本,没有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的利益,是可行的。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委托经营协议:公司与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22日签订了将部分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产继续委托给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协议,此次委托给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友谊公寓、川北里、长寿公寓、环湖大厦、欣苑公寓、德恩里等地点的房产,合计面积11067.19平方米,帐面原值21,339,040.11元,委托时间: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委托经营管理期间,上述资产的日常维护、发生的相关费用及经营收入均由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和享有。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产委托经营管理的独立意见。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322 股票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0—025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0年12月16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2月16日(星期四)上午9点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五、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在2010年12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王宁先生简历:
王宁,男,57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02年5月至2003年9月任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2003年9月至2010年7月任天津出租行业工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兼市客管办公室副主任;2010年7月至今任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
注:以上2项议案内容刊登在2010年12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请各位股东查阅。
七、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1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公司证券部。
八、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
邮政编码:300050
联系电话:022-23317185
传 真:022-23317185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剪裁报纸或复印均有效。
股票代码:600322 股票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0—026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10年11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增补监事的议案。
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宁,男,57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02年5月至2003年9月任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2003年9月至2010年7月任天津出租行业工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兼市客管办公室副主任;2010年7月至今任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
此项议案须提请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向天津市天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整体销售城南家园公建项目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向天津市天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销售城南家园公建项目的事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城南家园十号楼部分商品房整体买卖达成协议,交易行为公允合理,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的达成符合公司加快资金周转,控制市场风险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的利益,是可行的。
独立董事:常修泽 漆腊水
王天举 张云集
张景泉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产委托经营管理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继续将友谊公寓、川北里、长寿公寓、环湖大厦、欣苑公寓、德恩里等地点的部分出租商品房,合计面积11067.19平方米,帐面原值21,339,040.11元,委托给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事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由于这部分投资性房产较为分散且年久失修,维护管理成本较大,公司拟继续将部分投资性房产委托给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可以利用专业公司的经营优势,规范物业管理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投资性房产的维护和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管理成本,没有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的利益,是可行的。
独立董事:常修泽 漆腊水
王天举 张云集
张景泉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