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自2010年12月13日起,开通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代销的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投资者可在国信证券的各营业网点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在持有本公司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一、适用基金范围
泰信天天收益货币基金(基金代码:290001)
泰信先行策略混合基金(基金代码:290002)
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基金(基金代码:290003)
泰信优质生活股票基金(基金代码:290004)
泰信优势增长混合基金(基金代码:290005)
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基金(基金代码:290006)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基金(基金代码:A类为290007;C类为291007)
二、基金转换受理时间
自2010年12月13日起,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三、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在持有本公司发行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人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且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3.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
4.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5.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后(包括该日)。
6.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7.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8.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的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请办理该项业务的基金投资者承担。
9.基金转换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金额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2)费用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为基金转换当日转出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
a.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1+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b.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具体赎回费率以及各基金申购费率差请参照相应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以甲方的最新公告为准。
(3)金额与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例如:
a.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0.8%,转出基金赎回费率为0.1%,转出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1.0000元,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为1.5%,转入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2.0000元,转出份额为500,000份。
转出金额=500,000份×1.0000元=500,000元
转换费用=500,000元×0.1%+500,000元×(1-0.1%)×0.7%/(1+0.7%)=500元+3,472.19元=3,972.19元
转入金额=500,000元-3,972.19元=496,027.81 元
转入份额=496,027.81元÷2.0000元=248,013.91份
b.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1.2%,转出基金赎回费率为0.5%,转出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1.0000元,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为0.8%,转入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2.0000元,转出金额为500,000元。
转出金额=500,000份×1.0000元=500,000元
转换费用=500,000元×0.5%=2,500元
转入金额=500,000元-2,500元=497,500.00元
转入份额=497,500.00元÷2.0000元=248,750.00份
投资者在全部转出泰信天天收益货币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自动将投资者待支付的收益一并结算并与转出款一起转入目标基金;投资者部分转出泰信天天收益货币基金份额时,如其该笔转出完成后剩余的基金份额按照一元人民币为基准计算的价值不足以弥补其累计至该日的基金收益负值时,则该笔基金转出申请视作全部转出。
10.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基金转出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已冻结份额不得申请转换。
11.各基金的转换申请时间以其《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为准,当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15:00以前在销售商处撤销,超过交易时间的申请作失败或下一日申请处理。
12.基金转出的份额限制以其《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为准,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13.投资者在转出泰信旗下非货币基金份额时,若剩余基金份额低于该基金最低份额要求,则对其做强制转出处理。
14.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转出申请。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5)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最迟提前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四、重要提示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
2、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最迟在调整前2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3、本公司新发基金的转换业务,以届时的公告为准。
4、本公司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五、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5988 021-38784566
网址:www.ftfund.com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8日