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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编号:2010-038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12月6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12月6日9:30-11:30,13:00-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青洋北路47号公司会议室

      5、主持人:董事长 胥大有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28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648945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01%。

      2、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79797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14%。

      3、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28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148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转让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224599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反对2079644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弃权568916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关联股东张国兴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将持有的部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4000万股转让给常州市新发展实业公司,每股转让价格为6.1元,合计转让价款为24400 万元,该部分股权的账面成本为4800万元。本次转让后,公司仍持有江苏银行11000万股股份, 占江苏银行总股本的1.21%。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事宜。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方兴顺先生、吕山山女士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