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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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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召开公司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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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35版:信息披露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
    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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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
    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10-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0-074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

      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12月3日上午9点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10年11月28日以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秀成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和美国EMCORE Corporation拟与芜湖市人民政府签署《终止协议》的议案;

      公司和美国EMCORE Corporation与芜湖市人民政府三方于2010年7月30日签订了《关于地面应用高倍聚光太阳能发电系统及组件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公司和美国EMCORE Corporation成立的合资公司,落户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光伏系统及组件生产、研发基地,从事光伏系统及组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该事项已于2010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刊登)。

      现由于合作项目拟选址的地块尚不具备开工建设条件,为不影响合作项目的建设进程,三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关于地面应用高倍聚光太阳能发电系统及组件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于2010年12月3日, 公司和美国EMCORE Corporation与芜湖市人民政府签署了《终止协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和美国EMCORE Corporation拟与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签署《关于地面应用高倍聚光太阳能发电系统及组件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美国EMCORE Corporation于2010年7月30日已签署了成立合资公司的《合资合同》,该合资公司主要从事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及分销地面最新型高倍聚光太阳能发电应用HCPV组件及系统。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和美国EMCORE Corporation与淮南市人民政府签署《关于地面应用高倍聚光太阳能发电系统及组件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该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淮南市人民政府向合资公司提供项目工业用地不少于1600亩,分两期供地(合资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招、拍、挂等程序取得项目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该项目规划总建设规模年产1,000MW光伏系统及组件,总投资80亿元人民币,建设期为5年, 分三期建设(第一期,建成年产光伏系统及组件200MW生产线,于2011年底建成投产;第二期,新建年产光伏系统及组件300MW生产线,于2013年底建成投产;第三期,新建年产光伏系统及组件500MW生产线,于2015年底建成投产。);为重点培育光伏太阳能新兴产业及支持合资公司该项目尽快投产,使产品尽快在市场得到广泛推广应用,结合国家及地方现有对节能、低碳、环保产业的扶持政策,淮南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合资公司给予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1、自合资公司一期项目开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淮南市人民政府向合资公司指定的淮南账户支付财政补贴款5亿元,补贴给合资公司购买相关生产设备。该补贴款用在本项目上,在项目投产时由淮南市人民政府验收,如发现合资公司违反本条款约定,合资公司应双倍返还给淮南市人民政府;2、待合资公司投产后,以总数1000MW为限,按产品每销售1W补贴1.4元。)。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于2010年12月4日,公司和美国EMCORE Corporation与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地面应用高倍聚光太阳能发电系统及组件项目投资合作协议》。该项目规划总投资额存在政策及市场等方面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该投资事项实际具体进展情况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与美国EMCORE Corporation签署《合资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和美国EMCORE Corporation于2010年7月30日签署了成立合资公司的《合资合同》,其中约定合资公司名称为三科光伏有限责任公司(最终以有权机关核准为准),地址位于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根据有关实际情况变化,决定与美国EMCORE Corporation签署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合同》之补充协议,其主要内容为:该合资公司名称变更为日芯光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最终以有权机关核准为准),地址位于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营范围等其他相关事项不变。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公司关于该投资事项的《对外投资公告》于2010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了公告刊登,除上述事项变动外,其他事项不变。

      于2010年12月3日,公司与美国EMCORE Corporation签署了《合资合同》之补充协议。

      四、审议通过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负责办理与该合资公司相关一切后续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上述第二、四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0年12月23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2月23日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二)、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和美国EMCORE Corporation与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签署《关于地面应用高倍聚光太阳能发电系统及组件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2、审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负责办理与该合资公司相关一切后续事宜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0年12月1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四)、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票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0年12月22日前与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五)、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雪炭

      联系电话:(0716)4138696

      联系传真:(0716)4138696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 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0-075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2010年12月4日与淮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签定了《LED应用产品销售合同》,具体合同内容如下:

      1、合同类型:LED应用产品销售合同。

      2、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合同履行期限:2011年、2012年、2013年。

      4、由于本合同的供货时间为2011年、2012年、2013年,该合同履约对本公司2010年全年业绩不构成影响。

      一、合同主体及合同标的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工程名称:淮南市城市道路LED路灯灯具采购,本公司设计并生产的大功率LED路灯,规格型号为90-200W,总额4.5亿元。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该合同采购方为淮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同主要条款

      经淮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确认,本公司设计并生产的大功率LED路灯产品,符合淮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采购需求,淮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决定从本公司采购大功率LED路灯,规格型号为90W—200W,总额4.5亿元, 2011年、2012年、2013年每年各采购1.5亿元。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的履行将对本公司未来三年的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2、该合同的履行对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为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履行。

      五、备查文件:

      《LED应用产品销售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