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0-016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晟惠公司”)与巴黎老佛爷百货(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佛爷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由老佛爷公司承租金晟惠公司拥有的金融街西单广场(暂定名)的地下一层至地上五层及地下二层扶梯厅的面积及设备设施,用于经营“Galeries Lafayette”商号的百货。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双方介绍
(一)出租方
公司名称: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3号B1-3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物业管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家庭劳务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
金晟惠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承租方
公司名称:巴黎老佛爷百货(中国)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黄竹坑业兴街11号南广场A座31楼
经营范围:贸易。
该公司是由法国Société Anonyme des Galeries Lafayette集团与香港I.T Limited集团分别出资50%在香港成立的合资公司。
二、租赁标的
租赁标的为金晟惠公司拥有的金融街西单广场(暂定名,具体位于北京市西单北大街110号)地下一层至地上五层的面积及设备设施和地下二层扶梯厅的面积及设备设施,预测建筑面积为48,413.92平方米(最终租赁面积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三、《租赁合同》主要条款
(一)租赁期限规定
租赁期限为自正式开业日起20年。
(二)租赁用途
租赁物业仅供并全部用于老佛爷公司经营“Galeries Lafayette”商号的百货。
(三)租金规定
租金收取方式为营业收入抽成方式。
(四)租赁房屋的交付
金晟惠公司应于2012年3月1日(最晚不得超过2012年6月30日)之前向老佛爷公司交付租赁标的。
四、合同的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租赁合同》签订及履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本《租赁合同》事项符合公司以商务地产为主导,不断增持优质物业并出租经营的发展战略,本项目开业后租金收入将提高公司自持物业的经营收入。由于年度租金收入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年度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巴黎老佛爷百货(中国)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