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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增持China Health System Ltd.股权的公告
    2010-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公告编号:临2010-040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增持China Health System Ltd.股权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执行委员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0年12月1日在上海医药大厦召开。执董会委员全体出席。本次会议由吕明方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总裁办公会议关于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实业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科技”)收购China Health System Ltd.(以下简称“CHS”)约6.35%股权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收购”)。

      2010年11月29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执行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总裁办公会议关于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实业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收购China Health System Ltd. 2.63354%股权的议案》,决定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上实科技作为收购实体,收购Northern Light Venture Capital II, Ltd.持有的占CHS总股本2.63354%的股权。

      2010年11月29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就收购China Health System Ltd.股权与出售方签署投资意向书的议案》,决定就收购China Health System Ltd.的55.45%的股权事宜与出售方签署投资意向书(详见本公司公告临2010-039)。

      在此基础上,本公司继续与CHS其余股东进行谈判以进一步增持CHS其余股份。经友好协商,本次收购中上海医药决定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上实科技作为收购实体,收购Biomedical Sciences Investment Fund Pte Ltd.、Sagamore Bioventures,LLC.分别持有的占CHS总股本约3.35%、约3%共计约6.35%的股权。本次收购的定价将按照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收购事项的定价原则进行。

      至此,上海医药决定通过全资子公司上实科技收购CHS共计约64.43354%股权。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